服務條款

青云QingCloud 服務條款

QingCloud 服務條款

版本生效日期:2023年5月16日

QingCloud 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協議”)是由 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http://www.zjyouren.com/)的所有及運營方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QingCloud”)與用戶(以下簡稱為“您”或“QingCloud 用戶”)就本公司提供且您使用的“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具體范圍見本協議中約定之范圍,以下簡稱“本服務”)而簽訂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之協議。

您確認,已充分閱讀、理解并接受本協議的全部內容,特別是其中關于限制和/或免除責任的條款,以及開通或使用某項服務適用的相關協議、規則,否則,您無權使用本服務。一旦您選擇“同意”(具體以注冊頁面規定流程為準)并完成 QingCloud 用戶注冊或者已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同意遵循本協議及相關協議、規則之所有約定,受其約束。

  1. 本服務及使用守則

    1. 本服務指本公司基于 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http://www.zjyouren.com/)向用戶提供的云計算服務,具體服務產品及內容以 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及購買具體服務時適用其的相關服務規則,包括但不限于具體協議、說明、介紹等為準。
    2. 為有效保障您使用本服務的合法權益,您已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規則:

      1.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相關規則,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無須另行征得您的同意;該等服務規則應以您使用本服務時的具體頁面提示為準,您同意并遵照服務規則是您使用本服務的前提。
      2. 本公司會以站內信、短信、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您服務進展情況以及提示您進行下一步的操作,但本公司不保證您能夠收到或者及時收到該等通知或郵件,本公司并不對此承擔任何后果。因此,在服務過程中您應當及時登錄到本網站查看和進行相關操作。因您沒有及時查看和對服務狀態進行修改或確認或未能提交相關申請而導致的任何糾紛或損失,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3. 在您開始使用本服務的某一具體產品或服務前,可能需要和本公司就該等產品或服務簽訂單獨的服務協議,單獨的產品或服務協議可能以電子文檔或獨立紙質文檔形式提供,您可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接受該等具體服務協議及開通服務;若對該等服務協議有任何異議,請不要繼續進行后續操作或實質使用該等產品或服務。
      4. 本公司為中立的信息存儲空間等服務及相關技術支持服務的提供者,您通過 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使用本服務時,有可能會使用來自第三方的產品或服務;在您選擇使用該等第三方產品或服務時,將可能同時受到第三方關于其產品或服務的協議約束,基于您獲取使用該等第三方產品或服務產生的權利、義務及責任,限于您與提供該等產品或服務的第三方之間;且您了解或確認,使用該等第三方產品或服務時不會做出任何違反本協議及
        QingCloud 相關協議、規則的行為或致本公司合法利益受損。
      5. 在您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有權依照相應的服務收費規則,包括但不限于相關介紹、訂單或相關協議等向您收取服務費用。本公司擁有制訂及調整服務資費的權利,具體服務資費以您使用本服務時 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所列之收費方式公告為準;若其時您與本公司另行達成其他書面協議,則以該書面協議約定為準。
      6. 當您發生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或本協議(包括 QingCloud 相關協議、規則)的情況,本公司有權選擇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為您提供本服務。
      7. QingCloud是中立的技術服務提供者,依約向您提供各類技術產品和服務;您的網站、應用、軟件、平臺等任何產品、服務及相關內容等,由您自行運營并承擔全部責任。
  2. 賬戶

    1. 在使用本服務前,您必須先注冊并取得本公司提供給您的 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賬戶(以下簡稱“QingCloud 賬戶”),您同意并保證:

      1. 您應以真實身份開通本協議項下 QingCloud 賬戶,且為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能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協議約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 您在注冊時所填寫的用戶信息應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且保證本公司可以通過您所填寫的聯系方式與您取得聯系;您授權本公司審核您所提供的信息及相關資料;如果您提供的資料或信息包含不正確、不真實的信息,QingCloud
        有權拒絕或選擇中止或終止為您提供服務。如果您的資料發生變更的,您應及時書面通知QingCloud或依據QingCloud的規則自行進行更新。
      3. 您理解,QingCloud對您的請求進行處理需要合理期限,對于QingCloud采取措施前您已經產生的損失以及采取措施后因不可歸責于QingCloud原因導致的損失,QingCloud不承擔任何責任。
      4. 您應根據QingCloud的相關規則及對于產品、服務的要求,及時提供、更新(在您資料、信息發生變更時)相應的身份資料及信息等;同時,可能本服務的某些產品、服務的開通或基于將來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之要求,本公司可能會要求您提供較之注冊時更多的資料及信息,做進一步身份認證或資格認證,您只有通過這些認證或驗證后,才能獲得該等產品或服務的的資格;若您未能及時提供或更新該等資料、信息或未能通過進一步認證、驗證的,本公司有權拒絕或選擇中止或終止向您提供相關服務。
        特別提醒:依據適用相關法律法規以及QingCloud服務協議及未來不時更新或新發布的本服務對應的服務協議,為保護您賬號和業務等的安全,您應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及QingCloud流程、制度進行實名認證。您同意授權QingCloud通過第三方核實您提交的相關信息或資料。
      5. 若您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您通過授權代表進行注冊的,在已提供注冊時所要求之身份資料和信息的前提下,本公司將視該等授權代表為您之合法被授權人;滿足合理注意的前提,本公司對該等授權行為的真實性及后果不承擔審查責任,但本公司認為必要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有權機關的要求,本公司有權繼續要求您提供與授權相關的資料、信息。
      6. 對由于您向本公司提供的聯絡方式有誤或未及時更新,以及您用于接受 QingCloud 郵件的電子郵箱安全性、穩定性不佳而導致的一切后果,您應自行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導致您未能及時收到 QingCloud
        相關通知而產生的服務費用增加或其他后果、損失。
    2. 目前 QingCloud 允許一個法律主體擁有多個 QingCloud 賬戶(和/或子賬戶),但一個 QingCloud 賬戶僅能對應唯一的法律主體;通常情況下,QingCloud 賬戶是您在 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進行活動的唯一身份識別依據,且每一個 QingCloud 賬戶均可以獨立展開活動。但在下列情形下,本公司有權根據自身合理判斷,對該等同一法律主體和/或關聯方擁有的 QingCloud 賬戶在發生欠費和/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本協議以及本服務相關規則時進行統一處理:

      1. 多個 QingCloud 賬戶之間存在主賬戶、子賬戶,或屬于同一主賬戶項下的子賬戶等關聯關系;
      2. 多個 QingCloud 賬戶使用同一身份信息注冊;
      3. 多個 QingCloud 賬戶使用同一銀行賬戶(或隸屬于同一法律主體的銀行賬戶)付款;
      4. 多個 QingCloud 賬戶之間存在提供的一項或多項信息相同、曾代為收、付款、購買產品用于同一目的,且本公司通過與其他相關證據綜合考慮足以判斷該等 QingCloud 賬戶屬于同一法律主體和/或關聯方的。
    3. 您對已注冊的 QingCloud 賬戶及密碼進行的一切操作及言論負完全的責任,您同意:

      1. 本公司通過您的用戶名和密碼識別您的指示,您通過您的用戶名和密碼進行的所有操作均視為您自身的操作、指示,不可撤回或撤銷,您應對 QingCloud 基于提供服務而執行該等操作、指示所產生的后果承擔責任。
      2. 請您妥善保管您的用戶名和密碼,并保證正確、安全的使用,對于因密碼泄露所致的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您自行承擔。
      3. 除非根據法律規定或司法判決、裁決,且征得本公司同意,您已注冊的 QingCloud 賬戶不可轉讓、不可贈與、不可繼承,但與 QingCloud 賬戶相關的財產權益除外。
      4. 如您發現有任何人冒用或盜用您的賬戶及密碼或任何其他未經合法授權使用之情形時,您同意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公司,要求本公司暫停涉及賬戶的相關服務。同時,您理解本公司對您的請求采取行動需要合理期限,本公司對在采取上述行動前已執行的指令及所導致的您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5. 實名認證是對賬號歸屬以及責任承擔等進行判斷的依據,在發生賬號歸屬爭議等糾紛時,QingCloud有權認定該賬號歸屬于實名認證主體;對于歸屬存在爭議的賬號,QingCloud有權暫時對該賬號進行凍結。您在進行認證時務必謹慎對待,給與足夠的重視并確保認證主體與賬號使用主體保持一致,避免將企業使用的賬號認證在個人名下,或將本人使用的賬號認證在他人名下等任何不當認證行為。
  3. 服務支持、服務中止或終止及費用支付

    1. 本公司基于您選擇的產品、服務及您足額支付相應服務費用的前提,依據 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最新公布的有關服務、支持的內容向您提供相應的服務與支持。
    2. 本公司限于您選擇的產品、服務所對應的《QingCloud 服務品質保障協議(SLA)》范圍內,為您提供數據備份,保障數據可靠性;并限于您選擇的產品、服務所對應的《QingCloud 服務品質保障協議(SLA)》范圍內提供服務可用性保障,若本公司未能滿足您所購買的產品、服務所對應的《QingCloud 服務品質保障協議(SLA)》約定的服務可用性保障,則本公司應按照該等《QingCloud 服務品質保障協議(SLA)》的約定向您支付賠償和/或補償。
    3. 服務中止或終止

      1. 若本公司知悉發生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況的,本公司有權在發出通知后立即選擇暫停您賬戶訪問和/或中止向您提供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
        (1)您使用本服務對 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系統、產品及服務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 QingCloud 賬戶)產生安全風險或其他不利影響;
        (2)您使用本服務(或您的終端用戶使用您提供的內容、服務)導致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或本協議之約定的;
      2. 您基于3.3.1條被暫停賬戶訪問和/或中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務的,您仍有義務支付暫停前及暫停期間的所有費用;若被中止部分服務的,則您仍有義務對您能繼續使用的服務支付對應費用;在暫停訪問和/或中止服務期間,您不能享有相應 QingCloud 服務品質保障協議項下的權利;除非法律、法規、本協議另有規定或約定,或者相關監管機關有明確要求, 暫停期間本公司不會刪除您的資源、數據。
      3. 若您因資源到期或未及時足額續費導致被暫停賬戶訪問和/或服務中止后,在該等產品約定的等待期內仍未及時足額續費的(不同產品或服務的等待期不同,具體以每個產品或服務的文檔需求說明為準,若文檔需求未明確約定,則等待期為3 天),則本公司在該等期限屆滿后有權即時終止您的全部服務,并將該等賬戶內資源、數據全部銷毀,該等銷毀一旦開始則不可恢復。
      4. 若您因 3.3.1條所列除欠費事由之外的原因導致上述暫停賬戶訪問和/或服務中止的,且您一直未能恢復或補救的,則您的該等 QingCloud 賬戶內費用扣減完畢之日,則本公司立即終止您的全部服務,并將該等賬戶內資源、數據全部銷毀,該等銷毀一旦開始則不可恢復。
      5. 盡管有如上約定,受限于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有權監管機關要求以及本協議(包括相關協議、規則)的明確約定,本公司有權直接終止向您提供的全部服務并且不退還任何款項。
    4. 費用支付

      1. 您需在訂單提交后及時完成支付。部分服務可能有時間限制、庫存限制或者活動數量等限制,訂單提交后,若發生您未及時付款、或付款期間出現數量不足或已達到限量等情況的,您將可能無法使用相關服務
      2. 除 QingCloud 某些產品、服務規則另有約定之外,QingCloud 云服務均采用預付費規則,您應及時足額向您 QingCloud 賬戶充值,以保證順利使用本服務;您已知悉并確認,部分 QingCloud
        云服務開通后,即使您未新增服務項目或資源,亦未進行新的操作,但因該等服務會持續占用資源而導致收費、扣費將持續發生,請您注意及時續費或及時進行該等服務終止的操作。
      3. 若您使用的服務包含固定服務期產品、服務,且在該等固定服務期屆滿前單方要求終止合作的,該等產品、服務未使用的服務期限對應的費用將不予退還,但您可以繼續使用該等產品、服務至固定服務期屆滿,本協議至該等服務期屆滿時終止。
      4. 若您因欠費而本被終止服務,您仍有義務將欠費付清;本公司保留按照您欠費額的萬分之五的標準,按日向您收取滯納金的權利,至實際付款日為止。
  4. 您的權利和義務

    1. 您有權擁有自己在 QingCloud 的用戶名和密碼;有權依據本協議使用自己的 QingCloud 賬戶登錄 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使用您采購的 QingCloud 服務,并獲得 QingCloud 就該等服務提供的技術支持,服務內容詳見 QingCloud 相關產品介紹。
    2. 您應按照約定足額支付所購買服務的費用,并有權利要求 QingCloud 為您因使用本服務而自您處實際收取的服務費用開具正規發票。
    3. 您利用 QingCloud 云服務產品進行有關經營活動包括但不限于開通非經營性網站、經營性網站、開通 BBS 等電子公告服務以及新聞等欄目,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根據需要自行或在本公司協助下獲得有關監管機關的審批或備案;您保證,您不會在網站未獲得該等審批、備案的情況下對外開放。QingCloud 保留在您網站未獲該等審批或備案前對外開放的,立即暫停您賬戶訪問、中止或終止提供服務的權利,例如保留在您沒有經過 ICP 備案就開放的情況下配合相關監管機關解綁資源公網 IP 的權利。
    4. 您保證,您使用 QingCloud 服務時將遵從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行業慣例和社會公共道德,不會利用 QingCloud 提供的服務進行存儲、發布、傳播如下信息和內容: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任何內容(信息);
      (2)違反國家規定的政治宣傳和/或新聞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3)封建迷信和/或淫穢、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4)博彩有獎、賭博游戲等非法活動;
      (5)違反國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妨礙互聯網運行安全的信息;
      (6)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或其他有損于社會秩序、社會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內容或指向這些內容、信息的鏈接;
      (7)發布、傳送、傳播不受歡迎的或者未經請求的電子郵件、電子廣告或包含淫穢、色情等有害信息的電子郵件。
      您同時承諾,不得為他人發布上述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或本協議約定的信息內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設置 URL、BANNER 鏈接等。
      您承認,QingCloud 有權在您違反上述約定時終止向您提供服務并不予退還任何款項,因您上述行為給 QingCloud 、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您應予賠償。
    5. 您尊重 QingCloud 及其他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利,QingCloud 保留您侵犯 QingCloud 及其他第三方合法權益時終止向您提供服務并不退還任何款項的權利。
    6. 您保證,您在使用 QingCloud 服務時不得從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為,也不得為該等行為提供便利:
      (1)任何濫用 QingCloud 資源以及無意義創建、刪除 QingCloud 資源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與黑客攻擊相關的行為、虛擬貨幣挖礦、網格計算、搶購等;
      (2)任何改變或試圖改變 QingCloud 服務提供的系統配置或系統安全的行為;
      (3)任何干擾或試圖干擾 QingCloud 任何產品或任何部分、功能的正產運行;
      (4)利用技術或其他手段破壞及擾亂 QingCloud 及 QingCloud 其他用戶的網站和服務的行為;
      (5)實施違法或未經授權的接取、盜用、干擾或監測的;
      (6) 因您從事的業務而導致您遭受頻繁或大規模DDOS攻擊的。您承認,QingCloud 有權在您出現上述行為的情況下選擇暫停賬戶訪問、中止服務或立即終止向您提供服務并不退還任何款項;因您上述行為給 QingCloud 、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您應予賠償。
      (7)您知悉并同意,若本公司自行發現、根據相關監管機關的要求或來自相關權利人投訴,發現您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包括 QingCloud 相關協議、規則)項下有關您義務的約定的,本公司有權在必要時候視具體情況及相關要求采取以下處理措施的一種或多種:1)要求您立即刪除、修改內容;2)直接刪除、屏蔽相關內容;3)中止您使用的服務部分或全部;4)終止您使用的服務;直至終止所有合作。因此導致的后果及責任由您自行承擔,給 QingCloud 造成損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導致任何行政主管機關對本公司的行政處罰等),您應該予以賠償。
  5. QingCloud 的權利和義務

    1. QingCloud 應根據您選擇的服務以及交納款項的情況向您提供合格的產品、服務及售后支持。
    2. QingCloud 對其提供的云計算服務本身提供運營維護,您應當保證自身網絡、設備的適用性、安全性及穩定性,對于因此導致的您全部或部分無法使用本協議項下云服務、或對 QingCloud 云服務產生不利影響的,您應當自行承擔責任并對 QingCloud 因此導致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同時本條約定不影響 QingCloud 按照本協議其他明確約定或法律、法規相關約定享有救濟措施。
    3. QingCloud 將在必要時對其云服務平臺、所提供的云計算服務產品進行維護、升級或機房遷移,QingCloud 進行上述操作前將通過網站公告、站內信或短信通知您,您應當根據該通知信息給予配合,對于因您不配合該等維護、升級或機房遷移導致任何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擔責任。
    4. QingCloud 承諾對您的業務數據及其他信息采取對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您資料,不授權第三方使用您業務數據及其他信息,除非:
      (1)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提供;
      (2)行政、司法等職權部門要求 QingCloud 提供;
      (3)您同意 QingCloud 向第三方提供;
      (4)QingCloud 解決舉報事件、提起訴訟而提交的;
      (5)QingCloud 為防止嚴重違法行為或涉嫌犯罪行為發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動所必須提交的。
    5. QingCloud 有權為實現本協議之目的以及為您提供更完善、先進的服務而使用您的業務數據及其他信息。您及 QingCloud 均知悉并同意,您作為 QingCloud 用戶,您利用 QingCloud 的技術服務為您的用戶提供服務時所存儲、分發以及通過其他方式處理的數據,屬于您的用戶業務數據(即“您的業務內容”),QingCloud 強調對您的業務內容的最大限度的保護,未經您的授權或法律、法規及相關監管機關之要求,QingCloud 不會查看、使用或向第三方分發您的業務內容;根據您與 QingCloud 協商一致,將您的業務內容存儲在您選定的數據中心。但您同時知悉并同意,在 QingCloud 提供本協議項下產品、服務的過程中,可能因運營維護或升級之需要,對您的業務內容進行遷移操作,該等對您的內容及相關數據的遷移是 QingCloud 提供本協議項下產品服務所必須,且不構成侵犯您的隱私、保密資料;您已就此在本協議簽訂時,明確授權 QingCloud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或 QingCloud 向您提供該等云計算產品服務的任何時候,遷移維護您的內容及其中涉及的任何數據(若其中含有您的合作方的內容,您同時保證就上述授權行為已獲得該方同意);在該等情況下,若您的業務內容中涉及個人信息的,QingCloud 將按照適用法律法規之強制性要求和/或與您簽訂的單獨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合同、協議約定,承擔根據云計算服務供應商對該等個人信息接觸的特性而適用于 QingCloud 的義務和責任。
    6. 在您按照約定足額支付所購買服務的費用后,QingCloud 應為您因使用本服務而自您處實際收取的服務費用開具正規發票。
    7. QingCloud 有權根據本協議(包括 QingCloud 相關協議、規則)的約定,根據您使用服務的情況,自您賬戶余額中直接扣除相關服務費用。
    8. QingCloud 可能因營銷活動、產品推廣等各種原因,在特定時期內推出“限時免費”、“限時優惠”、 “充值優惠”、“領取代金券”以及贈送服務等優惠措施(以下統稱“優惠措施”),您理解并同意,這些優惠措施可能是暫時性、階段性或有數量限制的,也可能僅適用于滿足特定條件的客戶,您需要按照相應的規則購買、使用相應服務
    9. QingCloud 保留在您違反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定或違反本協議(包括 QingCloud 相關協議、規則)的情況下暫停您賬戶訪問、中止、終止為您提供服務并銷毀資源、數據的權利,并且在任何情況下,QingCloud 對任何間接、偶然、特殊及繼起的損害不負責任。
  6. 個人信息的保護

    本公司充分尊重對 QingCloud 用戶個人信息的保護,并按照相關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收集、使用及保護 QingCloud 用戶個人信息。對于您的個人信息保護的約定,具體詳見《QingCloud 隱私政策》;您確認并同意,一旦您同意本協議、《QingCloud 隱私政策》或使用本服務,您即同意本公司按照本協議以及《QingCloud 隱私政策》的約定來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個人信息。

  7. 系統中斷或故障

    QingCloud 系統因下列狀況無法正常運行,導致您無法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對由此給您(和/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該狀況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在 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公告之系統停機維護期間,該等維護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對服務平臺或相關設備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的檢修、維護、升級等;
    (2)基礎電信運營商原因導致的電信設備出現故障導致不能進行數據傳輸的,包括但不限于電信部門技術調整、電信(和/或電力)線路被破壞、電信(和/或電力部門)對電信網絡(和/或電力資源)進行安裝、改造、維護的;
    (3)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臺風、地震、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停電、罷工、動亂、戰爭、恐怖襲擊、政府行為、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頒布調整等,造成本公司系統障礙不能執行業務的;
    (4)由于網絡安全事故,如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或其他惡意程序等,造成本公司系統障礙不能執行業務的;
    (5)由于銀行系統遲延等其他方面的問題而導致的服務中斷或者延遲;
    (6)其他非因本公司過錯、本公司無法控制或合理預見的情形。

  8. 責任范圍及責任限制

    1. 本公司僅在本協議中列明的責任承擔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
    2. QingCloud 用戶信息是由您本人自行提供的,本公司無法保證該信息之準確、及時和完整。
    3. 對本協議第七條所列事件而導致的系統中斷或故障而致服務無法使用,不構成本公司違約,本公司應及時自行或與其他涉及機構配合進行修復,且因此導致的損失本公司不予賠償。
    4. 本公司僅就 QingCloud 云服務本身提供運營維護,您應當保證自身設備、網絡等安全、穩定、具備適于開通 QingCloud 云服務產品的必要條件,若因您不能提供上述必要條件而導致您所購買的本服務不能提供、遲延提供或造成本服務缺陷的,本公司不承擔因此導致的責任或損失。此種情況下,本公司提供服務責任相應延遲,在合理期限內您不能消除自身所造成的障礙的,則本公司有權終止本協議,因此造成本公司損失的,您應予以賠償。
    5. 您同意,在本公司無重大過失或過錯的情況下,無需對您使用本服務時數據傳輸的延遲、錯誤或疏漏及因此導致的損失承擔責任。
    6. 本公司對通過您間接接受本公司服務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最終用戶)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7. 第三方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基于 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提供的第三方應用)由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直接向您提供,對于您使用第三方服務而導致的責任、風險,由您自行承擔。
    8. 本公司不對非本公司軟件提供任何知識產權保證和質量保證,對任何因該等軟件原因直接或間接造成您損失的,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9. 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本公司對于與本協議有關或由本協議引起的任何間接的、懲罰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損失(包括業務損失、收益損失、利潤損失或其他經濟利益的損失),不論是如何產生的,也不論是由對本協議的違約(包括違反保證)還是由侵權造成的,均不負有任何責任。
    10. 除本協議及具體服務適用的《QingCloud 服務品質保障協議(SLA)》中另有明確約定外,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對本協議所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總額不超過本年度已向您收取的服務費用總額。
    11. 您理解并同意,QingCloud 云服務是按照現有技術和條件所能達到的現狀提供。本公司并不能保證所提供服務毫無瑕疵;所以,即使本公司提供的服務存在瑕疵,但若上述瑕疵是其時行業技術水平所無法避免的,其將不視為本公司違約,您同意與本公司一同就上述問題共同協商尋求解決方式。
  9. 商標、知識產權的保護

    1. 基于您使用本服務及在使用本服務期間,本公司提供給您的云計算產品、服務涉及的軟件及相關技術資料的知識產權歸本公司所有(第三方產品服務涉及的軟件、技術資料除外),您僅在合法合規為本協議之目的使用本服務時享有非獨占、非排他、無再許可、分許可的一般使用權,該等一般使用許可自無論因任何原因終止本服務時均自動終止。
        雙方確認,基于您使用本服務及在使用本服務期間,本公司提供的系統軟件或應用軟件中包括第三方軟件,且就該等第三方軟件本公司已自第三方供應商取得合法授權的情況下,本公司根據本協議授予您基于實施本協議之目的非獨占、非排他、無再許可、分許可的一般使用權,該等一般使用許可自無論因任何原因終止本服務時均自動終止。
        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上述軟件及技術資料的知識產權及所有權仍歸本公司或該等第三方供應商所有,您不得刪除、修改或掩藏任何本公司和/或第三方所提供的相關軟件中包含的任何版權、商標或其他專有權聲明。
    2. 您保證所使用的軟件均為獲得合法授權或所有,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的行為;若您違反本條第1、2款約定,本公司有權按照本條及本協議之其他相關約定終止您全部或部分服務;由此導致本公司和/或第三方損失的,由您自行承擔責任。
    3. 雙方明確,任何一方的商號、商標、品牌及其他標識均為該方的專有財產,本協議中任何規定均不構成一方向另一方授予上述商號、商標、品牌及其他標識的普遍使用許可。除本協議另有明確約定,若非經所有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顯示、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顯示、使用另一方的任何商號、商標、品牌及其他標識。在此,您同意并承諾QingCloud有權使用您的名稱、品牌、商標標識等作為商業案例進行宣傳、展示。
    4. 即便上述有關知識產權權的約定已包含相關權利,但本公司仍特別聲明,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內容(除第三方提供的產品、服務外),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依法擁有其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向您提供的折扣優惠等未公開發布的內容等)等;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復制、公開傳播、改變、散布、發行或公開發表本網站內容。
    5. 本條款在本協議終止后對本協議各方仍繼續有效。
  10. 完整協議

    1. 本協議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條款、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現有的及未來不時更新或新發布的本服務對應的服務協議、《QingCloud 服務品質保障協議(SLA)》以及您使用本服務所涉任何規則。上述協議、規則之約定,若存在歧義或沖突的,以發布時間在后的文件約定為準;當若相關協議、規則與本協議存在歧義或沖突的,則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2. 您對本協議理解和認同,您即對本協議所有組成部分的內容理解并認同,一旦您使用本服務,您和本公司即受本協議所有組成部分的約束。
    3. 本協議部分內容無論因任何原因無權或部分無效或不具可執行力,不因此影響其他內容的效力。
  11. 法律適用與管轄

    1. 本協議您在 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選擇“同意”(具體以注冊頁面規定流程為準)起生效,有效期為雙方整個合作期限。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或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本協議在您使用本服務期間均持續有效。
    2. 本協議之效力、解釋、變更、執行與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明確起見,不包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因本協議產生之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北京互聯網法院起訴。

QingCloud 隱私政策

本隱私政策發布/更新日期為:2023年5 月16日

 

QingCloud隱私政策(以下簡稱“本隱私政策”)適用于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http://www.zjyouren.com/)中由其所有及運營方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QingCloud”)提供的服務(以下簡稱“我們的服務”)。本公司深知用戶信息對您的重要性,并將按照適用法律法規之要求保護您的用戶信息安全可靠,在收集、使用您的用戶信息時恪守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同時,本公司承諾,我們將按業界成熟的安全標準,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來保護您的用戶信息。

本隱私政策旨在向您介紹及說明,在您使用我們服務過程中,本公司如何收集、使用、存儲您的用戶信息,您享有的權利,以及我們為您提供的訪問、更新、控制和保護這些信息的方式,因此,請在使用我們的服務前,仔細閱讀并了解本隱私政策的全部內容,特別是以粗體/下劃線標識的內容;本隱私政策構成《QingCloud服務條款》的一部分,您在同意該服務條款和/或使用(或繼續使用)我們的服務時,即視為您已充分閱讀并理解本隱私政策的全部內容,同意本公司按照本隱私政策收集、使用您的用戶信息。如果您對本《隱私政策》有任何疑問、意見或建議,請通過如下途徑聯系我們:

公司名稱: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來廣營西路5號院1號樓1至16層101 內5層501 A單元

聯系方式:400-8 576-8 86

 

目錄:

  1. 隱私政策適用范圍
  2. 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用戶信息
  3. 如何使用Cookie和同類技術
  4. 如何共享、轉讓、公開披露您的用戶信息
  5. 如何保護您的用戶信息
  6. 如何訪問和修改您的用戶信息
  7. 如何保存您的用戶信息
  8. 未成年人用戶信息保護的特別約定
  9. 本隱私政策的更新
  10. 如何聯系我們

1、隱私政策的適用范圍

1.1 本隱私政策適用于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中由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務,比如向您提供頁面瀏覽、通過注冊QingCloud賬戶登錄該網站服務,以及本公司通過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向您提供的技術服務等。

1.2 為明確,您通過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使用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服務時,您向第三方提供的信息的保護不適用本隱私政策,比如入駐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云市場的服務商(“云市場服務商”),您選擇使用云市場服務商提供的服務時,您向云市場服務商提供的信息不適用本隱私政策,而適用于您與云市場服務商之間的信息保護等相關政策或規定。

1.3 如《QingCloud服務條款》中所明確,作為QingCloud用戶,您利用QingCloud的技術服務為您的用戶提供服務時所存儲、分發以及通過其他方式處理的數據,屬于您的用戶業務數據(即“您的業務內容”);基于本公司所提供的為云計算服務,對于您的業務內容,未經您授權或法律、法規及相關監管機關之要求,本公司不會查看、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分發您的業務內容;該等您的業務內容不適用于本隱私政策,您應當另行與您的用戶制定相應的隱私政策或類似約定予以保護。盡管如此,但您仍應確保您的業務內容信息是合法收集并有權使用的,在您使用QingCloud云計算服務對您的業務內容進行存儲、傳輸等操作前/時,您應當遵照相關地區適用的法律法規。

2、 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用戶信息

2.1 用戶信息的定義

用戶信息指您在注冊QingCloud賬戶、使用我們的服務以及您在使用我們的服務過程中為獲得技術支持、協助等而向本公司提供的、或本公司收集的用戶會員類信息等,用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1.1 您在注冊、管理QingCloud賬戶、以及進行實名認證時所提供的信息,您提供的該等信息應為真實、合法、有效的;

2.1.2 您在使用我們的服務過程中,本公司接收并記錄的您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日志信息(即您在使用我們的服務時,我們接收并記錄的您使用我們的服務的情況,例如您的IP地址、瀏覽器類型、訪問時間及訪問網頁的記錄、以及檢索內容等)、設備信息(例如設備型號、操作系統版本、設備設置等軟硬件特征信息,以及設備位置信息)等;

2.1.3 您在使用我們的服務的過程中,為獲得技術支持或協助而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2.1.4 為明確起見,下述信息不屬于用戶信息:

  • 本公司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可能收集或使用的非識別性信息:該等非識別性信息,無法單獨用于確定特定自然人身份,比如單獨的設備信息、日志信息等,或者本公司收集匯總的統計數據等,本公司收集該等信息的目的僅為了解用戶如何使用本公司的產品、服務,并據此改進、完善自己的服務。
    如果我們將上述非識別性信息與其他信息結合用于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將其與用戶信息結合使用,則在結合使用的過程中,依舊被視為用戶信息進行處理。
  • 公開信息:

該等公開信息包括如下:

① 您公開分享的任何信息,任何人都可以在使用和未使用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的服務期間查看或訪問到這些信息。
② QingCloud對您已采取的包括但不限于云市場為構建誠信交易環境而須公開分享的您的信用評價信息(星級、客戶評價等)、以及您違反適用法律法規和/或QingCloud相關規則、政策而被采取的處理措施等相關信息;若您是第三方服務商(賣家),您應當根據適用法律法規和/或云市場相關規則而公開分享的企業或者自然人經營者的相關信息。
③ 您在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的云市場與第三方進行交易時,您不可避免的要向交易對方或潛在的交易對方披露自己的信息;請您妥善保護自己的信息,僅在必要的情形下向該等交易對方或潛在的交易對方提供;您也可以通過我們的服務建立聯系和相互分享;當您通過我們的服務創建交流、交易或分享時,您可以自主選擇溝通、交易或分享的對象,作為能夠看到您的聯絡方式、交流信息或分享內容等相關信息的第三方。

2.2 收集用戶信息

2.2.1 注冊賬戶

  • 當您在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創建賬戶時,我們需要您選擇用戶類型,提供郵箱(作為賬戶名)、設置登錄密碼、提供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有效的手機號碼;您提交的該等手機號碼、郵箱用于注冊、綁定賬戶以及密碼找回時接受驗證碼,并且均作為QingCloud與您指定的聯系方式之一,用來接受相關業務通知(如新品上線、服務變更等)或產品、服務的宣傳、推廣。
  • 在完成QingCloud賬戶注冊后,您可以進入您的QingCloud賬戶按照相應頁面指示繼續提供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真實姓名和/或單位名稱(如果您已完成實名認證,姓名和/或單位名稱將會以您的實名認證信息為準)、從事行業、營業年限、企業規模、主營業務、主要產品、網站域名等(以屆時網站頁面展示為準)。您選擇在此處不繼續提供上述信息,將不會影響您對某一具體服務的使用。您提供的上述信息,會幫助我們更了解您對于我們的服務的需求,以便QingCloud有針對性的向您推廣、介紹產品。
  • 在通常情況下,您不需要注冊成為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的會員及提供上述信息,就可以瀏覽在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上的對外公開信息。

2.2.2 使用服務中

  • 需要您向我們提供的信息包括:

① 實名認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您使用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上具體的技術服務時,需要您通過您的賬號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即進行實名認證,請注意,在您使用QingCloud的具體技術服務前應完成實名認證。

您應根據您的身份屬性在QingCloud賬戶的“認證信息”頁面提供相應的信息、文件進行實名認證:

您的賬戶為個人賬戶進行實名認證的,您可以在“認證信息”頁面選擇使用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支付寶”)提供的支付寶快速認證產品或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智能云”)提供的認證產品。在進行實名認證時,需要您提供姓名、身份證號并上傳身份證件正、反面照片,通過人臉識別進行實名認證時,還需要您提供面部特征的生物識別信息。身份信息、面部識別特征信息屬于個人敏感信息,收集此類信息系為滿足相關法律法規的網絡實名制要求之目的。上述認證服務由上述已列明授權合作伙伴提供,對上述信息若由QingCloud收集的您同意QingCloud授權該等合作伙伴僅為您實名認證的目的使用該等信息。

您的賬戶為企業用戶進行實名認證的,需要您向QingCloud提交您的企業名稱、營業執照注冊號及法人姓名,并提供聯系人姓名、身份證號并上傳身份證件正、反面照片、提供聯系人地址及手機號碼并上傳聯系人證件照,通過人臉識別進行實名認證時,還需要提供聯系人的面部特征的生物識別信息。關于上述您提交的企業信息的認證服務由北京金堤征信服務有限公司(“天眼查”)提供,聯系人的實名認證服務與上述個人賬戶進行實名認證的方式相同。身份信息、面部識別特征信息、地址信息屬于個人敏感信息,收集此類信息系為滿足相關法律法規的網絡實名制要求之目的。上述認證服務由上述已列明授權合作伙伴提供,對上述信息若由QingCloud收集的您同意QingCloud授權該等合作伙伴僅為實名認證的目的使用該等信息。

若為開發者,還應提供公司網站、公司業務介紹、預上線產品介紹以及銀行賬戶信息(包括開戶銀行、對公賬號和開戶名)等。個人銀行賬戶信息屬于個人敏感信息,QingCloud僅將您提供的銀行賬戶信息作為實名認證時的打款賬號。
② 在接受如下服務時,可能會收集如下用戶個人信息:

域名注冊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QingCloud將通過網站相應頁面向您展示您需要提交的信息。域名持有者為個人用戶的,提交信息包括域名持有者姓名、域名聯系人姓名、電子郵箱、所屬區域、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并提供域名持有者的身份證號并上傳身份證件正、反面照片。域名持有者為企業用戶的,提交信息包括域名持有者名稱、域名聯系人姓名、電子郵箱、所屬區域、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并提供域名持有者的營業執照注冊號并上傳工商營業執照照片。如果您不使用該等服務,則無需提供上述相關信息。域名注冊服務的服務商為北京新網數碼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新網”)。

域名備案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QingCloud將通過網站相應頁面向您展示您需要提交的信息,包括主體單位信息、負責人信息(法人姓名、證件號碼、辦公室電話、手機號碼、電子郵件)、網站基本信息、網站負責人基本信息(姓名、證件號碼、辦公室電話、移動電話號碼、電子郵件、應急通訊號碼);個人用戶需提供身份證件照片,企業用戶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照片、聯系人身份證照片,并提供完成相應人臉識別所需要的面部識別特征信息,完成身份認證。如果您不使用該等服務,則無需提供上述相關信息。提供域名備份服務的服務商為創旗技術有限公司(“創旗”)。為提供上述服務的目的,上述信息將通過創旗備案管理系統提供給相應的主管通信管理局。

上述身份信息、面部識別特征信息、地址信息屬于個人敏感信息,收集此類信息目的是為了向您提供上述服務,拒絕提供會使您無法使用上述服務。上述域名注冊、備案服務由上述已列明授權合作伙伴提供,對上述信息若由QingCloud收集的您同意QingCloud授權該等合作伙伴僅為提供上述服務的目的使用該等信息。

SSL證書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QingCloud將通過網站相應頁面向您展示您需要提交的信息,包括公司名稱、部門、公司電話、公司地址、郵編、聯系人姓名、職位、手機號、郵箱。如果您不使用該等服務,則無需提供上述相關信息。提供SSL證書服務的服務商為亞數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亞數”)。

告警服務,您可以自行選擇在QingCloud網站相應頁面創建并設置告警服務,在提供該服務時,您需要提供賬戶聯系人姓名、手機號、郵箱,用于接收告警通知。如果您不使用該等服務,則無需提供上述相關信息。

在接受某些服務時,若您可能需要申請線下交付、進行產品測試等,為履行該等服務所必需,您應提供聯系人、聯系方式、地址、開票信息、訂單等必要信息。

  • 在您使用服務過程中我們收集的信息

如本隱私政策第2.1條所述,在您使用我們的服務的過程中,QingCloud可能會接收并記錄您的設備信息、日志信息,以及為您提供技術支持、協助、排除使用故障時您提供的信息等。

  • 在您使用相關服務時,可能需要開啟麥克風/相機/相冊/攝像頭權限后方能進行,比如掃碼、拍攝照片、音視頻服務、上傳照片、以及特定場景下經您授權的人臉識別等功能。請您知曉,在具體服務中若不開啟相應的權限將使您無法獲得該等服務。您可自行決定在相應的客戶端隨時開啟或關閉該等權限,請您注意,您開啟任一權限即代表您授權我們可以收集和使用相關個人信息來為您提供對應服務,您一旦關閉任一權限即代表您取消了授權,我們將不再基于對應權限繼續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但是您關閉權限的決定,不會影響此前基于您的授權所進行的信息收集和使用。
  • 我們在向您提供具體服務時,將按照本隱私政策及相應的服務協議的約定收集、使用、存儲、對外提供及保護您的用戶信息。若出現新的服務或服務更新導致超出本隱私政策及相應服務協議約定收集您的用戶信息的,我們將通過彈窗通知、頁面公告、郵件通知或其他您容易獲得/關注到的方式向您說明信息收集的范圍與目的,并在征得您的同意后方收集提供上述服務所必要的您的信息。若您選擇不提供前述信息,將會影響您使用對應的服務,但不影響您使用QingCloud的其他服務。
  • 您理解,隸屬于企業用戶管理的個人,企業用戶為個人信息的控制者,我們僅根據企業用戶(包括企業用戶及其管理員)操作及企業用戶與我們之間的協議進行相應的處理,如果您對上述個人信息收集有任何疑問,您理解并同意聯系你隸屬的企業(或企業管理員)處理。您作為企業用戶,在提供上述個人信息前應取得相關個人的同意。若您在上述服務中提供的信息系受托提供的第三人信息,您應在提供該等信息前已獲得相關第三人的同意。

2.3使用用戶信息
2.3.1 QingCloud可能基于以下目的使用您提交以及我們收集的用戶信息:

  • 完成您QingCloud賬戶的創建、激活,以及應您的要求進行的相應變更;
  • 為您提供已購買的具體技術服務;
  • 滿足您的個性化服務需求;
  • 向您發送必要的產品、服務通知;并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向您發送相關的產品推廣、介紹或邀請您參與有關QingCloud產品、服務的調查;如果您不想接收我們向您發送的商業性電子信息,可以通過QingCloud平臺信息中心-信息接收配置頁面,拒絕相應電子信息通知的發送;
  • 開展內部審計、數據分析與研究,以改進及優化我們的服務;
  • 分析業務運營效率并衡量市場份額;
  • 保護您、QingCloud其他用戶、QingCloud、QingCloud合作伙伴或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免遭侵害;我們可能使用您的會員信息、并整合您使用我們的服務過程中接收并記錄的設備信息、日志信息等,來進行身份驗證、安全事件的檢測及防范、投訴處理、糾紛協調、詐騙監測、客戶支持維護服務等,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記錄、審計、分析、處置措施,以更好地預防釣魚網站、欺詐、網絡漏洞、計算機病毒、網絡攻擊、網絡侵入等安全風險,更準確地識別違反適用法律法規或QingCloud相關協議、規則的情況;
  • 遵守和執行適用法律法規、相關監管機關要求、行業標準要求以及QingCloud相關政策、規則的需要;
  • 其他向您提供服務而需要使用您的用戶信息的情形;
  • 經您許可的其他用途。

2.3.2 如超出收集用戶信息時所聲稱的目的,或者超出具有直接、合理關聯范圍使用用戶信息前,我們將通過彈窗通知、頁面公告、郵件通知或其他您容易獲得/關注到的方式再次向您告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3 如何使用Cookie和同類技術

3.1 為保證QingCloud網站正常運轉及向您提供依賴于Cookie的功能和服務,我們會在您的計算機或移動設備上存儲名為 Cookie 的小數據文件;Cookie 通常包含標識符、站點名稱以及一些號碼和字符;借助于 Cookie,網站能夠存儲您的偏好或購買清單中的商品等數據。

3.2 QingCloud啟用Cookie的目的僅為改善用戶體驗;借助于Cookie,網站能夠記住用戶的單次訪問或多次訪問,以及網站能夠保存設置,這意味著用戶無需每次訪問時重新配置用戶偏好設置。如果某個網站不使用Cookie,那么在用戶每一次打開網頁時,該網站均會將其視為新訪客。

3.3 QingCloud不會將Cookie用于本隱私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您可根據自己的偏好管理或刪除Cookie;您可以清除計算機上保存的所有 Cookie;大部分網絡瀏覽器都設有阻止 Cookie 的功能,如需詳細了解如何更改瀏覽器設置,請訪問您使用的瀏覽器的相關設置頁面。您知悉并同意,如果您這么做,則需要在每一次訪問QingCloud網站時更改用戶設置或者可能導致某些依賴于Cookie的QingCloud網站的服務或功能不能使用,由此導致的后果及責任由您自行承擔。

3.4 除 Cookie 外,我們還會在網站上使用網站信標和像素標簽等其他同類技術,例如,我們向您發送的電子郵件可能含有鏈接至我們網站內容的地址鏈接,如果您點擊該鏈接,我們則會跟蹤此次點擊,幫助我們了解您的產品或服務偏好以便于我們主動改善客戶服務體驗;網站信標通常是一種嵌入到網站或電子郵件中的透明圖像,借助于電子郵件中的像素標簽,我們能夠獲知電子郵件是否被打開;如果您不希望自己的活動以這種方式被追蹤,則可以隨時從我們的寄信名單中退訂。

4 如何共享、轉讓、公開披露您的用戶信息

4.1 共享

我們不會與任何公司、組織和個人分享您的用戶信息,但以下情況除外:

4.1.1 在獲得您的明確同意后,我們會與其他方共享您的用戶信息;

4.1.2 我們可能會根據適用法律法規規定,訴訟、仲裁等糾紛解決程序,或按相關監管機關依法提出的要求,向行政機構、司法機構、執法機構或其他監管機構或第三方共享您的用戶信息;

4.1.3 為履行我們在《QingCloud服務條款》和/或本隱私政策項下的義務或權利而可能必須要共享您的用戶信息的;

4.1.4 為了促成交易或協助解決爭議:某些情況下可能共享您的用戶信息,才能促成交易或處理您與他人的糾紛或爭議,例如,在QingCloud網站的云市場平臺上創建的某一交易中,如交易任何一方已履行或部分履行了交易義務而因為繼續履行交易或解決交易障礙的必要提出信息分享請求的,QingCloud有權決定向該用戶提供其交易對方的聯絡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促成交易的完成或促使糾紛爭議解決。除此之外,我們不會向云市場服務商提供您的用戶信息。

4.1.5 與供應商、服務商等授權合作伙伴共享您的用戶信息:我們可能委托受信賴的合作伙伴來提供服務或支持,因此,我們可能會與該等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用戶信息,以提供更好的客戶服務和優化用戶體驗;這些服務或支持包括提供基礎技術服務、提供咨詢、分析等專業服務;該等合作伙伴無權將共享的用戶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我們僅會基于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向該等合作伙伴共享您的用戶信息,并僅限于其提供服務所必須的信息。進行該等共享時,我們會與其簽署相應的保密協議或信息保護約定,要求他們按照我們的說明、本隱私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關的保密和安全措施來處理自QingCloud共享的用戶信息。

4.1.6 SDK等的使用
為給您提供更專業、安全的功能和服務,我們的平臺中會嵌入合作伙伴的SDK或其他類似應用程序,點擊《第三方SDK及其他類似程序收集使用信息說明》查看我們接入授權合作伙伴SDK及其他類似應用程序的詳情。

4.1.7 關于您向該等授權合作伙伴提供或由其收集的您的信息,請詳見該等授權合作伙伴的相關政策、約定。

4.2轉讓

我們不會將您的用戶信息轉讓給任何公司、組織和個人,但以下情況除外:

  • 在獲得您的明確同意后,我們會向其他方轉讓您的用戶信息;
  • 在QingCloud發生合并、收購、破產清算或類似性質或程度的情形,如涉及到用戶信息轉讓,我們會要求新的持有您用戶信息的公司、組織繼續受本隱私政策的約束,否則我們將要求該公司、組織重新向您征求授權同意。

4.3 公開披露

我們僅會在以下情況下,公開披露您的用戶信息:

  • 獲得您明確同意或基于您的主動選擇,我們可能會公開披露您的用戶信息;
  • 適用法律法規規定,訴訟、仲裁等糾紛解決程序,或按相關監管機關依法提出的要求的情況下,我們可能會公開披露您的用戶信息;
  • 為保護QingCloud、QingCloud用戶、QingCloud合作伙伴和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或合法權益免遭侵害,我們可能依據適用的法律法規公開披露關于您的用戶信息。

4.4共享、轉讓、公開披露用戶信息時事先征得授權同意的例外
盡管在本隱私政策相應的規定中已分別約定除外情況,我們在本條繼續重審或補充,在以下情形中,共享、轉讓、公開披露您的用戶信息無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權同意:

  • 與國家安全、國防安全直接相關的;
  • 與公共安全、公共衛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關的;
  • 與犯罪偵查、起訴、審判和判決執行等直接相關的;
  • 出于維護您或其他組織、個人的生命、財產等重大合法權益但又很難得到本人同意的;
  • 您自行向社會公眾公開的用戶信息;
  • 從合法公開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用戶信息的,如合法的新聞報道、政府信息公開等渠道;
  • 為訂立、履行您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所必須;
  •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 如何保護您的用戶信息

5.1 QingCloud重視您的信息安全。我們采取各種合理的物理、管理和技術方面的安全措施來保護您的用戶信息,以防止您的用戶信息遭到未經授權訪問、公開披露、使用、修改、損壞或丟失。比如,我們會使用加密技術提高您的用戶信息的安全性,我們會使用受信賴的保護機制防止您的用戶信息遭到惡意攻擊,我們會部署訪問控制機制,限制只有授權人員才可訪問您的用戶信息,以及我們會不時舉辦安全和隱私保護培訓,以加強員工對于保護用戶信息重要性的認識。我們會盡力保護您的用戶信息,但提請您注意并理解,任何安全措施都無法做到無懈可擊,在互聯網環境下,即使我們已竭盡全力加強安全保護措施,也不可能保證用戶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

5.2 我們會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盡力避免收集無關的用戶信息。我們只會在達成本隱私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內保留您的用戶信息,除非需要延長保留期或受到法律的允許。超出上述用戶信息保存期限后,我們會對您的用戶信息進行刪除或匿名化處理。

5.3 請您使用復雜密碼,妥善保管您的QingCloud賬戶及密碼,避免您的用戶信息泄露;因您未能保管好QingCloud賬戶和密碼而導致的法律責任將由您全部承擔。如發現您的QingCloud賬號或密碼被他人非法使用或異常的情況的,您應及時通知QingCloud,您可要求我們采取措施暫停您QingCloud賬戶的登錄和使用。

5.4 在不幸發生用戶信息安全事件(泄露、丟失等)后,我們將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立即采取補救措,并及時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況和可能的影響、我們已采取或將要采取的處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風險的建議、您可以采取的減輕危害的措施、對您的補救措施、我們的聯系方式等。我們將及時將事件相關情況以郵件、信函、電話、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難以逐一告知用戶信息主體時,我們會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發布公告。

5.5 同時,我們還將按照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要求,上報用戶信息安全事件的具體情況及處置情況。

6 如何訪問、修改您的用戶信息

按照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及要求,我們保障您對我們持有的您的用戶信息行使以下權利:

6.1 訪問、復制及變更(修改)您的用戶信息

在您使用我們的服務的過程中,若您需要訪問或復制我們所持有的您的用戶信息,或在發現我們收集、存儲的您的用戶信息存在錯誤的,你可以通過如下途徑訪問、復制及更正(修改)您的信息:
如果您希望訪問、復制或更正(修改)您的賬戶中的個人資料信息等,您可以通過QingCloud平臺控制臺“賬戶信息”頁面執行此類操作;如果您希望修改賬戶的安全設置、更改密碼等,您可以通過QingCloud平臺控制臺“賬戶安全”頁面執行此類操作;如果您希望訪問支付信息等,您可以通過QingCloud平臺控制臺“賬戶錢包”頁面執行此類操作;如果您有其他關于您的用戶信息的訪問、復制或變更(修改)的需求,可通過提交工單的方式聯系QingCloud;具體操作以我們在相關頁面提供的操作文檔、指示為準。

6.2 刪除您的用戶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們提出刪除您的用戶信息的請求:

6.2.1 如果我們處理您的用戶信息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

6.2.2 如果我們收集、使用您的用戶信息,卻未征得您的同意或您已撤回同意;

6.2.3 處理目的已實現、無法實現或者為實現處理目的不再必要;

6.2.4 我們停止提供服務,或者保存期限屆滿;

6.2.5 如果我們處理您的用戶信息的行為嚴重違反了與您的約定。

6.3 注銷您的賬號

如您需要注銷QingCloud賬戶,可通過提交工單的方式聯系QingCloud,我們將協助您注銷該等賬號。

在您主動注銷賬號之后,我們將停止為您提供產品或服務,根據適用法律的要求刪除您的個人信息,或使其匿名化處理。

6.4 約束信息系統自動決策

我們可能會依據信息系統、算法等在內的非人工自動決策方式向您進行信息推送、商業營銷;如果這些決定顯著影響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通過提交工單的方式聯系QingCloud予以解釋、解決,或者可直接通過進入消息中心-信息接收配置選擇拒絕接收該等推送。

6.5 響應您的上述請求

請注意,在您行使如上訪問、復制、更正(修改)、刪除信息及注銷賬號的相關權利時:

  • 為保障安全,您可能需要提供書面請求,或以其他方式證明您的身份;我們可能會先要求您驗證自己的身份,然后再處理您的請求;一般情況下,我們將在收到該等請求的十五天內做出答復。
  • 對于您合理的請求,我們原則上不收取費用,但對多次重復、超出合理限度的請求,我們將視情收取一定成本費用。對于那些無端重復、需要過多技術手段(例如,需要開發新系統或從根本上改變現行慣例)、我們有合理依據認為該等請求存在欺騙性或無法執行性、以及可能給他人合法權益帶來風險或者非常不切實際(例如,涉及備份磁帶上存放的信息)的請求,我們可能會予以拒絕。
  • 在以下情形中,按照適用法律法規要求,我們將無法響應您的請求:

①與國家安全、國防安全直接相關的;
②與公共安全、公共衛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關的;
③與犯罪偵查、起訴、審判和判決執行等直接相關的;
④有充分證據表明您存在主觀惡意或濫用權利的;
⑤響應您的請求將導致您或其他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損害的;
⑥涉及商業秘密的。
若囿于上述適用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現有技術限制或信息保護安全等合理理由無法響應您的訪問、復制、變更(修改)、刪除相關信息或注銷賬號的請求,您應當予以理解和接受。

6.6 您應當保證您所提供的用戶信息真實、準確及完整,發生用戶信息變更或發現用戶信息錯誤(不準確)時應及時按上述途徑向QingCloud提出變更(修改)或刪除的請求,QingCloud將按照本條約定盡力維護您的用戶信息的準確。

7 如何保存您的用戶信息

7.1 我們收集的有關您的用戶信息將保存在QingCloud在中國大陸的服務器上。
7.2 一般而言,我們保留的您的用戶信息的時間不會長于滿足收集有關信息目的所必須的時間,但在以下情況下,我們有可能需要較長時間保留您的信息:

  • 遵守法院判決、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要求;
  • 遵守相關政府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的要求;
  • 我們有理由確信需遵守適用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
  • 為執行相關服務條款、協議或本隱私政策、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處理投訴/糾紛,保護QingCloud、您及QingCloud其他用戶、QingCloud合作伙伴及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或合法權益所合理必須的用途。

8 未成年人用戶信息保護的特別約定

8.1 原則上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應成為我們的服務的個人用戶。

8.2 若您是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在符合適用法律的前提下成為我們的服務的用戶時,我們要求您在您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監護、指導下共同閱讀并同意本隱私政策。

8.3 本公司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護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只會在法律法規允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明確同意或保護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況下收集、使用、儲存、共享、轉讓或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如果本公司發現在未事先獲得可證實的父母同意的情況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則會設法盡快刪除相關信息。

8.4 若您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當您對您所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等有相關疑問時,請立即通過本隱私政策公示的聯系方式與本公司聯系。

9 本隱私政策的更新

9.1 我們的隱私政策可能會適時修訂,該等修訂于我們在QingCloud網站頁面上發布后生效,并取代修訂前的版本或構成本隱私政策的一部分。

9.2 未經您明確同意,我們不會限制您按照本隱私政策所應享有的權利。

9.3 我們會在QingCloud網站頁面上發布對本隱私政策所做的任何變更。對于重大變更,我們可能會通過電子郵件發送通知,說明本隱私政策的具體變更內容。
本隱私政策所指的重大變更包括但不限于:

  • 我們的服務模式發生重大變化。如處理用戶信息的目的、處理的用戶信息類型、用戶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 我們在所有權結構、組織架構等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如業務調整、破產并購等引起的所有者變更等;
  • 用戶信息共享、轉讓或公開披露的主要對象發生變化;
  • 您參與用戶信息處理方面的權利及其行使方式發生重大變化;
  • 我們負責處理用戶信息安全的責任部門、聯絡方式及投訴渠道發生變化時;
  • 用戶信息安全影響評估報告表明存在高風險時。

9.4 修訂后的隱私政策在QingCloud網站頁面上發布后,若您繼續使用我們的服務,即表示同意受修訂后的隱私政策的約束。

9.5 我們還會將本隱私政策的舊版本存檔(《QingCloud隱私政策》舊版),供您查閱。

10 如何聯系我們

如果您對本隱私政策有任何疑問、意見或建議,您可通過QingCloud的工單系統將疑問或意見提交給我們或通過客服電話400-8 576-8 86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盡快審核您提交的疑問、意見或建議,并驗證您的用戶身份后的十五天內予以回復。

第三方SDK及其他類似程序收集使用信息說明

本發布/更新日期為:2023年5月16日?

為給您提供更專業、安全的功能和服務,我們的服務中會嵌入授權合作伙伴的SDK或其他類似的應用程序。我們會盡到審慎義務對其獲取信息的應用程序接口(API)、軟件工具開發包( SDK )進行嚴格的安全監測,以保護數據安全。

我們接入的第三方SDK及其他應用程序主要服務于您以及其他的用戶的需求,因此在滿足新的服務需求及業務功能變更時,我們可能會調整我們接入的第三方SDK及其他應用程序。我們會及時向您提供、說明接入第三方SDK及其他應用程序的最新情況。目前我們接入的第三方SDK及其他應用程序列明如下:

 

支付寶

功能:提供實名認證服務和在線支付功能

收集個人信息類型:身份信息、用于人臉識別的面部信息

隱私權政策鏈接:https://render.alipay.com/p/c/k2cx0tg8

 

微信

功能:提供平臺服務消息通知和在線支付功能

收集個人信息類型:身份信息、用于人臉識別的面部信息

隱私權政策鏈接:https://weixin.qq.com/cgi-bin/readtemplate?lang=zh_CN&t=weixin_agreement&s=privacy

 

百悟

功能:提供平臺服務短信通知功能

收集個人信息類型:用戶手機號碼

隱私權政策鏈接:暫無

 

SendCloud

功能:提供發送平臺服務通知郵件

收集個人信息類型:用戶電子郵箱地址

相關政策鏈接:https://www.sendcloud.net/friendlyLink?tab=protocal

 

百度API

功能:提供實名認證服務

收集個人信息類型:身份信息、用于人臉識別的面部信息

隱私權政策鏈接:http://privacy.baidu.com/policy

 

天眼查

功能:提供實名認證服務

收集個人信息類型:企業名稱、信用代碼、法人姓名

隱私權政策鏈接:https://www.tianyancha.com/property/3

 

新網

功能:提供域名注冊服務

收集個人信息類型:域名注冊服務中要求提供的信息

相關政策鏈接:https://www.xinnet.com/service/cjwt/hy/zhuce/1856.html

 

創旗

功能:提供域名備案服務

收集個人信息類型:域名備案服務中要求提供的信息

相關官網鏈接:https://trunkey.com

 

聲網

功能:提供音視頻RTC

收集個人信息類型:無

隱私權政策鏈接:https://www.agora.io/cn/privacy-policy

 

亞數信息科技

功能:提供ssl證書服務

收集個人信息類型:ssl證書服務中要求提供的信息

隱私權政策鏈接:https://certcloud.cn/user/privacy-policy

 

我們會對授權合作伙伴獲取有關信息的應用程序接口( API )、軟件工具開發包( SDK )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測,并與授權合作伙伴約定相應的保密和/或數據保護措施,并將對授權合作伙伴處理共享信息活動進行必要的監督,以令其按照相關的保密和安全措施來處理該等個人信息。

QingCloud 服務品質保障協議

版本生效/更新日期:2018年6月26日

在使用“ QingCloud ”各項服務前,請用戶務必仔細閱讀并透徹理解本協議(含協議項下所有文件)。 用戶可以選擇不使用 “ QingCloud ”提供的服務,但如果用戶使用“ QingCloud ”提供的服務,用戶的使用行為將被視為對本協議全部內容的認可。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共同恪守。

QingCloud 服務品質保障協議包含以下文件:

  • QingCloud虛擬主機服務等級協議(SLA)
  • 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等級協議
  • 以及未來發布的其他產品的服務等級協議。

 

信息安全管理承諾書

本隱私政策發布/更新日期為:2021年5月15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委關于加強在公共信息服務中傳播信息管理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精神,用戶應自覺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備案管理辦法》、《關于切實開展互聯網站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信部電〔2005〕92號)、《關于加強互聯網站備案管理的工作方案》(工信部電管【2009】18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落實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工作方案(試行){工信部電管[2010]64號}文件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規行為,應嚴格履行國家行業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部門的各項規定,做到證照齊全、手續完備、服從監管。

一、 為了保證信息安全,所有互聯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公共信息服務的有關規定:

1. 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制作、復制和傳播下列信息:

1)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 .煽動顛覆國家主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3)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 .宣傳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犯罪的;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8) .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9) .其它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2. 根據不得有悖社會公德、損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標準,集中對以下十三個方面的低俗內容在本公司網站內進行核查清理:

1) .表現或隱晦表現性行為、令人產生性聯想、具有挑逗性或者污辱性的內容;
2) .對人體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寫;
3) .對性行為、性過程、性方式的描述或者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語言;
4) .對性部位描述、暴露,或者只用很小遮蓋物的內容;
5) .全身或者隱私部位未著衣物,僅用肢體掩蓋隱私部位的內容;
6) .帶有侵犯個人隱私性質的走光、偷拍、漏點等內容;
7) .以挑逗性標題吸引點擊的;
8) .相關部門禁止傳播的色情、低俗小說,音視頻內容,包括一些電影的刪節片斷;
9) .一夜情、換妻、SM等不正當交友信息;
10) .情色動漫;
11) .宣揚血腥暴力、惡意謾罵、侮辱他人等內容;
12) .非法性用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
13) .未經他人允許或利用“人肉搜索”惡意傳播他人隱私信息。

3. 根據國務院令292號《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即電信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可簡稱ICP證);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1) .所有從事網站服務的單位,必須遵守“先備案,后開通網站”。根據國家相關文件要求,所有互聯網網站必須在工信部備案網站上(www.beian.miit.gov.cn)取得備案編號。用戶應保證所有托管域名已備案。未備案網站不得接入互聯網。
2) .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擬開辦電子公告服務的,應當在申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許可或者辦理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未得到相關部門批復,不得擅自開啟電子公告服務。
3) .擬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等互聯網信息服務,根據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應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在履行備案手續時,還應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文件。

4. 用戶應當加強日常管理,通過技術手段和人工相結合的方法,檢查本單位是否存在網站未備案現象,并及時報青云科技進行備案處理。
5.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落實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工作方案(試行){工信部電管[2010]64號}文件,網站主辦者承諾:協助接入服務單位建立網站主辦者資料檔案,妥善保管核驗過程中獲取的網站主辦者證件信息、照片信息、《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核驗單》、與網站主辦者簽署的各項協議。上述資料至少留存5年以上,以備通信行業主管部門依法進行檢查,網站主辦者應提交真實信息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6. 除上述法律法規外,網站主辦者還承諾將遵守各項相關法律法規,配合相關機構與部門做好互聯網管理工作。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號《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互聯網用戶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 對于由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配的IP地址,各互聯網單位未經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可,不得將IP轉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
2. IP使用單位必須按照網安部門工信部的相關要求做好ICP/IP登記及備案手續,并確保使用的IP地址的落地使用人基本信息,否則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單方面終止與此客戶的合同且不構成違約。
3. 嚴禁IP使用單位擅自解析任意未備案域名至我司IP,一經發現,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立即封堵IP,情節嚴重者我司將單方面終止與此客戶的合同且不構成違約。
4. 嚴禁盜用未分配給用戶的IP地址。
5. 除提供正常服務外,嚴禁使用一切手段從事危害網絡運行和侵犯其他用戶利益的黑客行為。

三、本協議書構成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互聯網接入用戶所定協議的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用戶,將接受相關部門規定處罰;同時,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啟動相應的處罰機制,并暫停直至終止提供網絡服務,且不構成違約責任。

五、我作為互聯網接入用戶,已認真閱讀了責任書的全部內容,并同意遵守其所有規定。

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等級協議(SLA)

版本生效日期:2023年1月1日

一、服務簡述

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是指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QingCloud”)所有及運營之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http://www.zjyouren.com/)中創建的QingCloud
云服務器提供的服務,QingCloud
云服務器為用戶提供安全可靠、秒級響應、彈性伸縮的計算資源,其管理方式比物理服務器更簡單高效,能夠快速構建業務系統,降低開發、運維的難度和整體IT成本。
本服務等級協議(SLA)規定了為用戶提供的云服務器服務等級指標,并對服務賠償條款進行約定。

二、服務等級指標

1. 數據定義
  • 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的數據,是指用戶存儲在QingCloud
    云服務器中的數據,包括程序代碼和數據文件,不包括內存、操作系統緩存、應用緩存以及用戶使用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產生的數據。
2. 數據持久性
  • 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存儲數據持久性不低于 99.99999%。即每月用戶1000000個存儲的文件,每月只有1個文件有丟失的可能性。在本服務等級協議中,“月”均指30個自然日,按開通時間起算。
3. 數據可銷毀性
  • 在用戶要求刪除數據或數據存儲設備在棄置、轉售前,QingCloud將通過高級清零操作多次對其磁盤進行覆蓋,徹底刪除用戶所有數據,且數據無法復原,硬盤報廢時將消磁。
4. 數據可遷移性
  • 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導出鏡像格式為qcow2,同時提供鏡像轉換工具,用戶可通過鏡像轉換工具將鏡像轉換為其他格式,方便遷入遷出。
5. 數據可私密性
  • QingCloud
    采用網絡二層及防火墻技術隔離數據,保證同一資源池用戶數據互不可見,相互隔離。
  • 除用戶的賬戶信息、云服務器內外網IP、云服務器MAC地址等信息外,非經用戶同意或監管部門要求的,本公司無權查看用戶的其他數據。用戶賬戶信息、云服務器內外網IP、云服務器MAC地址等信息的內部查看QingCloud有嚴格權限控制和操作記錄。
6. 數據知情權
  • 用戶對于數據、備份數據所在數據中心地理位置具有知情權,本公司數據中心信息為:
地理位置 數據中心名稱
中國大陸 北京1區(PK1)多線 BGP 數據中心 北京1區(PEK1)多線 BGP 數據中心
北京2區(PEK2)多線 BGP 數據中心 北京3區-A(PEK3A)多線 BGP 數據中心
北京3區-B(PEK3B)多線 BGP 數據中心 北京3區-C(PEK3C)多線 BGP 數據中心
北京3區-D(PEK3D)多線 BGP 數據中心 廣州1區(GD1)多線數據中心
廣州2區-B(GD2B)多線 BGP 數據中心
上海1區-A(SH1A)多線 BGP 數據中心 上海1區-B(SH1B)多線 BGP 數據中心
  • 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具備自動數據備份功能,備份數據默認與源數據存儲在同一個數據中心,用戶不需要指定數據自動備份的數據和自動備份數據所存儲的位置。
  • 上述所有數據中心均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
  • 除政府監管部門監管、審查、調查等需要外,用戶數據不會提供給任何第三方。用戶數據不會存儲在國外數據中心或用于國外業務或數據分析。
7. 數據可審查性
  • 根據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基于配合相關有權監管機構的監管審查或取證調查等,本公司可提供用戶運行在QingCloud
    云服務器上的相關信息,包括關鍵組件的運行日志、運行維護人員的操作記錄、用戶操作記錄等信息。
8. 服務功能
  • QingCloud
    云服務器的服務功能包括創建、修改名稱、修改描述、關機、啟動、重啟、加載/刪除防火墻、綁定/解綁標簽、加載/卸載硬盤、加載/卸載SSH密鑰、加入/離開網絡、加入/離開安置策略組、綁定/解綁公網IP、綁定/解綁內網域名別名、綁定/解綁告警策略、更改配置、重置系統、制作成新映像、克隆、創建備份、添加到資源組、刪除等,具體以QingCloud
    控制臺展示的功能為準。詳細的功能介紹和使用說明文檔請查看
    “幫助與文檔”頁面(https://docs.qingcloud.com/)。
9. 服務可用性
  • 本公司向您承諾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可用性為99.97%。即每個用戶每月業務可用時間應至少為30天*24小時*60分鐘*99.97%=
    43187.04分鐘,每月最多存在30天*24小時*60分鐘-
    43187.04分鐘=12.96分鐘的不可用時間。
  • 不可用時間為業務發生故障開始到恢復正常使用的時間。業務不可用時間的統計單元為單臺QingCloud
    云服務器,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業務不可用時間達到5分鐘以上,計入不可用時間。
  • 用戶知悉并同意,由以下原因導致的服務不可用,不計入不可用時間:
  • 1) 本公司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包括割接、遷移、維修、升級等;
    2) QingCloud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引起的; 3)
    用戶的應用程序受到黑客攻擊而引起的; 4) 操作系統補丁升級引起服務器重啟的;
    5) 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露所引起的; 6)
    用戶的疏忽或由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 7)
    用戶未遵循QingCloud產品使用文檔或使用建議引起的; 8) 不可抗力引起的; 9)
    《QingCloud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QingCloud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 10)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有權監管機構的要求而需關停用戶的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的。
10. 服務資源調配能力
  • 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提供多種配置并具備彈性擴容能力,用戶可根據需要按照下列配置方案自行在線擴展或縮減所使用的主機資源。
  • QingCloud承諾用戶,擴容現有云服務器CPU、內存資源100%的容量配置,在10秒內完成。每次最大可擴展現有云服務器的配置取決于用戶當前剩余配額和該區域允許的最大配置值。
  • QingCloud云服務器資源的調控包括CPU、內存、磁盤、QingStor
    NeonSAN盤、寬帶。其中CPU區間為1-32核;內存區間為:1-64G;單塊容量型硬盤區間為100G-5000G,單塊性能型硬盤區間為10G-2000G,單塊超高性能型硬盤區間為10G-2000G,單塊超高性能容量型硬盤區間為100G-50TB;QingStor
    NeonSAN盤區間為100G-50TB;單個公網IP的帶寬區間是1Mb-300Mb。具體以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相應頁面展示為準。
11. 故障恢復能力
  • QingCloud承諾用戶,本公司通過故障監控、快速定位、告知(郵件、短信和電話)等一系列故障管控體系,保證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的故障恢復能力。故障恢復的手段包括:在線遷移、停機遷移以及降級恢復,同時提供7X24小時支持服務。

三、網絡接入性能

  • 用戶可以通過控制臺在線申請帶寬,單個公網IP帶寬接入范圍為1Mb-300Mb,為IDC出口帶寬,通過控制后臺對QingCloud
    云服務器設置帶寬上行、下行限制,保證用戶購買的QingCloud
    云服務器的實際出口帶寬與購買帶寬值之差不大于5%。網絡連接到聯通運營商、電信運營商、移動運營商以及多個
    BGP 運營商。

四、服務計量準確性

  • 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目前采用的付費模式為:線上充值預付費模式。服務費按秒計費,具體服務價格以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公布的價格為準。

五、服務賠償條款

1. 賠償范圍
  • 適用于因本公司事故或故障原因導致的 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不可正常使用或完全不可訪問,已構成服務可用性沒有達到本服務等級協議約定的承諾,用戶要求對此進行賠償的情形。
  • 本協議僅不對“高性能計算專區”生效,“高性能計算專區”產品請查看專區服務協議。
2. 賠償標準原則
  • 不可用時間按本服務等級協議第2.9條約定計算,以分鐘計。
  • 賠償金額按如下公式計算:
  • 賠償金額=不可用時間(分鐘)*10(倍)*每分鐘故障資源對應消費金額(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系統自動計算)。
  • 根據上述計算公式得出的應賠償金額,本公司以等額賠償金額的優惠券形式發放至用戶QingCloud賬戶。上述計算出的月賠償總額不得超過用戶在未達到服務可用性承諾當月的消費總額(不包含用優惠券抵扣的費用)。
  • 上述優惠券自發放之日起三個月內有效,僅供購買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線上資源使用,但不可用于購買預留實例、CDN、抗D、SSL
    證書等產品(以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相應頁面展示為準),賠償的優惠券不可折現。
3. 賠償申請時限
  • 用戶可以在每月5個工作日后對上個月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的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限于在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相關月份結束后1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

六、其他

  •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一起共同約束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
  •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如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用戶有權停止使用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如繼續使用QingCloud
    云服務器服務,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本服務等級協議。

QingStor 對象存儲服務等級協議

版本生效日期:2018年10月12日

1. 服務范圍

QingStorTM?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是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QingCloud”)所有及運營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http://www.zjyouren.com/)中提供的是一個無限容量的在線存儲和訪問平臺,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為用戶提供一種穩定、安全、高效以及高擴展的存儲服務,支持非結構化數據的存儲。
用戶可以調用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提供的API接口通過網絡進行數據的上傳和下載,并可通過Web控制臺對數據進行管理。
本服務等級協議(SLA)規定了為用戶提供的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等級指標,并對服務賠償條款進行約定。
線存儲和訪問平臺。用戶可以調用對象存儲 提供的 API 接口通過網絡進行數據的上傳和下載,并可通過 Web 控制臺對數據進行管理。

2.服務等級指標

2.1 數據定義

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的數據,是指用戶存儲在QingStor對象存儲中的數據,包括程序代碼和數據文件,不包括內存、操作系統緩存、應用緩存以及用戶使用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產生的數據。

2.2 數據持久性

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存儲數據持久性不低于99.999999999%。即每月用戶100000000000個存儲的文件,每月只有1個文件有丟失的可能性。在本服務等級協議中,“月”均指30個自然日,按服務開通時間起算。

2.3 數據可銷毀性

數據銷毀指用戶主動刪除數據和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協議終止或用戶提前終止服務協議后,系統自動刪除數據,前述刪除操作均不可逆,刪除的數據無法恢復。
對象存儲服務的存儲設備在棄置、轉售前,本公司將通過高級清零操作多次對其磁盤進行覆蓋,徹底刪除用戶所有數據,且數據無法復原,硬盤報廢時將消磁。

2.4 數據可遷移性

對象存儲服務存儲的對象,可以通過http的方式直接下載,轉存到本地服務器。
本公司提供可進行批量導入、導出操作的工具。

2.5 數據可私密性

本公司通過安全平臺提供的統一鑒權服務保證對象存儲數據的私密性。
對象存儲服務通過存儲空間的方式來組織對象數據。存儲空間所屬用戶將使用密鑰計算得到一個簽名,存儲空間中的對象創建以及其他操作請求,均需要通過簽名來校驗請求的合法性,從而保證同一資源池中的不同用戶的對象數據互不可見。
存儲空間中的對象數據的訪問讀取權限,可以由用戶自由設置成公有讀、私有讀來控制。公有讀的存儲空間用戶訪問,將不需要簽名。私有讀的存儲空間象用戶訪問,需要簽名校驗。

2.6 數據知情權

地理位置 數據中心名稱
中國大陸地 北京1區(PEK1)多線 BGP 數據中心

北京2區(PEK2)多線 BGP數據中心

北京3區-A(PEK3-A)多線 BGP數據中心

北京3區(PEK3-B、PEK3-C、PEK3-D)多線 BGP數據中心

上海1區(SH1-A)多線 BGP數據中心

上海1區(SH1-B)多線 BGP數據中心

廣州2區(GD2)多線數據中心

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具備自動數據備份功能,備份數據默認與源數據存儲在同一個數據中心,用戶不需要指定數據自動備份的數據和自動備份數據所存儲的位置。

上述所有數據中心均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

除政府監管部門監管、審查、調查等需要外,用戶數據不會提供給任何第三方。用戶數據不會存儲在國外數據中心或用于國外業務或數據分析。

2.7 數據可審查性

根據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基于配合相關有權監管機構的監管審查或取證調查等,本公司可提供用戶運行在QingStor對象存儲上的相關信息,包括關鍵組件的運行日志、運行維護人員的操作記錄、用戶操作記錄等信息。

2.8 服務功能

對象存儲服務提供了一個無限容量的在線文件存儲和訪問平臺。
每個用戶可創建多個存儲空間,您可以將任意類型文件通過控制臺或API 上傳至一個存儲空間中。
存儲空間支持訪問控制,您可以將自己的存儲空間開放給指定的用戶或所有用戶。

2.9 服務可用性

2.9.1 對象存儲的服務可用性不低于99.9%。即每個用戶每月業務可用時間應至少為30天*24小時*60分鐘*99.99%= 43156.8分鐘,每月最多存在30天*24小時*60分鐘- 43156.8分鐘=43.2分鐘的不可用時間。

2.9.2 不可用時間為業務發生故障開始到恢復正常使用的時間。對象存儲服務不可用時間達到5分鐘以上的,超出5分鐘的時間計入不可用時間。不可用時間單位為分鐘。

2.9.3 對象存儲服務不可使用的服務時間低于5分鐘的,不計入不可用時間。

2.9.4 用戶知悉并同意,由以下原因導致的服務不可用,不計入不可用時間:

  • 1) 本公司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包括割接、遷移、維修、升級等;
  • 2) 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引起的;
  • 3) 用戶的應用程序受到黑客攻擊而引起的;
  • 4) 操作系統補丁升級引起服務器重啟的;
  • 5) 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露所引起的;
  • 6) 用戶的疏忽或由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
  • 8) 不可抗力引起的
  • 9) 《QingCloud服務條款》約定的不承擔賠償責任的其他情形;
  • 10)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有權監管機構的要求而需關停用戶的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的。

2.10 服務資源調配能力

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通過監控用戶的存儲請求總量,自動地進行動態的擴容、縮容操作,用戶無感知。
QingStor對存儲的文件數量和存儲容量不設置上限。根據用戶需要,存儲容量將實時動態擴展。

2.11 故障恢復能力

通過故障監控、快速定位、告知(以郵件、短信或電話形式)等一系列故障管控體系,保證對象存儲的故障恢復能力,本公司提供7X24服務支持。

3. 網絡接入性能

用戶購買的對象存儲服務具備自適應的網絡接入能力,公網出口帶寬由對象存儲服務所關聯的彈性公網IP(EIP)帶寬決定。

4. 服務計量準確性

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目前采用的付費模式為:線上充值預付費模式。服務費按秒計費,具體服務價格以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公布的價格為準。

5. 服務賠償條款

5.1 賠償范圍

適用于因本公司事故或故障原因導致的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不可正常使用或完全不可訪問,已構成服務可用性沒有達到本服務等級協議約定的承諾,用戶要求對此進行賠償的情形。

5.2 賠償標準原則

不可用時間按本服務等級協議第2.9條約定計算,以分鐘計。
賠償金額按如下公式計算:
賠償金額=不可用時間(分鐘)*10(倍)*每分鐘故障資源對應消費金額(本公司云計算服務網站系統自動計算)。
根據上述計算公式得出的應賠償金額,本公司以等額賠償金額的優惠券形式發放至用戶賬戶。上述計算出的月賠償總額不得超過用戶在未達到服務可用性承諾當月的資源消費總額(不包含用優惠券抵扣的費用)。

上述優惠券自發放之日起三個月內有效,僅供購買本公司云計算服務網站線上資源使用,但不可用于購買預留實例、CDN、抗D、SSL 證書等產品(以本公司云計算服務網站相應頁面展示為準),賠償的優惠券不可折現。

5.3 賠償申請時限

用戶可以在每月5個工作日后對上個月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的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限于在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相關月份結束后1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

6. 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一起共同約束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如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用戶有權停止使用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如繼續使用QingStor對象存儲服務,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本服務等級協議。

QingCloud?云數據庫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隱私政策發布/更新日期為:2021年6月22日

本QingCloud 云數據庫服務等級協議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的云數據庫MySQLPlus、PostgreSQL、RadonDB、PolonDB(下稱“QingCloud 云數據庫”)服務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一、定義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如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QingCloud 云數據庫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不可用:指依照QingCloud? 數據庫服務系統中日志記錄,因本公司原因QingCloud 云數據庫連續超過一分鐘無法訪問,即為服務不可用。不可用時間低于一分鐘的,不屬于服務不可用。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內QingCloud 云數據庫服務不可用的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自然月中就單個QingCloud 云數據庫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合約”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月份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針對QingCloud 云數據庫服務,以下所列情形亦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管理控制臺、API等控制方式對QingCloud 云數據庫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業務過載,QingCloud? 云數據庫因CPU和存儲資源限制導致的業務中斷,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 云數據庫在日志重放(即redo或recovery)操作過程中,所引起的不可用;
  • 本地盤出現宕機數據可能會被擦除,依賴本地盤中的數據,所導致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QingCloud 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不可用分鐘數)/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QingCloud 云數據庫服務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5%。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以本公司發放代金券的形式實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QingCloud 賬戶購買QingCloud 云數據庫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以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如QingCloud 云數據庫未能達到可用性標準,本公司將按下列標準補償:

服務可用性 代金券補償金額
99.00%≤服務可用性< 99.90%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 99.0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 95.00% 月度服務費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5個工作日后對上個月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的QingCloud 云數據庫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限于在QingCloud 云數據庫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相關月份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QingCloud 云數據庫資源實例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 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 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QingCloud 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一起共同約束QingCloud 云數據庫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如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用戶有權停止使用QingCloud 云數據庫服務,如繼續使用QingCloud 云數據庫服務,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本服務等級協議。

 

時序數據庫 ChronusDB?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隱私政策發布/更新日期為:2021年6月22日

本時序數據庫 ChronusDB 服務等級協議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 ChronusDB(下稱“ChronusDB”)服務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服務注意事項。

一、定義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如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 ChronusDB 的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不可用:指依照數據庫服務系統中日志記錄,因本公司原因 ChronusDB 連續超過一分鐘無法訪問,即為服務不可用。不可用時間低于一分鐘的,不屬于服務不可用。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內 ChronusDB 服務不可用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自然月中就單個 ChronusDB 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合約”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月份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針對 ChronusDB 服務,以下所列情形亦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管理控制臺、API 等控制方式對 ChronusDB 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業務過載,ChronusDB 因 CPU 和存儲資源限制導致的業務中斷,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 QingCloud 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不可用分鐘數)/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 ChronusDB 實例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0%。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以本公司發放代金券的形式實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 QingCloud 賬戶購買 ChronusDB,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以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如未能達到可用性標準,本公司將按下列標準補償:

服務可用性 代金券補償金額
99.00%≤服務可用性<99.90%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99.0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95.00% 月度服務費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5個工作日后對上個月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的 ChronusDB 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限于在 ChronusDB 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相關月份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ChronusDB 資源實例 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 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 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 QingCloud 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一起共同約束 ChronusDB 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如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用戶有權停止使用 ChronusDB 服務,如繼續使用 ChronusDB 服務,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本服務等級協議。

數據倉庫 ClickHouse?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協議發布/更新日期為:2021年6月22日

本數據倉庫 ClickHouse 服務等級協議(SLA)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 ClickHouse(下稱“ClickHouse”)服務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一、定義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如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 ClickHouse 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分鐘數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不可用:指依照 QingCloud 數據庫服務系統中日志記錄,因本公司原因 ClickHouse 連續超過一分鐘無法訪問,即為服務不可用。不可用時間低于一分鐘的,不屬于服務不可用。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內 ClickHouse 服務不可用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自然月中就單個 ClickHouse 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合約”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月份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針對 ClickHouse 服務,以下所列情形亦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管理控制臺、API 等控制方式對 ClickHouse 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業務過載,ClickHouse 因 CPU 和存儲資源限制導致的業務中斷,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 QingCloud 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 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不可用分鐘數)/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 ClickHouse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0%。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以本公司發放代金券的形式實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 QingCloud 賬戶購買 ClickHouse 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以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如 ClickHouse 未能達到可用性標準,本公司將按下列標準補償:

服務可用性 代金券補償金額
99.0%≤服務可用性< 99.90%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 99.0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 95.00% 月度服務費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5個工作日后對上個月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的 ClickHouse 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限于在 ClickHouse 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相關月份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 ClickHouse 資源實例 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 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 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 QingCloud 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一起共同約束 ClickHouse 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如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用戶有權停止使用 ClickHouse 服務,如繼續使用 ClickHouse 服務,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本服務等級協議。

容器引擎?QKE(舊版產品)?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協議發布/更新日期為:2022年5月23日

本服務等級協議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的容器引擎QKE(舊版產品)服務(以下簡稱“QKE(舊版)服務”)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一、定義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若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QKE服務的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每個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不可用:在一分鐘內與指定QKE集群Kubernetes API服務建立連接及使用服務的連續嘗試均失敗即視為無法使用。連續失敗時間超過5分鐘為服務不可用,低于5分鐘的不計算在內。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在一個服務周期內服務不可用的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中就單個QKE集群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預留合約”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服務周期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以下所列情形所導致的不可用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QingCloud管理控制臺、API等控制方式對QKE集群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客戶未遵循QingCloud產品使用文檔或使用建議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QingCloud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關聯的QingCloud基礎云資源異常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以單個QKE集群為維度,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不可用分鐘數)/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QKE(舊版)服務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5%。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將以代金券的方式發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QingCloud賬戶購買 QKE (舊版)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QKE(舊版)服務可用性未能達到上述承諾,本公司將按下表中的標準進行補償:

服務可用性 代金券補償金額
99.00%≤服務可用性< 99.95%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 99.0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 95.00% 月度服務費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第5個工作日后對上一服務周期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承諾的服務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在QKE(舊版)服務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服務周期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補償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QKE集群實例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QingCloud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共同約束QKE(舊版)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若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有權停止使用QKE(舊版)服務,如繼續使用QKE(舊版)服務,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服務等級協議。

容器引擎QKE托管版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協議發布/更新日期為:2022年5月23日

本服務等級協議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的容器引擎QKE托管版服務(以下簡稱“QKE托管版服務”)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一、定義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若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QKE托管版服務的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每個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不可用:在一分鐘內與指定QKE托管版集群Kubernetes API服務建立連接及使用服務的連續嘗試均失敗即視為無法使用。連續失敗時間超過5分鐘為服務不可用,低于5分鐘的不計算在內。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在一個服務周期內服務不可用的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中就單個QKE托管版集群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包年包月”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服務周期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以下所列情形所導致的不可用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QingCloud管理控制臺、API等控制方式對QKE集群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用戶使用不當或濫用資源引起的不可用,如:Pod 資源limit和request 設置不合理、部署容器數量超過集群節點允許的最大容器數量;
  • 用戶繞開集群master節點的調度策略,將業務服務部署到master節點上,導致集群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客戶未遵循QingCloud產品使用文檔或使用建議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QingCloud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關聯的QingCloud基礎云資源及服務異常引起的不可用;
  • 內置的KubeSphere異常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以單個QKE集群為維度,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不可用分鐘數)/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QKE托管版服務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5%。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將以代金券的方式發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QingCloud賬戶購買 QKE 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QKE服務可用性未能達到上述承諾,本公司將按下表中的標準進行補償:

服務可用性 代金券補償金額
99.00%≤服務可用性< 99.95%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 99.0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 95.00% 月度服務費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第5個工作日后對上一服務周期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承諾的服務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在QKE托管版服務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服務周期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補償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QKE集群實例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QingCloud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共同約束QKE托管版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若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有權停止使用QKE托管版服務,如繼續使用QKE托管版服務,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服務等級協議。

QingCloud ELK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協議發布/更新日期為:2022年3月21日

本服務等級協議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的ELK服務(包括Elasticsearch、Logstash和Kibana軟件服務,以下簡稱ELK)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一、定義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若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ELK服務的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不可用:指依照 ELK服務系統中日志記錄,因本公司原因Elasticsearch實例連續超過一分鐘無法訪問(如數據寫入、查詢操作的連續嘗試均失?。?,低于一分鐘(相同分鐘內的不同操作不疊加)的不可用時間不計算在內。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內ELK服務不可用的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中就單個ELK集群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合約”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月份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以下所列情形所導致的不可用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管理控制臺、API等控制方式對Elasticsearch實例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未遵循QingCloud產品使用建議或文檔說明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QingCloud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 /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ELK服務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5%?。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以代金券的行式發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QingCloud賬戶購買ELK 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若 ELK服務的可用性未能達到上述承諾,本公司將按下表中的標準進行補償:

服務可用性 代金券補償金額
99.00%≤服務可用性<99.95%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99.0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95.00% 月度服務費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第5個工作日后對上一服務周期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承諾的Elasticsearch實例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在Elasticsearch實例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服務周期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Elasticsearch實例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QingCloud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共同約束QingCloud ELK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若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有權停止使用ELK服務,若繼續使用,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服務等級協議。

QingCloud MongoDB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協議發布/更新日期為:2022年3月21日

本服務等級協議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的文檔數據庫MongoDB和 MongoDB Cluster服務(以下簡稱 MongoDB)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一、定義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若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 MongoDB服務的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不可用:指依照MongoDB服務系統中日志記錄,因本公司原因MongoDB實例連續超過一分鐘無法訪問,低于一分鐘的不可用時間不計算在內。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內MongoDB服務不可用的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中就單個MongoDB集群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合約”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月份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以下所列情形所導致的不可用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管理控制臺、API等控制方式對MongoDB集群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客戶未遵循QingCloud產品使用文檔或使用建議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QingCloud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 /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MongoDB 服務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5%。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以代金券的形式發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QingCloud賬戶購買MongoDB 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以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若MongoDB 服務的可用性未能達到上述承諾,本公司將按下表中的標準進行補償:

服務可用性 代金券補償金額
99.00%≤服務可用性<99.95%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99.0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95.00% 月度服務費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第5個工作日后對上一服務周期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承諾的MongoDB服務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限于在MongoDB服務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服務周期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MongoDB實例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QingCloud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共同約束QingCloud MongoDB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若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用戶有權停止使用MongoDB服務,若繼續使用,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服務等級協議。

QingCloud Redis 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協議發布/更新日期為:2022年3月21日

本服務等級協議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的鍵值數據庫Redis Cluster和 Redis Standalone 服務(以下簡稱 Redis)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一、定義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若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Redis服務的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不可用:指依照Redis服務系統中的日志記錄,因本公司原因Redis實例連續超過一分鐘無法訪問,低于一分鐘的不可用時間不計算在內。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內Redis服務不可用的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中就單個Redis集群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合約”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月份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以下所列情形所導致的不可用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管理控制臺、API等控制方式對Redis集群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未遵循QingCloud產品使用建議或文檔說明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QingCloud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不可用分鐘數)/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Redis 服務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5%。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以代金券的形式發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QingCloud賬戶購買Redis 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以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若 Redis 服務可用性未能達到上述承諾,本公司將按下列標準進行補償:

服務可用性 代金券補償金額
99.00%≤服務可用性<99.95%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99.0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95.00% 月度服務費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第5個工作日后對上一服務周期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的Redis服務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限于在Redis服務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服務周期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Redis實例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QingCloud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共同約束QingCloud Redis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若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有權停止使用Redis服務,若繼續使用,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服務等級協議。

API網關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文檔發布/更新日期為:2021年12月9日

本API網關服務等級協議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API網關(下稱“API網關”)服務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服務注意事項。

一、定義

服務周期:API網關服務可用性按服務周期統計,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如客戶使用API網關不滿一個月則以當月API網關的累計使用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總時間: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24(小時)×60(分鐘)。

服務不可用:指依照API網關服務系統中日志記錄,因本公司原因API網關實例連續超過一分鐘無法訪問,即為服務不可用。不可用時間低于一分鐘的,不屬于服務不可用。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內API網關服務不可用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自然月中就單個API網關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預留合約”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月份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針對API網關服務,以下所列情形亦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管理控制臺、API等控制方式對API網關實例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因用戶API配置問題導致的API調用失??;
  • 因用戶后端服務異常、應答超時、無法連接、網絡不可達等原因導致的API調用失敗。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業務過載,API網關因CPU和存儲資源限制導致的業務中斷,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QingCloud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不可用分鐘數)/服務周期總分鐘數×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API網關實例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0%。

對于API網關不同的實例類型,承諾一個服務周期內的服務可用性見下表:

實例類型 服務可用性
專享實例(實例規格包括入門版、專業版) 不低于99.95%
專享實例(實例規格包括企業版、企業高級版、企業鉑金版、企業鉆石版) 不低于99.99%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以本公司發放代金券的形式實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QingCloud賬戶購買API網關,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以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如未能達到可用性標準,本公司將按下列標準補償:

實例類型 服務可用性 賠償代金券金額
專享實例(實例規格包括入門版、專業版) 99.50%≤服務可用性<99.95%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99.50% 月度服務費用的25%
服務可用性<95.00% 月度服務費用的100%
專享實例(實例規格包括企業版、企業高級版、企業鉑金版、企業鉆石版) 99.90%≤服務可用性<99.99% 月度服務費的10%
99.00%≤服務可用性<99.9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99.00% 月度服務費用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5個工作日后對上個月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的API網關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限于在API網關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相關月份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API網關資源實例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QingCloud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一起共同約束API網關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如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用戶有權停止使用API網關服務,如繼續使用API網關服務,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本服務等級協議。

青云域名注冊服務協議

感謝您選擇使用由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青云”)向您提供的域名注冊服務(下稱“本服務”)。

在您(下稱“您”或“用戶”)使用本服務前,請您務必先仔細閱讀、充分理解本域名注冊服務協議(下稱“本協議”)各條款內容,特別是其中涉及免除或者限制我們責任的條款、對您權利限制的條款、爭議解決和法律適用條款。對于免除或限制我們責任、對您權利限制的條款或其他可能對您/您的組織的權益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我們可能將以加粗字體或加下劃線的方式顯示,提示您重點閱讀。

一旦您使用本服務,即表示您已經閱讀并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如您不同意本協議條款的約束或其中任何條款的約定,您應不再進行下一步程序。您對本協議的同意即視為您已知悉并同意本協議全部條款并且您保證能夠完全遵守本協議。

如您未滿18周歲,請在您的父母或其他監護的陪同、指導下共同閱讀并同意本協議條款。

如您與青云另行簽署線下域名服務協議的,則您可以以線下雙簽署蓋章的方式,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

?

  • 服務和術語解釋

您使用青云提供的域名注冊服務,在國際互聯網(Internet)上注冊您申請注冊的域名。域名注冊服務中相關術語含義如下:

1-1 域名注冊:是指您通過青云/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向相關域名注冊管理機構注冊域名的服務。青云提供的域名注冊服務系由北京新網數碼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新網”)提供,新網是經過ICANN、CNNIC等域名注冊管理機構認證授權的域名注冊服務機構。

1-2 ICANN:是指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簡稱ICANN),負責互聯網協議(IP)地址的空間分配、協議標識符的指派、通用頂級域名(gTLD)以及國家和地區頂級域名(ccTLD)系統的管理、以及根服務器系統的管理。

1-3 CNNIC:是指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簡稱CNNIC),其作為中國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和域名根服務器運行機構,負責運行和管理國家頂級域名.CN、中文域名系統及通用網址系統,提供域名注冊、域名解析和Whois查詢服務。

1-4 域名注冊成功:指您申請注冊的域名被相應的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確認沒有在先的相同域名注冊,也沒有違反域名注冊的有關強制性規定,在規定的期限內收到您支付的域名注冊管理費用以及符合規定的域名申請資料,并由域名注冊管理機構賦予您一定期限的對該域名的使用權。域名注冊是否成功的確認權在域名注冊管理機構。

1-5 UDRP:是指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Uniform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簡稱UDRP),具體內容參見http://www.icann.org/en/udrp/udrp.htm。

 

第二條 用戶的陳述與保證

2-1 您承諾并保證已閱讀并完全理解了本協議的所有內容,同意按照規定支付款項,遵守用戶應承擔的所有義務。您進一步承諾遵守域名相關國家主管機關和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相關管理政策和規定,包括但不限于《互聯網域名管理辦法》、《國家頂級域名注冊實施細則》、《國家頂級域名爭議解決辦法》、《國家頂級域名爭議解決程序規則》、UDRP等。CNNIC和ICANN的域名注冊、域名爭議解決等相關規定發生變化或被修改以后,您擁有的域名繼續適用新的CNNIC和ICANN域名注冊、域名爭議解決相關規定。用戶在每次續期時繳納費用的行為即表示同意接受續期時有效的注冊服務協議及相關的全部條款。

2-2 用戶承諾接受本協議不會違反用戶以前簽署的其他文件,也不會置青云、新網于違約或者違法的境地。

2-3 如果用戶提交的域名注冊申請涉及任何爭議、糾紛、訴訟、仲裁等,用戶將立即通知青云,并且應使青云及其雇員、董事不受任何損害。

 

第三條 費用支付

3-1 您同意按照青云所公布的收費標準和繳費時間向青云繳納相關費用,并同意每一次續期都應適用續期時的收費標準。您同意因收費標準調整產生的任何糾紛,青云、新網和CNNIC或ICANN有免于訴訟的權利。在接受本協議之同時,您應將注冊域名的全部款項支付給青云,域名注冊成功后,所繳納的費用不可退回。

3-2 在用戶接受本協議后至青云收到用戶款項,且域名注冊管理機構收到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支付的款項之前,發生用戶申請注冊的域名被”搶注”的,青云不承擔任何責任。

3-3 “青云收到用戶款項”是指青云收到用戶的郵政匯款單或者銀行電匯到帳憑單等原件。

3-4 用戶沒有收到青云的繳費通知不能成為用戶不按時繳費或者續費的理由和解釋。

 

第四條 服務期限

4-1 青云的服務期限自域名注冊成功之日起,并以款項數額為依據確認服務期限。

4-2 下列情形下,青云可暫停服務或服務期提前終止;對該等暫停服務或服務期終止青云不承擔任何責任,您已繳納的費用不再返還。

4-2-1 雙方協商一致變更的。

4-2-2 雙方簽署的其他合同另有約定的。

4-2-3 用戶將域名轉移到非青云服務器上的。

4-2-4 用戶違反本協議、法律規定或者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規定/政策等,青云根據規定或有權機關作出的決定、通知等停止服務的。

4-2-5 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終止服務或者通知青云終止服務的。

4-2-6 青云按照司法機關(法院、仲裁機構等)的裁決終止服務的。

4-2-7 用戶采取欺騙、隱瞞等方式獲得域名注冊的或者采用非法手段獲得域名注冊的,青云可以立即終止服務。

4-2-8 用戶未按時繳費的。

4-2-9 用戶不再具備法律要求的主體資格。

4-2-10用戶利用域名注冊服務進行非法業務或對青云網站及服務進行攻擊的。

4-2-11因用戶的域名引起青云服務器遭遇計算機病毒、網絡入侵和攻擊破壞(包括但不限于DDOS)等危害網絡安全事項或行為而給青云或者青云其他用戶的域名、網絡或服務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國際的網絡、服務器等)帶來危害,或影響青云與國際互聯網或者青云與特定網絡、服務器及青云內部的通暢聯系的。

4-3 用戶按照5-9的規定續費且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域名注冊管理機構接受用戶續費的,青云的服務期限延長至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域名注冊管理機構認可的域名有效期滿之日。

 

第五條 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5-1 如果青云受理并同意用戶此次注冊申請,則用戶所申請的域名由新網負責在域名數據庫中給予注冊并通過青云分配給用戶,與該域名注冊有關的一切法律責任由用戶自行承擔。

5-2 用戶可以在域名注冊成功之后的任何時候,將域名保留在青云/新網的域名服務器或者轉移到其他用戶指定的域名服務器上。域名轉移按照青云、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及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對于域名轉移注冊商的規定執行。

5-3 青云在收到用戶提交的有效域名轉移申請材料后,向用戶提供域名轉移密碼,用戶應自行管理好自己的密碼,謹防被盜或者泄漏。因保管不善導致的一切后果由用戶自行承擔。

5-4 用戶一旦申請域名注冊即意味著用戶承諾遵守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現行的及今后修正的對域名注冊和爭議解決的政策、辦法、規定及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5-5用戶應按青云網站相關頁面提示提供資料,并保證所填寫的用戶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并且沒有任何引人誤解或者虛假的陳述,否則一切責任由用戶自行承擔。用戶未按前述要求提供域名對應的用戶信息導致域名未注冊成功的,或導致域名被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取消的,或域名被他人搶注的,均由用戶自行承擔責任。青云和/或新網有權強制修改域名注冊信息,或進行其它操作,包括hold域名、刪除域名、轉移域名等。如果用戶信息發生變更,特別是有關域名管理聯系人、技術聯系人或繳費聯系人的聯系方式(通訊地址、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等信息發生變更,用戶應在信息變更后15日內,按照青云網站相關頁面所提示的變更方式和流程予以變更。如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域名注冊管理機構要求用戶提交書面證明材料的,青云將根據其規定要求您提交。因用戶未按照本條要求提交證明材料或者所提交的證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導致域名注冊不成功、被注銷或被他人注冊的,由用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已支付的款項將不予退還。任何情況下,青云和/或新網均不對用戶所填寫信息的真實、準確及完整性負責。

5-6用戶保證申請注冊的域名,沒有侵犯青云、新網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名稱權、商標權和域名權利。如果該申請注冊的域名侵犯了青云、新網或者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各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如:ICANN、CNNIC等)的權利,由用戶承擔一切責任。用戶承諾承擔此次域名注冊全過程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及違反本協議規定產生的后果。如因用戶注冊的域名妨害或侵害他人權利等原因而致使域名被注銷或轉移的,用戶已繳納的域名費用不予退還。

5-7 用戶認識到域名注冊申請的成功與否是由申請本身及申請時間等因素決定的,青云僅以代理身份代為辦理有關手續,對域名能否成功注冊不提供任何擔保。在未與青云核實之前,用戶不得對外聲稱自己已獲得該申請域名的使用權,也不得斷定域名注冊成功或者注冊不成功。用戶在遞交域名注冊申請后應主動到相關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網站上查詢該域名的法律狀態。

5-8 用戶應在必要時向青云出具授權委托書,向青云、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和域名注冊管理機構提供有關信息并為青云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5-9 用戶應按時足額向青云繳納所需的全部費用。另外,用戶申請的域名注冊需要提供域名注冊管理機構規定的合格的域名注冊申請資料。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足額交費或者提供規定的合格的域名申請注冊資料,將被視為自動放棄所注冊域名,用戶應承擔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取消該域名的注冊)。

5-10 用戶充分認識到青云的服務期限僅為雙方已確定的購買年限,如用戶希望在服務期限屆滿后繼續擁有域名使用權及青云的相關服務,用戶應在服務期限屆滿之前至少20日在青云平臺操作續費;用戶未按照上述進行的,青云將視為用戶不委托青云續費并在服務期限屆滿之日停止服務,并有權自行處理該域名(處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刪除注冊、注銷或拍賣等)。域名自刪除之日起進入贖回期、刪除期或直接被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刪除(根據不同域名規則不同)。在贖回期內用戶如需要繼續持有該域名,可向青云交納費用以贖回該域名(贖回費用以青云公布的屆時有效的收費價格為準),但青云不保證贖回成功。域名未能成功贖回的,青云將退還收取的該域名的贖回費用,此外青云無須承擔任何責任。若贖回期內該域名未贖回的,該域名將被注銷,進入開放注冊期。

5-11 用戶同意,青云沒有義務審查用戶擬申請注冊的域名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青云也沒有義務審查他人擬申請注冊的域名是否侵犯用戶的在先權利。發生上述情形,均與青云無關。若有任何第三方對用戶注冊的域名主張權利,由用戶與相關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或者通過法律或其他途徑解決。用戶保證使青云不涉入任何上述爭議并且不會因此而受到任何損害,否則用戶應彌補青云遭受的所有損失。

5-12 用戶保證所申請的域名的注冊不是為了任何非法目的,也不具有惡意,并且該域名的使用將不違反任何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國家政策以及計算機和互聯網行業的行業規范和慣例。用戶在利用所注冊的域名進行信息傳播和自我服務時,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傳播任何法律法規禁止的有害信息。用戶對其經營行為和發布的信息違反該等相關規定而引起的任何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和給青云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5-13 用戶同意如果其所持有的域名因受到第三方的投訴而產生域名爭議時,用戶應接受爭議發生時CNNIC、ICANN域名爭議解決相關規定的約束。用戶同意,在域名爭議期間不擅自修改和變更其域名注冊信息,在域名爭議期間發生的域名注冊信息變更無效。在域名爭議期間,用戶不得申請轉讓或注銷被爭議的域名,但域名受讓方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司法裁判、仲裁裁決或爭議解決機構裁決約束的除外。

5-14 用戶未經相關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在其注冊的域名下對公眾提供下一級域名的注冊服務。

 

第六條 青云的權利和義務

6-1 青云為用戶辦理域名注冊的申請注冊手續,提交規定的文件并代用戶繳納有關費用。青云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擔保用戶申請注冊的域名能夠成功注冊。

6-2 青云提交用戶的域名注冊申請以當時在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域名數據庫中的注冊情況和查詢結果為基礎,但查詢時沒有沖突并不表明該域名一定能夠注冊成功。

6-3 因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原因造成用戶域名注冊爭議的以及出現下列情形的,青云不承擔任何責任:

6-3-1 用戶在線填寫域名注冊申請表時,域名被其他人搶注;

6-3-2 由于電信線路和設備問題造成用戶的域名被別人搶注;

6-3-3 用戶須填寫詳細的信息,由于信息不詳而造成用戶域名被他人搶注;

6-3-4 用戶須填寫正確的信息,由于信息不正確可能引起所有權糾紛和問題;

6-3-5 用戶未嚴格按照提示填寫申請表,或者由于填寫不規范造成注冊延誤或被他人搶注;

6-3-6 用戶未嚴格按照規定的期限遞交域名注冊材料的;

6-3-7 因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系統故障或操作失誤導致注冊失敗或延誤;

6-3-8 因青云無法預測或無法控制的因素導致用戶域名注冊不成功。

6-4 青云和/或新網可以把用戶信息錄入可被公眾查詢的數據庫和出版物中。

6-5 青云和/或新網有權按照CNNIC或ICANN的相關規定,拒絕向域名注冊管理機構提交用戶的注冊申請。

6-6青云和/或新網有權根據相關規定對您提供的域名注冊申請進行審核,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域名予以刪除,并不對此刪除行為所造成的影響及后果承擔任何責任。但前述內容不能解釋為青云和/或新網具有審核用戶域名注冊申請的義務。

6-7青云和/或新網根據5-9條處理域名(處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刪除注冊、注銷或拍賣等),不得因此損害用戶的任何合法權益,同時用戶不得以此為由要求青云和/或新網承擔任何責任。

6-8 注冊域名出現下列情形時,青云有權予以注銷:

6-8-1用戶或其代理人申請注銷域名的;

6-8-2用戶提交的注冊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變更后未及時更新的;

6-8-3用戶未按規定繳納相應費用的;

6-8-4根據域名主管機關、法院或域名爭議解決機構的決定、判決或裁決,應當注銷的;

6-8-5在不違反相關域名注冊管理機構規定的前提下,修正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或域名注冊相關運營機構在域名注冊時的操作錯誤;

6-8-6用戶注冊或使用域名給青云、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及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帶來不利影響的;

6-8-7違反本協議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

6-9 根據用戶的需求,青云可能會為用戶提供與域名相關的增值服務,或通過與其他第三方合作的方式,為用戶提供該等服務,例如:域名信息的隱私保護服務、域名安全增值服務等。為免疑義,青云聲明該等增值服務不屬于本協議的服務范圍內,如青云對該等服務有特殊規定或特殊要求,用戶應在接受該等服務前認真閱讀并同意該等服務適用的全部條款約定后方可使用。

6-10 用戶理解并同意,用戶域名注冊成功后,如未設置域名解析,則青云有權自動設置此域名解析到一個非商業頁面,在該域名有效期內,用戶有權隨時取消此自動解析設置。

6-11 用戶理解并同意,域名到期當天,青云即可以選擇把這個域名無限制重定向到任何一個IP地址,這個IP地址可以是用來收費的一個停留頁面或者是一個商業搜索引擎。用戶接受并同意,青云不會也不能核實這樣的重定向是否侵犯包括用戶在內的任何注冊人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隱私權,商標權);用戶接受并同意青云不會也不能核實是否重定向所顯示的內容不恰當,或違反任何國家和地區、省或當地的規則、規定或法律,或對用戶、第三方或他們的名聲有損害;用戶接受并同意青云的責任僅限于在收到相關司法機關的裁定后及時中止對相關域名的重定向,青云不對由重定向引起的直接的或間接的損失負任何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青云不對本協議及相關規定引起的任何間接的、懲罰性的、派生的、特殊的損失(包括業務損失、收益損失、利潤損失、使用數據或其他經濟利益的損失)承擔責任。

7-2 鑒于互聯網的特殊性,黑客攻擊、互聯網故障、服務器故障或者系統故障、電信部門原因造成的中斷等非青云原因,造成的延誤或者給用戶和/或第三方帶來的損失,青云不承擔任何責任。

7-3 如用戶所需域名未能注冊成功,青云將退還收取的相關費用,相關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或域名注冊管理機構規定不予返還的情況除外。除此之外,青云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7-4 用戶認可并同意,任何情況下,包括但不限于域名注冊成功后,因青云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您注冊的域名丟失、被注銷,并造成損失的,青云在本協議項下的責任上限為用戶已經支付的域名當年年度運行管理費用。除此之外,青云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7-5您應承擔違反本協議約定、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和域名注冊管理機構規定、或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行業規范等給青云及青云其他用戶造成的損失,青云未對您的違約或違法行為采取措施不能成為您違約或抗辯的正當理由。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8-2 如果協商未成,雙方同意向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8-3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有關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包括但不限于ICANN、CNNIC、VeriSign、PIR、Neustar、Afilias、GNR、DotMobi、DotAsia、Telnic等)的域名管理辦法、政策和爭議解決方案。具體內容詳見上述機構的網站:www.icann.org、 www.cnnic.cn、www.verisign.com、 www.pir.org、 www.neustar.biz、www.afilias.com、 www.nic.name、 www.registry.asia等。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擔責任。

9-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0-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規定根據適用的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

10-2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符合本協議5.5條約定情形的按該條約定執行),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用戶同意,青云的有關通知只需在青云官網相關網頁上發布即視為送達用戶。

10-3 對條款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條款目的和文本原義及業界通行的理解和慣例進行,標題不影響條款的解釋。

10-4 在有效服務期內,出現青云被收購、與第三方合并等事由,用戶同意青云在本協議項下其權利和/或義務由相應的青云權利/義務的承受者承繼。

10-5青云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本協議,本協議條款一旦發生變動,青云將會在其網站的頁面上提示有關內容。用戶繼續使用相關服務,即表示您同意接受其時生效的《青云域名注冊服務協議》的全部內容。

10-6 如域名注冊服務機構被終止認證資格時,您同意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有權在10日內對其所負責注冊的域名在域名注冊管理機構認證的其他域名注冊服務機構之間進行選擇和分配。如果逾期未做或未完成選擇與分配,服從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對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的選擇和分配。

10-7青云充分尊重對用戶個人信息的保護,并按照相關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收集、使用域名注冊所必須的用戶信息并予以存儲。對于用戶個人信息保護的約定,適用《QingCloud 隱私政策》的規定;您確認并同意,一旦您使用本服務,您即同意青云按照本協議以及《QingCloud 隱私政策》的約定,來收集、使用您的相關個人信息。

 

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入駐協議

您確認:您充分閱讀、理解并接受《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入駐協議》(以下稱“本協議”)、《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專屬條款》(見本協議附件一)等相關協議的全部內容。其中限制或免除青云責任、對您的權利限制的條款以及其他可能對您的權益存在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我們可能以下劃線或者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
如果您對本協議的條款有疑問,請通過青云(定義見下文)相關業務部門
進行詢問,青云將向您解釋條款內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協議的任意內容,或者無法準確理解青云對條款的解釋,請不要進行任何后續操作。
除非您已閱讀并接受本協議及相關協議的所有條款,否則,您無權使用本服務,您使用本服務的任何行為,即視為您已閱讀并同意上述協議的約束。屆時您不應以未閱讀本協議及相關協議的內容或者未獲得青云云市場對您問詢的解答等理由,主張本協議及相關協議無效,或要求撤銷本協議及相關協議。
您有違反本協議的任何行為時,青云有權依照您違反情況隨時單方采取限制、中止或終止向您提供服務等措施,并有權追究您相關責任。

一、協議主體、生效及范圍
1.1本協議系選擇入駐青云云市場(原“AppCenter”,定義見下文)成為其服務商(定義見下文)具備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法律實體(以下稱“服務商”或“您”),與青云云市場的經營方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無特別說明,以下稱“青云”)之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合約。
1.2本協議內容同時包括協議正文、附件,以及所有青云可能不斷發布的關于本服務的相關協議、業務規則、通知、公告等內容(以下統稱為“規則”)。所有規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您通過網絡頁面點擊確認、郵件確認、書面簽署或其他青云認可的方式選擇接受本協議。您經過青云審核,成功開通云市場服務商賬戶即表示您與青云已達成協議并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約定內容。本協議自您確認接受之時起,或自您使用青云云市場之服務的行為發生之時起(以時間在先者為準)生效。
1.4青云有權對本協議條款及相應的規則內容進行單方面的變更,青云至少會提前30個自然日進行通知。青云有權將以網站公告(網址:www.zjyouren.com)、郵件通知或其他適當的方式的方式進行告知,而無需另行單獨通知。告知中會標明生效日期,相關變更生效后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如您不同意相關變更,應當在變更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青云云市場的任何服務,同時與青云協商退出青云云市場,本協議終止;如您繼續使用青云云市場的任何服務,則視為您對相關變更表示已充分閱讀、理解、不持異議并同意遵守。

二、定義
除非本協議中另有定義,下列詞語在本協議中均應具有以下特定涵義:
2.1青云云市場:指由青云搭建的網絡交易服務平臺(https://marketplace.qingcloud.com),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可通過青云云市場向用戶推廣、銷售、提供自己的產品。
青云將根據自身的經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平臺名稱、網址及其他展示要素,并通過公告、郵件及其他有效方式通知服務商及用戶。該等調整不會影響青云與服務商、服務商與用戶、青云與用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關系。
2.2青云云市場服務商:指接入并通過青云云市場,向用戶銷售產品/服務或者實際提供產品/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簡稱“服務商”或“您”。
2.3青云云市場用戶:指通過青云云市場購買、使用服務商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簡稱“用戶”。
2.4云市場產品:指青云云市場服務商獨立開發或者依法獲得相關權利人授權,通過青云云市場向用戶提供的各種應用產品和服務,統稱為“產品”。云市場產品包括自營、代銷及服務商自銷產品;對于青云自營產品,青云同時對用戶承擔服務商應對用戶承擔的所有義務、責任,并享有相應權利。
2.5青云自營產品:青云通過青云云市場向用戶提供的,由青云獨立開發的應用產品和服務。
2.6青云代銷產品:青云取得相關權利人授權,通過青云云市場向用戶提供的應用產品和服務。
2.7服務商自銷產品:服務商通過青云云市場向用戶提供的,由服務商獨立開發的應用產品和服務。
2.8產品費用:指用戶為購買、使用青云云市場內的產品,而依照青云云市場規則支付的費用。
2.9平臺費用:指青云作為青云云市場的所有者及運營方,向入駐青云云市場的服務商收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平臺服務費、資源使用費等。
2.10中國法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港澳臺除外)的現行及將來頒布的所有相關法律法規(不包括沖突法)。

三、服務商入駐
3.1服務商應當首先注冊并獲得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http://www.zjyouren.com/)賬戶,成為QingCloud用戶,遵守《QingCloud服務條款》、《QingCloud隱私政策》等全部協議約定;并通過青云云市場網站(https://marketplace.qingcloud.com/),按照青云發布的入駐流程或指示,通過在線點擊或青云指定的其他方式提交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入駐申請。
3.2服務商在提交入駐申請的同時,應當提供青云所要求的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明、企業資質文件、產品信息及其他必要資料等。
3.3在服務商申請入駐時,及成功入駐后,青云均有權隨時要求服務商補充新的資料,完善相關信息。
3.4服務商的信息或資料發生變化時,應在一周內書面通知青云,同時進行相應的預留信息和資料變更。
3.5服務商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民事法律主體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服務商需要向青云提供真實的企業身份信息,并保證所提交的全部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
3.6服務商承諾其有資格從事本協議項下之合作,而該等合作符合其經營范圍之規定,并保證本協議的簽署與履行在任何方面均不違反中國法律。
3.7服務商的入駐申請通過后,即成為青云云市場的服務商,可在青云云市場開展以下活動:
3.7.1搭建虛擬經營場所(暫稱“商店”,場所名稱的調整不影響本協議效力)或者通過建立鏈接的方式,向用戶發布、售賣或提供產品;
3.7.2自主決定在青云云市場上架的產品的種類、功能及定價等;
3.7.3發布產品的功能特性、適用場景、售后服務等產品介紹信息;
3.7.4通過青云云市場的交易系統與用戶完成交易,為用戶有償或無償提供產品;
3.7.5其他經青云許可開展的活動。
3.8服務商上傳產品后,需要接受青云的技術相關測試,測試通過后方可發布。
3.9無論青云與服務商雙方因何原因終止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服務商主動退出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因違反本協議約定被終止合作等),青云均有權關閉服務商商店,服務商對在商店關閉前已經發生的交易,仍應履行相應的義務,直至交易完成或向該用戶提供合理的補償。
3.10服務商在青云云市場出售或提供產品及服務時,就該等產品/服務涉及的權利、義務及責任由服務商獨立承擔,服務商應直接面對用戶履行該等義務、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應用、提供使用許可、服務、安裝調試、培訓答疑、售后支持等,該等義務、責任應體現在服務商與用戶單獨簽署的協議或在提供相應產品/服務時發布的相應產品/服務描述、規則、規定等;但基于產品銷售模式導致青云在適用法律項下須承擔或先行承擔相應責任的除外。
3.11如果服務商所從事的經營類型屬于需要獲得許可或審批的,或者服務商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方式需要特殊的業務資質的,服務商應自行負責所需的一切許可、資質或其他文件,以保證其在青云云市場上經營活動的合法性和合規性。

四、平臺服務及平臺費用
4.1青云為服務商提供的服務包括:產品的展示、信息的發布、在線交易流程的自助管理平臺、商業推廣等(該等服務的具體上線時間將由青云決定);以及為上述服務提供相應的網絡環境及技術支持;對服務商的平臺行為實施符合平臺管理規定的監督和管理等。青云向服務商提供的服務內容,以網站上的相關服務介紹的頁面展示或向服務商實際提供的為準。
4.2青云有權就青云云市場現有的全部或部分服務,或者將來新增的服務,向服務商收取平臺費用。平臺費用的種類包括但不限于:
4.2.1平臺服務費:青云基于其為服務商所提供的服務,有權向服務商收取一定金額的平臺服務費用。平臺服務費可以是固定數額,也可以按服務商提供產品/服務的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
4.2.2資源使用費:根據服務商的產品對青云平臺基礎資源的占用及消耗情況(以青云后臺數據統計結果為準)計費,青云平臺有權按固定數額、資源單位定價的方式或服務商提供產品/服務的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等方式向服務商收取資源使用費。資源使用費一經收取將不予退還;
4.2.3其他將來可能新增或調整的平臺費用種類。
4.3平臺費用的具體收費項目、收取標準、付款及結算方式由服務商與青云另行簽署《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專屬條款》(附件一)確定。
4.4本協議有效期內,青云有權根據市場條件等,調整其平臺費用的收取規則,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收取、收費種類、收取對象、計費方式、繳納周期、繳納比例。
4.4.1青云將至少在新收費規則生效日期前30天通過網站公告、郵件通知等形式提前通知服務商最新的收費規則,通知注明生效期限,服務商有權以書面異議方式拒絕接受,但降價類調整不受此條限制;
4.4.2服務商拒絕接受前述收費規則調整的,應在調整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青云云市場的任何服務,同時與青云協商退出青云云市場,終止與青云的合作;服務商接受收費規則調整的,應與青云就收費的調整重新簽署《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專屬條款》并執行新的收費規則,服務商未提出異議且繼續使用青云云市場任何服務的,視為服務商完全接受收費規則調整并同意遵照執行,未重新簽署《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專屬條款》不影響新規則的執行。
4.5就青云云市場內代銷產品,青云有權向用戶收取服務商所提供產品的銷售款項:
4.5.1就代銷產品,用戶購買服務商提供的產品的費用統一支付至青云系統收款賬戶,青云將按照雙方簽署的《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專屬條款》中的結算約定向服務商進行定期結算;同時,青云有權在可結算費用中扣除平臺費用、用戶退款、代扣稅費等費用(若有);
4.5.2服務商認可,結算數據以青云后臺記錄的交易數據為準;
4.5.3服務商應提供以其自身為真實用戶的銀行賬戶用于收款。服務商提供確定收款賬戶后不得擅自更改,如因擅自更改或賬戶失效導致的收款失敗責任,由服務商自行承擔;
4.5.4服務商向用戶提供產品后,發生用戶退款的,退款金額將在青云同服務商最近一次結算中扣除,如服務商最近一次的結算金額不足以抵扣退款金額,服務商須在兩個月內補足差額;
4.5.5服務商如違反本協議或相關規則的約定,或遭遇賣家投訴的,青云有權暫停結算費用,直至服務商糾正其違約行為,或妥善處理完畢其與用戶之間的糾紛;
4.5.6因服務商的違約行為而導致青云遭受損失,青云在扣除服務商全部保證金后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有權從服務商的可得結算費用中直接扣除相應的賠付款項,仍不足以抵償青云損失的,服務商還應當在兩個月內另行支付完畢。
4.6發票與繳稅
4.6.1青云云市場內代銷產品,服務商應按照雙方簽署的《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專屬條款》中的約定,按照其提供給青云的供應價格向青云開具等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4.6.2服務商應按中國法律之規定,繳納與自身經營有關之任何稅款。如涉及青云代扣代繳的,青云有權要求服務商繳納相應的代扣代繳稅款。

五、服務商的權利義務
5.1服務商應服從青云的管理與指導,遵守并執行青云云市場的規則。服務商與青云就青云云市場的業務合作事宜,簽訂其他書面協議、備忘錄或相關文件的,服務商同時應遵守上述文件的相關約定。
5.2服務商應當向用戶提供安全、合法的產品,保證產品功能及服務質量與產品介紹相一致,并應獨立承擔產品的全部技術支持、售前及售后服務等。
5.3服務商應嚴格執行國家在互聯網、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保證給用戶提供產品及服務符合《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服務商承諾服務商及其提供的產品均符合下列規定:
5.3.1服務商保證所提供產品是其合法取得、權利清晰無爭議,具有合法的知識產權或相關權利人的授權并可授權第三方使用;若涉及開源軟件,應嚴格遵守開源軟件相關授權規定;
5.3.2不得含有任何類型的惡意計算機程序、病毒、系統漏洞;
5.3.3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或企圖干擾青云云市場其任何部分或功能的正常運行;
5.3.4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或企圖干擾青云云市場其他服務商的產品的銷售/提供或正常運行;
5.3.5不得含有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利或權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識產權。不得利用青云云市場銷售/提供或推廣任何中國法律所禁止或限制銷售的產品、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侵權產品、服務;
5.3.6不得為他人實施違反中國法律的行為提供任何便利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設置URL、BANNER鏈接等;
5.3.7不得傳播任何違法違規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淫穢、色情、暴力、欺詐、誹謗、恐嚇或騷擾、賭博、封建、迷信等的內容;
5.3.8不得通過青云云市場技術接口、產品或基于本協議項下合作獲取的相關數據(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用戶數據)用于本協議之外的目的,也不得非法獲取用戶信息獲取不當利益;
5.3.9不得存在其他任何違反任何中國法律的情況。
5.4服務商承諾其產品安全、穩定、合法,并承擔以下用戶服務:
5.4.1向用戶詳細、準確、全面的說明產品的使用條件、適用范圍、收費標準等與產品有關的情況和注意事項;
5.4.2向用戶提供7×24小時的技術支持服務,提供服務的方式包括電話支持、郵件支持、在線支持等;
5.4.3用戶使用產品遇到疑問、障礙或者產品不可用時,服務商應在24小時內提供解決方案或替代方法;
5.4.4及時處理用戶咨詢和投訴。如有用戶直接向青云投訴的,青云將引導至服務商解決。但為了維護用戶權益,服務商授權青云協助服務商解決用戶糾紛,對于服務商和用戶未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情況,青云有權自行判斷服務商是否為用戶提供了優質、合理、安全的服務;若青云認為服務商存在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情況的,青云有權采取向用戶退款、補償等措施,相關費用由服務商承擔,對此服務商予以同意和接受;
5.4.5承擔服務商向用戶承諾的其他服務項目。
5.5服務商應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用戶數據(包括但不限于用戶身份信息及購買記錄等),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服務商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除法律或有法律賦予權限的政府部門要求或用戶同意等合理原因外,未經用戶同意不得向任何他人公開、透露用戶數據。
5.6服務商可與用戶自行約定產品退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服務商在產品介紹頁面說明或承諾的退款規則,或服務商與用戶私下溝通確定的),并按照服務商自己的承諾提供退款服務。如用戶根據退款規則或適用法律規定向青云要求退款的,退款金額將在服務商應結算費用中抵扣;如果服務商沒有任何應結算費用的,則青云有權選擇向服務商追償或者在次月結算款中抵扣。無論因何原因導致用戶退款的,青云已經收取的平臺費用均不予退回。
5.7服務商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服務商是青云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系的單位,也不得使他人誤以為服務商獲得青云的認可或推薦。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5.8在服務商已經就其出售/提供的產品向用戶收取費用或已與青云結算費用的情況下,服務商因任何原因退出本協議項下的合作,或終止提供服務的,應當依照青云的要求進行退出結算和開展善后工作。服務商應當本著維護用戶權益的原則,對已經購買產品的用戶繼續提供應用或服務直至完成交易,或向該用戶提供合理的補償。如果服務商不能提供合理補償或與用戶達成善后處置方案的,則青云有權為用戶提供補償,此時補償費用應由服務商承擔,青云有權從結算費用中扣除。
5.9因服務商、產品或任何服務發生的任何糾紛、處罰、訴訟等事項,其責任應由服務商獨立承擔,并且服務商有責任采取有效措施使青云免責,若給青云造成損失的或青云先行承擔責任或損失的,服務商應當賠償青云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青云正常運營可預期的收入,或者被要求賠償給第三方具體金額等其他損失。
5.10服務商是其出售/提供產品的責任主體。青云聲明不對服務商出售/提供的產品所涉及的賠償和其他責任負責,但基于產品銷售模式導致青云在適用法律項下須承擔或先行承擔相應責任的除外。
如發生任何投訴或糾紛,青云作為青云云市場的運營方,為維護青云云市場的秩序,有權根據投訴人的要求或者在青云認為適當的時機介入處理。青云在處理與服務商有關的投訴、糾紛時,有權以普通或非專業人員的水平標準對服務商和投訴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并依據材料作出判斷依照本協議約定對服務商采取相應措施。
青云不保證青云的判斷和處理結果絕對準確,服務商如果對青云處理結果不服應當就糾紛尋求司法救濟等其他途徑解決,但服務商尋求其他救濟途徑并不中止青云采取的措施。服務商理解并同意,如因服務商或投訴人提交的材料導致青云判斷錯誤造成損失的,由服務商自行向受益人索賠。

六、青云的權利義務
6.1青云應保證青云云市場的正常運營,并向服務商提供平臺操作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服務商熟練使用青云云市場。
6.2青云有權根據青云云市場管理規范審核服務商提交的產品,如果青云認為服務商提交的產品不符合本協議約定或者青云云市場管理規范的,青云有權拒絕該產品上架或者要求該產品下架。
6.3青云有權對服務商進行管理和指導,并依據青云云市場管理規范的規定對服務商進行考核并做出相應處理。
6.4青云有權根據自身運營策略制定和調整青云云市場管理規范,修訂后的青云云市場管理規范將按照本協議約定方式通知服務商,服務商應當予以遵守。
6.5若青云自行發現或根據相關部門的信息、權利人、用戶等的投訴等,發現服務商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本協議或相關云市場管理規范的,青云有權根據自己的獨立判斷并隨時單方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種或多種:
6.5.1如有用戶或相關權利人直接向青云投訴的,青云將首先引導至服務商解決,服務商應快速響應并妥善處理投訴問題;
6.5.2要求服務商立即更換、修改產品及/或相關信息內容;
6.5.3刪除、屏蔽相關內容或斷開鏈接等;
6.5.4對涉嫌違約產品限制銷售或直接下架;
6.5.5視情況扣除服務商相應數額的保證金和應結算費用;
6.5.6限制、中止服務商使用青云云市場的部分或全部服務或功能;
6.5.7終止服務商使用青云云市場,取消其服務商資格,終止本協議;
6.5.8追究服務商的法律責任;
6.5.9其他根據青云云市場管理規范采取的處理措施。
6.6若青云按照本協議約定對服務商或服務商的產品采取任何行為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終止合作,對涉嫌違規產品下架等),青云已經收取的平臺費用將不予退回。
6.7青云有權為配合權利人、用戶投訴,或為滿足主管機關要求,根據權利人、用戶或主管機關要求提供服務商的主體資料等必要信息。
6.8若青云按照本協議約定對服務商或服務商的產品采取任何行為或措施,所引起的糾紛、責任、賠償等(包括但不限于產品下架影響用戶使用等)一概由服務商自行負責。若造成青云或他人損失的,服務商也應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七、保證金
7.1保證金是指服務商入駐青云云市場時,根據青云的要求所繳納的一定金額的款項,用以作為該服務商在合作期內,將遵守本協議及規則的相關約定,為用戶提供誠實守信的服務的擔保。
7.1.1若服務商違反本協議或者相關規則的,青云有權扣除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若保證金不足的,青云有權從待結算費用中直接扣除直至足額彌補已經產生的損失,此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青云基于服務商提供的產品已經或應該向用戶、權利人支付的任何費用;
7.1.2若保證金金額不足時,服務商應當根據青云的要求在指定期限內及時補足;
7.1.3若服務商在合作期限內未有違反本協議及相關規則的情形,無尚未解決的糾紛或者投訴,在雙方合作終止三個月后,且青云在收到服務商退回的保證金收據等憑證后15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服務商。若服務商無法退還青云開具的收據等憑證,青云有權拒絕退還保證金。
7.2保證金的收取標準、付款方式由服務商與青云另行簽署《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專屬條款》(附件一)確定。
7.3青云有權根據業務變化及實際賠付情況以網站公告、郵件告知等形式通知服務商調整保證金金額。

八、知識產權
8.1雙方單獨享有的商標權、著作權或者其他知識產權,均仍歸各方單獨享有,并不會因為雙方簽訂或者履行本協議而轉歸對方享有,或者轉歸雙方共同享有。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另一方的商標和標識用于本協議以外之目的。
8.2青云云市場運營數據的全部權利均歸屬青云單方所有。青云云市場運營數據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用戶的使用數據、用戶的付費數據等。未經青云事先書面同意,服務商不得為任何目的擅自緩存、保存、使用或向他人披露或授權他人使用前述運營數據。
8.3服務商保證獨立開發、運營產品,或已經獲得相關權利人授權有權通過青云云市場向用戶宣傳、推廣、銷售、提供產品。服務商保證其產品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情況,保證青云依照本協議約定為服務商產品提供交易平臺等服務及用戶使用產品,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也無需另行征得第三方的許可或支付任何費用。

九、保密義務
9.1保密資料:指由協議一方持有的與其業務、經營、技術及權利等事項相關的,專有且非公開的信息、資訊、數據、資料。
保密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一方的營業秘密,商務機密,與技術有關的知識及信息、創意、設想、方案,提供的物品或廠商資料,用戶資料,人事資料,商業計劃,促銷及行銷活動,財務狀況及其它商務活動等。
保密資料呈現之形式及載體包括但不限于書面或口頭、文件、磁盤、磁盤片、光盤片、電子郵件、電磁紀錄、報告、文字往來、錄音帶、錄像帶、筆記、圖紙、模型、規格說明、匯編文件、計算機程序及其它媒體。
9.2雙方了解并承諾,披露方提供、披露的保密資料或接受方因進行合作所知悉、持有的披露方的保密資料,均僅供為本協議目的使用。除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接受方不得為任何其它目的或用途,直接或間接披露、復制、編排、修改、利用、應用、開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使用保密資料。不論因何種原因,接受方不得以反向工程、解碼或分解披露方的原型、軟件等。
9.3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雙方就履行本協議而進行的任何協商、討論或談判、任何擬定之安排或協議,任何正在協商、談判中的經營或運作計劃,或與前述協商、討論、談判、安排或協議相關的任何其它資料,均視為保密資料,并依本協議規定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間接方式提供或披露給媒體、公眾或任何第三人。
9.4符合下列任一情形的,相關信息或資料不被視為保密資料:
9.4.1該信息或資料已經屬于公知領域或常識;
9.4.2接受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強制規定應當披露的信息;
9.4.3該信息由接受方不使用或不參考任何秘密信息而獨立獲得或開發;
9.4.4接受方在披露方向其披露之前已經通過合法的渠道或方式持有的信息或資料;
9.4.5接受方循合法方式自其他有權提供或披露資料或信息之第三人處取得或知悉之資料或信息,且該第三人未附任何保密義務;
9.4.6其他依照雙方約定無須保密的情況。
9.5本條款不因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而終止。

十、青云的責任范圍和責任限制
10.1青云云市場是供交易雙方或者多方開展交易活動的信息網絡系統。青云作為平臺服務提供者,提供網頁空間、虛擬經營場所、網絡交易平臺、交易規則、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中立技術支持服務。服務商在青云云市場出售/提供的產品由服務商自行提供、運營且自行承擔全部責任。青云不參與服務商的產品的開發、運營等,青云也不會對服務商產品的代碼和數據等任何內容進行修改、編輯或整理等。
10.2因服務商的產品或相關內容產生的任何糾紛、責任等,或因服務商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約定引發的任何后果,均由服務商獨立承擔責任、賠償損失,與青云無關。如侵害到青云或他人權益的,服務商須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和賠償青云或他人的一切損失。但基于產品銷售模式導致青云在適用法律項下須承擔或先行承擔相應責任的除外。
10.3青云將在現有技術上維護青云云市場的正常運行,并努力提升和改進技術,使青云云市場的各項活動能正常開展。但服務商理解并同意:
10.3.1鑒于網絡服務的特殊性,青云可能會變更、中斷部分或全部的網絡服務,但青云將盡合理范圍內的最大努力,通知服務商采取必要措施以減少由此造成的影響;
10.3.2青云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青云云市場的網絡平臺或相關的設備進行檢修或者維護,如因此類情況而造成網絡服務在合理時間內的中斷,青云無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10.4服務商理解并同意,其應對提交至青云云市場的所有資料、數據或信息,獨立承擔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的真實性、所包含所有權利的合法性等。青云沒有責任和義務對于發布在青云云市場上的任何不準確、不真實、不完整或無效的內容承擔任何責任。
10.4.1除非法律法規明確要求,或出現以下情況,否則,青云沒有義務對服務商的信息數據、產品信息,以及與其在青云云市場上所進行的操作有關的其它事項進行事先審查:
(1)青云有合理的理由認為特定服務商的具體操作事項可能存在重大違法或違約情形;
(2)青云有合理的理由認為特定服務商在青云云市場上的行為涉嫌違法或不當。
10.4.2無論青云審核或不審核這些資料、數據或信息,均不會導致青云將對此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通知
11.1青云可能會以網頁公告、網頁提示、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服務商注冊的帳號的管理系統內發送站內信等方式中的一種或多種,向服務商送達青云云市場管理規范或其他關于青云云市場的各種規則、通知、提示等信息,該等信息一經公布或發送,即視為送達,服務商應當予以遵守。
11.2由于服務商未及時查看相關信息內容,或服務商提供的電子郵箱、手機號碼、通訊地址等信息錯誤、無效等原因,導致服務商未收到相關信息的,一切后果及責任由服務商自行承擔。
11.3若服務商有事項需要通知青云的,應當通過青云對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電子郵箱等途徑書面通知青云。

十二、違約責任
12.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履行應盡的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協議之約定的(以下簡稱“違約方”),守約的一方(“守約方”)有權發出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在指定期限內糾正其違約行為。
12.2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賠償非違約方因違約方行為產生的全部損失。
12.2.1若青云違約的,青云的賠償責任以當年雙方合作期間收取的該次具體業務平臺費用為上限;
12.2.2若服務商違約的,青云有權根據服務商違約情節依照本協議約定采取措施直至終止本協議外,還有權要求服務商支付【5】萬元違約金或者支付雙方合作期間產生的平臺費用的總額作為違約金,兩者以高者為準;
12.2.3雙方均違約的,應根據各方的違約情況,分別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2.3服務商因違反本協議約定所引起的糾紛、責任等一概由服務商負責,造成青云或他人損失的,服務商也應予以賠償。青云有權暫?;蚪K止向服務商提供服務,直至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協議項下合作,且無須征得服務商的同意或予以提前通知,服務商因此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產品下架、相關數據清空、應結算費用作為違約金而歸青云所有等),由服務商自行承擔。
12.4雙方同意,若青云云市場管理規范對違約責任另有規定的,以青云云市場管理規范的規定為準。

十三、協議終止
13.1本協議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現時終止:
13.1.1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后提前終止本協議;
13.1.2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合作期限,且合作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約;
13.1.3妨礙本協議執行的不可抗力事件持續30天以上,任何一方均可提前10天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方式通知相對方終止本協議;
13.1.4青云有權根據自身經營策略的調整,提前【30】個自然日按本協議約定的方式通知服務商終止合作。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起本協議自動終止;
13.1.5服務商有權提前【30】個自然日按本協議約定的方式通知青云終止合作,但是服務商須按照本協議約定充分保護用戶權益,依照用戶購買時的產品承諾為用戶繼續提供產品和服務,直至產品的服務期限屆滿;
13.1.6中國法律規定或者本協議約定其他終止的情形;
13.1.7由于服務商違反本協議約定,青云依約終止與服務商的合作后,如服務商后續再直接或間接,或以他人名義注冊使用青云云市場的,青云有權直接單方面暫?;蚪K止提供服務。
13.2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服務商下架部分或全部產品,或服務商退出青云云市場的,服務商均應當本著維護用戶權益的原則,自行合理合法處理好與用戶、權利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包括但不限于繼續提供產品及售后服務、退回費用、賠償損失等)。若服務商未能在合理期限內妥善處理的,青云有權根據自主判斷將服務商的應收款項或服務商繳納的平臺費用等用于賠償用戶、權利人的損失。
如果服務商的應收款項、平臺費用等不足以支付的,則青云有權自主決定以自有資金為用戶、權利人提供補償,青云支付的補償費用應由服務商承擔。服務商應當在青云向用戶、權利人支付補償費用后5個工作日內向青云支付相應費用。
13.3無論本協議或青云云市場因為任何原因終止的,服務商應自行處理好關于數據等信息的備份轉移、費用結算以及與用戶之間的關系等相關事項。服務商應當依法保護用戶權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害用戶權益。本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本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義務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費用結算等。

十四、其他
14.1本協議長期有效。本協議自您確認接受之時起,或自您以任何方式使用本服務時(以時間在先者為準)生效,至本協議約定情形出現時終止。
14.2 本協議構成《QingCloud服務條款》的組成部分,服務商及用戶在使用青云云市場服務過程中,同時應遵守《QingCloud服務條款》、《QingCloud隱私政策》等全部協議規定。
14.3本協議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部分無效或不可執行,其余條款仍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如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視作無效或無法執行,則上述條款可被分離,其他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的標題僅為方便閱讀所設,非對具體條款的定義、限制、解釋或描述其范圍或界限。
14.4本協議簽訂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朝陽區。
14.5本協議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釋及糾紛解決,適用中國法律。
14.6若雙方發生任何糾紛或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在60個自然日內雙方沒有達成一致,可將糾紛或爭議提交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十五、附件
15.1.附件一:《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專屬條款》,由服務商與青云另行簽署。

青云云市場服務商管理規范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條【目的及依據】為維護云市場平臺的管理秩序,保障云市場服務商、用戶的合法權益,依據《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入駐協議》等相關協議和規則,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規范適用于云市場的所有服務商。
第三條【效力級別】本規范是《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入駐協議》(“入駐協議”)的下位規則。入駐協議中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未有規定或本規范有特殊規定的,按照本規范執行。
第二章 定義
第四條 云市場:是由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青云”)搭建的網絡交易服務平臺(https://marketplace.qingcloud.com),云市場服務商可通過青云云市場向用戶推廣、銷售、提供自己的產品。
云市場下設多個類目,青云可能會調整市場類目的種類、名稱,以屆時云市場的頁面展示為準。青云可能會根據自身的經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云市場名稱、網址及其他展示要素,并通過公告、站內信、郵件及其他有效方式通知服務商及用戶。該等調整不會影響青云與服務商在入駐協議及本規范項下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五條 云市場店鋪(“店鋪”):是指服務商在云市場平臺中展示產品、進行收費或免費售賣的虛擬場所,每家服務商入駐的同時都可獲得店鋪權限和店鋪管理權限。
第六條 云市場產品(“產品”):指服務商獨立開發或者依法獲得相關權利人授權,通過云市場向用戶提供的各種應用產品和服務;云市場產品包括自營、代銷及服務商自銷產品。對于青云自營產品,青云同時對用戶承擔服務商應對用戶承擔的所有義務、責任,并享有相應權利。
第七條 云市場服務商(“服務商”):是指接入并通過云市場,向用戶銷售產品/服務或者實際提供產品/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第八條 云市場用戶(“用戶”):指通過云市場購買、使用服務商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第三章 入駐
第九條 【入駐】入駐云市場,服務商需要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一)有效的青云賬號;
(二)通過青云實名認證;
(三)提供真實、有效的以下資料、信息: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實際經營地(若有),聯系人姓名及其聯系電話、郵箱,服務商網址鏈接;
(四)登記服務信息:服務商需如實登記服務人員、服務時間、服務質保期;
(五)簽署《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入駐協議》及附件《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專屬條款》;
(六)繳納入駐保證金:根據青云發布的保證金規則繳納入駐保證金;
1、保證金的收?。涸诜丈倘腭v前需要根據產品售價以及服務商資質收取一定量的保證金;
2、保證金的扣除:當出現服務商違規或退款情況,青云有權先行扣除保證金中的金額賠付或退款給用戶;
3、保證金的補足:當保證金不足時,服務商需在3個工作日內補足保證金,如果不予繳納保證金,青云將在下一周期結算款中先行扣除保證金部分用于補足,如下一周期結算款中無法補足保證金,將關閉其在青云云市場中的所有展示權限包括店鋪,直至保證金補足;
4、保證金追加:凡是12個月內累積超過2次保證金扣除,青云有權在下一年內要求服務商追加1萬元保證金;
(七)青云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十條 【產品上架】服務商在上架產品時,需滿足以下要求:
(一)上架的產品應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和環境保護要求,且經過青云安全審核;
(二)上架的產品必須提供以下文件或信息:
1、按照云市場的《應用上架指南》要求提供所有信息;
2、向用戶公示的明確的產品協議或服務條款;
3、提供產品下架的政策,如:如何保證已購用戶的正常使用,如何轉移權屬;
(三)上架的產品不得含有以下信息:
1、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利的;
2、含有木馬、黑客程序等有損網絡安全的;
3、可能套取他人身份證、郵箱、手機號、銀行賬號、青云賬號等個人或者企業隱私信息的;
4、其他違反法律法規、違反國家政策或違反青云各項規則的內容;
5、發布的產品或信息內容中不得使用 “唯一”、“最優”等夸大宣傳或過度承諾的用語;
6、未經青云書面同意,上架的產品不允許內置未在云市場上架的產品/服務的售賣交易入口;對產品的續費必須通過云市場平臺進行交易;
7、未經青云書面同意,上架的產品不得內置獨立的用戶管理系統并要求用戶重新注冊或錄入用戶信息;
(四)上架的產品標題、圖片、屬性、價格、服務描述等產品要素之間應當互相匹配對應,并且產品服務詳情描述頁面、案例等頁面中無嵌入非青云網站的外部鏈接地址,不得故意抄襲其他已入駐云市場平臺的服務商店鋪及產品信息;
(五)凡在云市場平臺上架的產品,服務商必須在其企業官網上有獨立的產品展示頁面;如青云要求,服務商應盡力配合注明與青云的合作關系,提供企業官網的產品購買入口,并鏈接到云市場對應的產品詳情頁上。
第十一條【服務商管理】
(一)服務商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的披露產品信息,保證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二)服務商需具有出售產品所需的全部資質,并對上架的產品具有合法的知識產權或相關權利人的授權;若涉及開源軟件,應嚴格遵守開源軟件相關授權規定。
(三)服務商不得銷售或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違背公序良俗的產品。
(四)服務商不得發布不符合《應用上架指南》的產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違反國家規定的政治宣傳和/或新聞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穢、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獎、賭博游戲;“私服”、“外掛”等非法互聯網出版活動;違反國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妨礙互聯網運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損于社會秩序、社會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內容。
(五)服務商在與用戶交易過程中,不得引導用戶在云市場之外進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在服務過程中,通過青云以外的渠道主動跟最終用戶收取額外費用(例如用戶購買了云產品配置服務并已經付款,服務商以定價較低為由,要求用戶繳納額外費用才能啟動服務等);
2、用戶在云市場平臺已經提交購買的產品,服務商私自將最終用戶引導至自已的渠道下單支付;
3、服務商為用戶服務項目中,主動引導用戶使用非青云產品的行為;
4、其他搶占用戶資源的行為。
(六)服務商不得以下列方式,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用戶:
1、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
2、采用誤導性展示等方式,將好評前置、差評后置或者不顯著區分不同商品或者服務的評價等;
3、采用謊稱現貨、虛構預訂、虛假搶購等方式進行虛假營銷;
4、虛構點擊量、關注度等流量數據,以及虛構點贊、打賞等交易互動數據。
(七)服務商不得實施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服務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
(八)服務商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九)服務商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發送商業性信息時,應該明示其真實身份戶聯系方式,并向用戶提供顯著、簡便、免費的拒絕繼續接收的方式。用戶明確表示拒絕的,應當立即停止發送,不得更換名義后再次發送。
(十)服務商采取自動續展、自動續費等方式提供服務的,應當在用戶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日期前五日,以顯著方式提請用戶注意,由用戶自主選擇;在服務期間內,應當為用戶提供顯著、簡便的隨時取消或者變更的選項,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費用。
第十二條 【平臺服務保障】
服務商在提供產品的過程中應遵守本規范要求,使用戶得到滿意的服務體驗。
(一)【無理由退貨/退款】
1、就服務商在云市場內提供或銷售的產品,服務商應按照以下約定向用戶做出無理由退貨并全額退款的承諾:
(1)應用類產品:自用戶收到產品之日起七個自然日內享受無理由退貨并全額退款;
(2)服務類產品:自用戶付款之日起至服務確認完成之日前享受無理由全額退款;
(3)工具類產品:由于該類產品的特殊性,不享有無理由退貨并全額退款。
2、盡管有以上第1款之規定,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定的前提下,服務商在云市場上架的產品其在退貨/退款問題上可以選擇不適用上述“無理由退貨”的規定;但服務商應在該等產品上架時除滿足本規范第十條的約定外,還應向青云提前單獨明示其退貨/退款規則,且在向用戶銷售/提供產品的界面以顯著的方式公示其退貨/退款規則,以使用戶能夠清楚知曉并同意其所獲取的產品不適用上述“無理由退貨”的規定。
3、盡管服務商已明示不適用“無理由退貨”,但在服務商與用戶就“無理由退貨”產生糾紛時,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則或政策等規定應無理由退貨的/退款的,服務商應予以無理由退貨并全額退款。
(二)【質保期】服務商在產品協議或服務協議中向用戶做出質量保證承諾的期間為質保期。服務商在承諾的質保期內,必須為用戶提供與所售賣的產品相關的質保服務,并遵守產品協議或服務協議中關于質保期的相關承諾。
第十三條 【售后服務】服務商有權自行制定其提供產品的售后服務方案,并承諾采取合理措施,確保用戶購買產品時知曉并同意其售后服務方案。
服務商對其在云市場提供的產品(無論是否收費)提供的售后服務應不低于以下標準:
(一)售后服務方式及時間:
1、服務商應在售出產品后,應當給用戶提供產品售后支持;例如電話支持,技術支持,產品支持等。具體以該店鋪服務協議中的內容為準;
2、服務商應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9:00-18:00)內提供實時在線服務;(注:按中國北京時間為準)
3、服務商應實時注意短信或郵件收到的用戶工單申請,客服服務時間內不能出現用戶工單無人回復,或聯系電話、郵件無人響應等情形,以提升用戶體驗;
4、提供(收費或/及免費)產品的服務商,因產品不可用,服務商必須為用戶提供替代方案、數據備份遷移服務等解決措施。
(二)【服務承諾】 在交易過程中,服務商應當按照相關約定(包括但不限于訂單內容、服務全程監管、服務商自行向用戶作出的服務承諾)向用戶提供服務。
第十四條 【發票】
(一)云市場中的服務商自銷產品,服務商應向用戶全額開具發票。
(二)服務商應就委托青云代銷的產品,按照提供給青云的供應價,向青云開具相應金額的發票。
(三)服務商可就青云收取的平臺服務費用(如有),向青云申請相應金額的發票。
第五章 用戶退款管理
第十五條【退款】對于云市場產品,用戶可能會因產品質量、服務不滿意等原因發起退款要求。
(一)【無理由退款保證】
符合無理由退貨情形的,服務商應自收到用戶退款申請后7日內完成全額退款。若涉及產品為青云代銷之產品,青云享有直接向用戶進行全額退款的權利。
(二)【其他退款情形】
除無理由退款保證外,用戶因以下原因要求服務商全部或部分退款的,服務商應予以支持;并自收到用戶退款申請后7日內完成退款或向青云確認退款:
  1. 服務商產品質量造成客戶損失,應予全額退款。
  2. 服務商在服務中出現人為拖沓致使服務未能按期完成的,應予部分或全額退款;
  3. 服務商宣稱的產品功能及服務承諾與實際所提供的產品功能及服務質量不符的,應予全額退款;
  4. 服務商未能按與用戶達成的約定交付商品或服務,或交付的商品或服務未能滿足約定的要求的,應予全額退款;
  5. 服務商退出云市場且未提供經青云認可的善后方案的,應視商品或服務的交付程度,予以部分或全額退款;
  6. 服務商未完成服務/服務不符合約定,且預留聯系電話、郵件、傳真均無法聯絡到服務商,或用戶對服務態度不滿投訴超3次,或服務商公司破產或倒閉的,應視商品或服務的交付程度,予以部分或全額退款;
  7. 其他青云判斷屬于服務商責任,應當予以部分/全額退款的情形。

(三)服務商向用戶退款后,青云與服務商已結算的部分,青云將向服務商追回或在青云同服務商最近一次的結算中扣除,如服務商最近一次的結算金額不足以抵扣退款金額,服務商須在兩個月內補足差額。

 

第六章 平臺運營管理
第十六條 【行為規范】服務商在云市場平臺提供服務過程中,應遵守以下行為規范:
(一)提交或填寫的所有入駐信息、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不得使用虛假資質或虛假信息進行入駐,入駐材料、信息的任何變更(或失效)應自變更(或失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云市場平臺報備,并應配合青云對相關文件、信息的定期核驗;
(二)未經事先書面授權,不得以青云或青云其他關聯公司等名義進行任何銷售及宣傳活動,包括但不限于電話,函件,郵件,文檔等;
(三)不得損害青云品牌和形象,直接或間接仿冒產品;
(四)服務商不等擅自修改產品安全配置;
(五)服務過程中不得出現帳號提升權限、安裝后門程序等主動危害系統安全的行為;
(六)服務過程中不得隱瞞其所發現的系統缺陷且惡意利用,應及時告知用戶;
(七)不得辱罵、恐嚇、威脅、欺詐用戶;
(八)服務商應當僅獲取為提供云市場服務而必要的信息,且服務商在服務過程中收集的信息僅可在為某一特定用戶提供云市場服務過程中使用;服務商不得將收集的信息用于服務之外的任何目的,不得將信息出售、轉讓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超范圍收集用戶信息;前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戶會員名、手機號碼、地址、產品賬號密碼、網站數據等;涉及個人信息收集、使用的,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相關產品的提供界面以顯著的方式向用戶告知并獲得同意;
(九)服務商應積極對自身的產品進行更新或調整,保證所提供的產品安全、可用;
(十)產品有更新或調整的話,服務商應及時同步更新到云市場;
(十一)連續三個月零成交產品云市場有權下架;
(十二)服務商在服務過程中應做好數據備份等工作,完結后及時刪除備份的數據,不得因人為失誤造成用戶損失:
1、產品維護或者數據遷移過程中因服務商錯誤操作導致數據丟失;
2、不同的青云最終用戶數據因服務商工作失誤造成混淆;
3、除以上列出的行為之外的其他導致數據丟失或混淆的情形。
(十三)當發生投訴時,服務商應積極配合云市場進行調查及取證工作,并在30分鐘內響應,不得:
1、假冒用戶致電,表示撤銷投訴;
2、用戶投訴后,虛構事實,隱瞞實情,阻礙青云正常調查;
3、除以上列出的行為之外的妨礙、阻止、影響云市場調查、取證的行為。
(十四)當服務商提供的產品因為版權問題(包括青云接到投訴或有合理理由判斷的情況),被版權所有方追責,服務商應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侵權:
1、下架該產品;
2、為已使用該產品的用戶,提供替代該產品或其他解決方案,并負責為用戶提供在此過程中所需要的數據遷移及其他相關服務及費用;
3、其他合理必要的措施。

第七章
違規處理
第十七條 【違規情形與處理】服務商出現違規情形后,云市場按照附件一《云市場服務商違規情形處理一覽表》,依據相應的違規情形認定和處理流程,經認定屬實后,進行相應的處理。另外違規情形之外的違規行為,青云保留根據事實進行判斷處理的權利。
第十八條 【節點處理】云市場對服務商進行獨立的違規處理,處理的方式有如下措施:
1、扣分:依據服務商不同的違規行為予以扣分的方式并予以記錄;
2、店鋪凍結:指店鋪及產品在一定期間內無法在云市場展現,但不影響已訂購該店鋪內產品的用戶正常使用;
3、保證金扣除:指依據服務商不同的違規行為予以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證金的方式;
4、清退:服務商違規扣分累計達24分的,所有產品下架,服務商清退,保證金扣除;
5、依據法律法規政策、協議條款及管理規范的規定,青云有權采取的其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展現方式降等、違規通報、追加保證金、限制產品類目等。
第十九條 【違規扣分】服務商違規所扣分數將在每個自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時清零。若投訴須進行跨年度處理的,則所扣分值記錄到下一個自然年中。
第八章 退出管理
第二十條 【合作終止退出】協議期限屆滿而雙方決定不再續約,或出現由一方或雙方提出的提前終止協議的情形時,服務商退出云市場。
第二十一條 【主動退出】服務商有權根據自身的實際經營情況,申請退出云市場。
第二十二條 【清退】服務商如出現以下任一情形,青云有權將其清退出云市場:
1、服務商出現上文違規處理里所列的應被清退的情形;
2、不再符合相應的入駐條件;
3、服務商會員賬戶因違反青云網站的其他規范,已被青云列黑名單或清退的。
4、服務商在一個自然年度內違規扣分累計達24分;
5、服務商在一個自然年度內,部署在青云云資源上的已售產品數低于全部已售產品數的80%;
6、其他青云認定服務商違規情形嚴重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 【退出再申請】服務商主動退出云市場的,自退出之日起須間隔一年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駐申請;服務商被青云清退出云市場的,永久不得重新入駐。
第二十四條 【退出后業務處理】無論因何原因服務商退出時,對其與用戶之間已經達成的交易,按如下方式處理:
(一) 購買該服務商的服務或產品的用戶項目未交付或未啟動的,應視產品或服務的交付程度,予以部分或全額退款;
(二) 服務商退出后云市場后,青云對其已經售出的產品,僅支持用戶對其中所包含的青云云資源部分提供續費服務;
(三) 服務商退出后,其售出的云市場產品的相關售后服務,均由服務商自行與用戶協商提供。對青云代銷的產品,服務商同意青云可保留其保證金至所有該等產品質保期屆滿。質保期內未發生任何糾紛的,青云在該等質保期滿10日內退還保證金。
第二十五條 服務商合作終止退出或主動退出云市場的,須提前60日發送電子郵件至marketplace@yunify.com提交退出申請。云市場審核通過后,服務商應提前三十日在其店鋪主頁的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終止銷售公告的信息,并采取合利、必要、及時的措施保障用戶和云市場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 服青云將務商清退云市場的,青云將在其店鋪主頁的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終止銷售公告的信息,并采取合利、必要、及時的措施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范與2021年8月24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 青云有權根據市場環境、合作商合作體系發展狀況等因素對本管理規范做相應的修訂。修訂后,將以公告、站內信、郵件及其他有效方式方式通知服務商。

附件:云市場服務商違規情形處理一覽表:

 

違規類型 違規內容 扣分 處理類型 保證金扣除
違反行為規范 未經青云或其關聯公司授權,服務商在其服務標識、服務標題、服務簡介、服務詳情、圖片或其他頁面服務中使用“青云”、“QingCloud”、“青云科技”或關聯公司的名稱、或上述品牌的附屬標志及圖案的任何變體、縮寫或錯誤拼寫; 12 服務凍結15天 5000元
服務商向運營、生態合作經理等工作人員行賄等行為; 24 清退 全部扣除
對于服務商引導云市場用戶進行線下交易的行為,將采取零容忍政策,一經查證屬實,將立即清退相關服務商,永久終止云市場業務合作。(服務商終止合作、產品下架等觸發的未完成項目的退款除外。)詳見:第十一條。 24 清退 全部扣除
提供云市場禁止的服務或產品;詳見:第十條、十一條 12 服務凍結7天 3000元
擅自出售、轉讓、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以其他方式違規使用青云的經營信息和運營數據,及/或用戶的個人信息和相關數據的; 24 清退 全部扣除
違反誠信經營 服務未完成惡意引導用戶提前驗收,引起的用戶投訴; 6 3000元
對用戶實施欺詐行為引起用戶投訴,對用戶造成嚴重損失的; 12 服務凍結15天 5000元
當接到投訴時,假冒用戶向青云表示撤銷投訴; 6 服務凍結7天 3000元
當接到投訴時,虛構事實,隱瞞實情,阻礙青云正常調查; 6 3000元
服務或產品違規 辱罵、恐嚇、威脅用戶的行為; 12 服務凍結15天 5000元
當接到投訴時,服務商未在30分鐘內及時響應; 3
店鋪客服、電話在約定的服務時間內未能提供實時服務,或售后郵件、電話未能及時響應回復,導致用戶投訴或者被云市場抽查發現的 3
拒不履行雙方已確認的服務承諾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完成的過度承諾引起用戶投訴的; 6
服務商在或開發過程中出現帳號提權、安裝后門程序等主動危害系統安全的行為; 24 清退 全部扣除
上架的產品含有木馬、黑客程序等有損網絡安全的; 24 清退 全部扣除
上架的產品可能套取他人身份證、郵箱、手機號、銀行賬號、支付寶賬號等個人或者企業隱私信息的; 24 清退 全部扣除
服務商在服務過程中擅自修改用戶云產品安全配置引起用戶投訴的; 12 服務凍結15天 5000元
上架的產品內置未在云市場上架的產品/服務的售賣交易入口,對產品的續費必須通過云市場進行交易; 12 服務凍結15天 5000元
上架的產品內置獨立的用戶管理系統并要求用戶重新注冊或錄入用戶信息 12 服務凍結15天 5000元
上架的產品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利的; 12 服務凍結15天
不正當競爭 服務商通過虛假交易等方式提高產品或服務的銷量; 3
服務商以惡意抄襲、評價、惡意投訴、詆毀、虛假訂購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 6 服務凍結7天
違法入駐規則 使用虛假資質或虛假信息進行入駐云市場; 24 清退 全部扣除
服務商未在其企業官網上展示在云市場上架的產品,購買入口未鏈接到云市場對應的產品詳情頁上,以及未注明與青云的合作關系; 6

 

注:

未在本表列舉范圍內的違規情形,青云有權依據管理規范所確定的原則進行相應的處理。

青云有權視違規行為的惡劣程度、影響范圍、后果大小等,在本表基礎上疊加適用其他必要的處罰措施。

青云云市場用戶協議

? 歡迎您使用青云云市場(原“AppCenter”,定義見下文)及相關服務(以下稱“本服務”)!
為使用本服務,您應當閱讀并遵守《青云云市場用戶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及相關規則。請您務必審慎閱讀、充分理解各條款內容,特別是其中限制或免除青云責任、對您的權利限制的條款以及其他可能對您的權益存在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對該等條款我們可能以下劃線或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
如果您對本協議的條款有疑問,請通過青云(定義見下文)相關業務部門進行詢問,青云將向您解釋條款內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協議的任意內容,或者無法準確理解青云對條款的解釋,請不要進行任何后續操作。
除非您已閱讀并接受本協議及相關協議的所有條款,否則,您無權使用本服務,您使用本服務的任何行為,即視為您已閱讀并同意上述協議的約束。屆時您不應以未閱讀本協議及相關協議的內容或者未獲得青云云市場對您問詢的解答等理由,主張本協議及相關協議無效,或要求撤銷本協議及相關協議。
您有違反本協議的任何行為時,青云有權依照您違反情況隨時單方采取限制、中止或終止向您提供服務等措施,并有權追究您相關責任。

一、協議主體、生效及范圍
1.本協議系您與青云云市場經營方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無特殊說明,以下稱“青云”)之間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合約。
2.本協議內容同時包括青云可能不斷發布的關于本服務的相關協議、業務規則、通知、公告等內容(以下統稱為“規則”),上述內容一經發布,即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您同樣應當遵守。您對前述任何協議、業務規則的接受,即視為您對本協議全部的接受。
3.您通過網絡頁面點擊確認、郵件確認、書面簽署或其他青云認可的方式選擇接受本協議,即表示您與青云已達成協議并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約定內容。本協議自您確認接受之時起,或自您以任何方式使用本服務時(以時間在先者為準)生效。青云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本協議條款。您可以在青云網站的相關頁面中查閱最新的協議條款。本協議條款變更后,如果您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協議。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協議,應當停止使用本服務。

二、定義
除非本協議中另有定義,下列詞語在本協議中均應具有以下特定涵義:
1.青云云市場:指由青云搭建的網絡交易服務平臺(https://marketplace.qingcloud.com/),青云云市場服務商可通過青云云市場向用戶推廣、銷售、提供自己的產品。
青云將根據自身的經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平臺名稱、網址及其他展示要素,并通過公告、郵件及其他有效方式通知服務商及用戶。該等調整不會影響青云與服務商及/或用戶之間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關系。
2.青云云市場服務商:指接入并通過青云云市場,向用戶銷售產品/服務或者實際提供產品/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簡稱“服務商”。
3.青云云市場用戶:指通過青云云市場購買、使用服務商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簡稱“用戶”或“您”。
4.云市場產品:指服務商獨立開發或者依法獲得相關權利人授權,通過青云云市場向用戶提供的各種應用產品和服務,統稱為“產品”;云市場產品包括自營、代銷及服務商自銷產品;對于青云自營產品,青云同時對您承擔本協議項下服務商應承擔的所有義務、責任,并享有相應權利。
5.青云自營產品:青云通過青云云市場向用戶提供的,由青云獨立開發的應用產品和服務。
6.青云代銷產品:青云取得相關權利人授權,通過青云云市場向用戶提供的應用產品和服務。
7.服務商自銷產品:服務商通過青云云市場向用戶提供的,由服務商獨立開發的應用產品和服務。
8.產品費用:指用戶為購買、使用青云云市場內的產品,而依照青云云市場規則支付的費用。
9.中國法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港澳臺除外)的現行及將來頒布的所有相關法律法規(不包括沖突法)。

三、服務聲明
青云和您均理解和同意:
1.青云云市場是供交易雙方或者多方獨立開展交易活動的信息網絡系統。青云作為平臺服務提供者,將提供網頁空間、虛擬經營場所、網絡交易平臺、交易規則、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中立技術支持服務。
2.您可通過青云云市場購買、使用服務商提供的產品。產品由提供方自行開發、運營且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對于服務商提供的產品,青云不參與服務商的產品的開發、運營等,也不會對服務商產品的代碼和數據等任何內容進行修改、編輯或整理等。
3.青云與服務商是獨立的主體。因服務商的產品、服務及相關內容等產生的任何糾紛、責任等,或因服務商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約定引發的任何后果,均由服務商獨立承擔責任,但適用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除外,比如代銷模式下代理商應承擔或先行承擔的責任。

四、用戶的權利義務
1.您在使用本服務之前,應當首先注冊并獲得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http://www.zjyouren.com/)賬戶,成為QingCloud用戶,遵守《QingCloud服務條款》、《QingCloud隱私政策》等全部協議約定;您保證所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資料信息)真實、完整、有效。您有義務妥善保管QingCloud帳號及密碼,并正確、安全地使用帳號及密碼,并對帳號產生的全部行為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
2.您可以根據需要自行決定購買、使用青云云市場中提供的產品。您在購買、使用具體產品之前,請審慎了解具體產品的功能、要求、收費及退費規則等詳細內容,如果您對具體產品有異議的,則請勿以任何方式購買或使用。因購買、使用服務商實際提供的產品而產生的糾紛,您應當首先與服務商協商解決。
3.您購買的產品僅供支付成功時選擇的帳號使用。如您需更換帳號使用產品,需另行購買并支付相應的費用。
4.您向服務商購買產品后,如需支付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應當向服務商提出;對于云市場內代銷的產品,您可在購買產品后,要求青云開具相應的支付憑證,如發票。
5.若您購買的產品支持退款的,您有權根據您與服務商約定的退款規則(服務商在產品介紹頁面說明或承諾的退款規則,或服務商與您私下溝通確定的規則),向服務商申請退款;申請通過后,云市場內代銷產品由青云負責退款。
6.您使用本服務時,請勿隨意透露自己的各類財產賬戶、銀行卡、信用卡、注冊賬號及對應密碼等重要資料,否則由此帶來的任何損失由您自行承擔。
7.您應規范、合法地使用本服務及產品,不得實施任何違法違規或任何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利用本服務或產品發表、傳送、傳播、儲存危害國家安全、祖國統一、社會穩定的,或含有侮辱誹謗、色情、暴力、引起他人不安及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內容。
(2)利用本服務或產品發表、傳播、儲存侵害他人知識產權、商業機密權、肖像權、隱私等合法權利的內容。
(3)未經許可使用任何數據或進入服務器/帳戶。
(4)進入公眾計算機網絡或者他人計算機系統并刪除、修改、增加存儲信息。
(5)企圖探查、掃描、測試青云云市場或網絡的弱點或其它實施破壞網絡安全的行為。
(6)企圖干涉、破壞青云云市場或網站的正常運行,或傳播惡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壞干擾正常網絡信息服務。
(7)利用青云云市場漏洞或者缺陷來獲得不正當的利益,或者利用互聯網或其他方式將該漏洞或缺陷公之于眾。
(8)實施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8.服務商可能因各種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服務商自身運營規劃調整、服務商違反本服務規則被追究責任、產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禁止銷售/提供等),導致其所提供的全部或部分產品在青云云市場中下架或被禁止使用,這可能對您造成一定影響。您理解并同意,前述情況并非由于青云過錯導致,您應直接向服務商主張權利。就代銷產品,您有權向青云要求退費。您理解并同意,前述情況并非由于青云過錯導致,除退費外,您免除青云的其他賠償責任。
9.產品由服務商獨立開發或依法獲得相關權利人授權,通過青云云市場向用戶進行宣傳、推廣和銷售,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國際版權條約和其他知識產權法及條約的保護。您應尊重服務商的知識產權,未經授權不得實施下列任何行為:
(1)對產品進行反向工程、反向匯編、反向編譯等。
(2)刪除產品及其他副本上所有關于商標、著作權等權利信息及內容。
(3)復制、修改、鏈接、轉載、匯編、傳播,建立鏡像站點、擅自借助產品發展與之有關的衍生產品、作品等。
(4)實施其他侵害服務商合法權益的行為。
10.服務商承諾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用戶提供安全、合法的產品,保證產品功能及服務質量與產品介紹相一致,并應獨立承擔產品的全部技術支持、售前及售后服務等。
若因服務商產品與青云云市場的產品介紹、服務商承諾等不相符給用戶造成損失的,用戶可要求服務商承擔違約責任,可以要求服務商退回用戶已經支付的費用并賠償損失,但是服務商賠償的總額不超過用戶為購買相關產品所支付的費用;就代銷產品,您可以要求青云退回已經支付的費用并賠償損失,但同樣受限于上述限制。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服務商與用戶另有約定的除外。
11. 為保護您的合法權益,您應當在青云云市場系統中與服務商完成交易。若您與服務商在青云云市場系統之外進行的任何交易的,均與青云無關。

五、青云的權利義務
1.青云作為青云云市場的運營方,負責與青云云市場自身的運營和維護,并承擔因青云云市場本身產生的用戶咨詢和糾紛。與產品相關的全部事務(包括但不限于用戶咨詢和投訴、糾紛處理等)由服務商自行負責,但適用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2.青云有權隨時自主決定對本服務的界面、使用規則等進行優化和調整。
3.青云承諾,除法律法規或有關政府部門要求,以及為解決用戶投訴、舉報事件、提起訴訟而需要提供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向服務商提供您的主體信息、投訴通知和要求,或依據行政、司法等政府部門要求提供您的信息等)等情形外,未經您的同意,青云不會向任何他方公開、透露您的信息。
4.服務商在云市場內提供產品的行為,青云作為云市場的運營方為服務商提供虛擬經營場所等技術支持服務,青云不參與產品的經營、或為產品提供任何保證。但基于產品銷售模式導致青云在適用法律項下須承擔或先行承擔相應責任的除外。

六、青云的責任范圍和責任限制
1.您理解并同意,對服務商實際提供的產品,青云并不會參與產品的開發、運營,青云主要提供平臺及相關技術服務,因產品發生的任何糾紛,由服務商與您協商解決,相關責任和賠償由服務商單獨承擔,但適用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2.青云對產品不作任何形式的擔保,不論是明確的或隱含的,包括其真實性、適用性、非侵權性等。
3.青云承諾盡最大努力保護您的信息,但是仍然不能保證在現有的安全技術措施下,您的信息絕對安全。您的信息可能會因為不可抗力或非青云過錯造成泄漏、被竊取等,由此給您造成損失的,您同意青云可以免責。
4.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務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以下風險因素,使服務發生中斷。青云將努力在第一時間與相關單位配合,及時進行修復,但是由此給您造成的損失青云將予以免責。
(1)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政策頒布調整、法律法規頒布調整、罷工、動亂。
(2)基礎運營商過錯:包括但不限于電信部門技術調整、電信/電力線路被他人破壞、電信/電力部門對電信網絡/電力資源進行安裝、改造、維護。
(3)網絡安全事故,如計算機病毒、木馬或其他惡意程序、黑客攻擊的破壞。
(4)用戶操作不當或用戶的電腦軟件、系統、硬件和通信線路出現故障。
(5)其他非青云過錯、青云無法控制或合理預見的情形。
5.青云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青云云市場的網絡平臺或相關的設備進行檢修或者維護,如因此類情況而造成網絡服務在合理時間內的中斷,您理解并同意,青云無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七、服務的中止與終止
1.青云有權根據自身經營策略的調整,提前【30】個自然日,以線上公告、站內信、郵件等任何方式,通知終止運營本服務而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2.若青云自行發現或根據相關部門的信息、權利人的投訴等,發現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的,青云有權根據自己的獨立判斷并隨時單方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種或多種:
(1)直接刪除、屏蔽相關內容或斷開鏈接;
(2)限制、中止您使用本服務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3)終止您使用本服務,解除協議關系,追究您的法律責任;
(4)其他青云認為適合的處理措施。
3.因您違反本協議約定,青云依約終止向您提供服務后,如您后續再直接或間接,或以他人名義注冊使用本服務的,青云有權直接單方面暫?;蚪K止提供服務。
4.因您違反本協議約定,服務商或青云依約終止向您提供產品的,青云或服務商無須向您退還任何費用。
5.您因違反本協議約定所引起的糾紛、責任等一概由您自行負責,青云也無需向您退還任何費用,而由此給您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斷、相關數據清空、已經收取的費用不予退回等),由您自行承擔。若因此造成青云或他人損失的,您也應予以賠償。

八、其他
1.本協議長期有效。本協議自您確認接受之時起,或自您以任何方式使用本服務時(以時間在先者為準)生效,至本協議約定情形出現時終止。
2.本協議構成《QingCloud服務條款》的組成部分,您及服務商在使用青云云市場服務過程中,同時應遵守《QingCloud服務條款》、《QingCloud隱私政策》等全部協議規定。
3.本協議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部分無效或不可執行,其余條款仍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如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視作無效或無法執行,則上述條款可被分離,其他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的標題僅為方便閱讀所設,非對具體條款的定義、限制、解釋或描述其范圍或界限。
4.本協議簽訂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朝陽區。
5.本協議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釋及糾紛解決,適用中國法律。
6.若雙方發生任何糾紛或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將糾紛或爭議提交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QingCloud 隱私政策-2021年11月8日前版本

本隱私政策發布/更新日期為:2018年6月26日

QingCloud隱私政策(以下簡稱“本隱私政策”)適用于QingCloud 云計算服務網站(http://www.zjyouren.com/)中由其所有及運營方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QingCloud”)提供的服務(以下簡稱“我們的服務”)。本公司深知用戶信息對您的重要性,并將按照適用法律法規之要求保護您的用戶信息安全可靠,在收集、使用您的用戶信息時恪守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同時,本公司承諾,我們將按業界成熟的安全標準,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來保護您的用戶信息。

本隱私政策旨在向您介紹及說明,在您使用我們服務過程中,本公司對可能收集、使用的您的用戶信息的具體處理方式,因此,請在使用我們的服務前,仔細閱讀并了解本隱私政策的全部內容;本隱私政策構成《QingCloud服務條款》的一部分,您在同意該服務條款和/或使用(或繼續使用)我們的服務時,即視為您已充分閱讀并理解本隱私政策的全部內容,同意本公司按照本隱私政策收集、使用您的用戶信息。

目錄:

  • 隱私政策適用范圍
  • 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用戶信息
  • 如何使用Cookie和同類技術
  • 如何共享、轉讓、公開披露您的用戶信息
  • 如何保護您的用戶信息
  • 如何訪問和修改您的用戶信息
  • 如何保存您的用戶信息
  • 本隱私政策的更新
  • 如何聯系我們

1、 隱私政策的適用范圍

1.1 本隱私政策適用于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中由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務,比如向您提供頁面瀏覽、通過注冊QingCloud賬戶登錄該網站服務,以及本公司通過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向您提供的技術服務等。

1.2 為明確,您通過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使用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服務時,您向第三方提供的信息的保護不適用本隱私政策,比如入駐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AppCenter的服務商,您選擇使用該等服務商提供的服務時,您向該等服務商提供的信息不適用本隱私政策,而適用于您與該服務商之間的相關政策或規定。

1.3 如《QingCloud服務條款》中所明確,作為QingCloud用戶,您利用QingCloud的技術服務為您的用戶提供服務時所存儲、分發以及通過其他方式處理的數據,屬于您的用戶業務數據(即“您的業務內容”);基于本公司所提供的為云計算服務,對于您的業務內容,未經您授權或法律、法規及相關監管機關之要求,本公司不會查看、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分發您的業務內容;該等您的業務內容不適用于本隱私政策,您應當另行與您的用戶制定相應的隱私政策或類似約定予以保護。

2、 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用戶信息

2.1用戶信息的定義

用戶信息指您在注冊QingCloud賬戶、使用我們的服務以及您在使用我們的服務過程中為獲得技術支持、協助等而向本公司提供的、或本公司收集的用戶會員類信息等,用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您在注冊、管理QingCloud賬戶、以及進行實名認證時所提供的信息,您提供的該等信息應為真實、合法、有效的;
  • 您在使用我們的服務過程中,本公司接收并記錄的您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日志信息(即您在使用我們的服務時,我們接收并記錄的您使用我們的服務的情況,例如您的IP地址、瀏覽器類型、訪問時間及訪問網頁的記錄、以及檢索內容等)、設備信息(例如設備型號、操作系統版本、設備設置等軟硬件特征信息,以及設備位置信息)等;
  • 您在使用我們的服務的過程中,為獲得技術支持或協助而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 為明確起見,下述信息不屬于用戶信息:

1) 本公司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可能收集或使用的非識別性信息:該等非識別性信息,無法單獨用于確定特定自然人身份,比如單獨的設備信息、日志信息等,或者本公司收集匯總的統計數據等,本公司收集該等信息的目的僅為了解用戶如何使用本公司的產品、服務,并據此改進、完善自己的服務。
如果我們將上述非識別性信息與其他信息結合用于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將其與用戶信息結合使用,則在結合使用的過程中,依舊被視為用戶信息進行處理。

2) 公開信息:

該等公開信息包括如下:

①.您公開分享的任何信息,任何人都可以在使用和未使用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的服務期間查看或訪問到這些信息。
②.QingCloud對您已采取的包括但不限于AppCenter為構建誠信交易環境而須公開分享的您的信用評價信息(星級、客戶評價等)、以及您違反適用法律法規和/或QingCloud相關規則、政策而被采取的處理措施等相關信息;若您是第三方服務商(賣家),您應當根據適用法律法規和/或AppCenter相關規則而公開分享的企業或者自然人經營者的相關信息。
③.您在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的AppCenter與第三方進行交易時,您不可避免的要向交易對方或潛在的交易對方披露自己的信息;請您妥善保護自己的信息,僅在必要的情形下向該等交易對方或潛在的交易對方提供;您也可以通過我們的服務建立聯系和相互分享;當您通過我們的服務創建交流、交易或分享時,您可以自主選擇溝通、交易或分享的對象,作為能夠看到您的聯絡方式、交流信息或分享內容等相關信息的第三方。

2.2收集用戶信息
2.2.1 注冊賬戶
  • 當您在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創建賬戶時,我們需要您選擇用戶類型,提供郵箱(作為賬戶名)、設置登錄密碼、提供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有效的手機號碼;您提交的該等手機號碼、郵箱用于注冊、綁定賬戶以及密碼找回時接受驗證碼,并且均作為QingCloud與您指定的聯系方式之一,用來接受相關業務通知(如新品上線、服務變更等)或產品、服務的宣傳、推廣。
  • 在完成QingCloud賬戶注冊后,您可以進入您的QingCloud賬戶按照相應頁面指示繼續提供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真實姓名和/或單位名稱(如果您已完成實名認證,姓名和/或單位名稱將會以您的實名認證信息為準)、從事行業、營業年限、企業規模、主營業務、主要產品、網站域名等(以屆時網站頁面展示為準)。您提供的上述信息,會幫助我們更了解您對于我們的服務的需求,以便QingCloud有針對性的向您推廣、介紹產品。
  • 在通常情況下,您不需要注冊成為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的會員及提供上述信息,就可以瀏覽在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上的對外公開信息。
2.2.2 使用服務中
1)需要您向我們提供的信息包括:

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您使用QingCloud云計算服務網站上具體的技術服務時,需要您通過您的賬號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即進行實名認證,請注意,在您使用QingCloud的具體技術服務前應完成實名認證;您應根據您的身份屬性在QingCloud賬戶的“認證信息”頁面提供相應的信息、文件進行實名認證(以屆時網站頁面展示為準),比如您的賬戶為企業用戶進行實名認證的,需要您向QingCloud提交您的企業名稱、營業執照注冊號及上傳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并提供聯系人姓名、身份證號并上傳身份證件、提供聯系人地址及手機號碼并上傳聯系人證件照;若為開發者,還應提供公司網站、公司業務介紹、預上線產品介紹以及銀行賬戶信息(包括開戶銀行、對公賬號和開戶名)等。QingCloud將以您提交的姓名及身份證號、企業名稱和營業執照注冊號確認您的實名信息,QingCloud僅將您提供的銀行賬戶信息作為實名認證時的打款賬號。
②.在接受域名、備案等服務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QingCloud將通過網站相應頁面向您展示您需要提交的信息(以屆時網站頁面展示為準),例如主體單位信息、負責人信息、網站基本信息、ICP備案網站接入信息,并上傳企業、企業負責人、網站負責人身份證件等,如果您不使用該等服務,則無需提供相關信息。

2)在您使用服務過程中我們收集的信息

如本隱私政策第2.1條所述,在您使用我們的服務的過程中,QingCloud可能會接收并記錄您的設備信息、日志信息,以及為您提供技術支持、協助、排除使用故障時您提供的信息等。

2.3使用用戶信息

QingCloud可能基于以下目的使用您的用戶信息:

  • 完成您QingCloud賬戶的創建、激活,以及應您的要求進行的相應變更;
  • 為您提供已購買的具體技術服務;
  • 滿足您的個性化服務需求;
  • 向您發送必要的產品、服務通知;并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向您發送相關的產品推廣、介紹或邀請您參與有關QingCloud產品、服務的調查;
  • 開展內部審計、數據分析與研究,以改進及優化我們的服務;
  • 分析業務運營效率并衡量市場份額;
  • 保護您、QingCloud其他用戶、QingCloud、QingCloud合作伙伴或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免遭侵害;我們可能使用您的會員信息、并整合您使用我們的服務過程中接收并記錄的設備信息、日志信息等,來進行身份驗證、安全事件的檢測及防范、投訴處理、糾紛協調、詐騙監測、客戶支持維護服務等,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記錄、審計、分析、處置措施,以更好地預防釣魚網站、欺詐、網絡漏洞、計算機病毒、網絡攻擊、網絡侵入等安全風險,更準確地識別違反適用法律法規或QingCloud相關協議、規則的情況;
  • 遵守和執行適用法律法規、相關監管機關要求、行業標準要求以及QingCloud相關政策、規則的需要;
  • 其他向您提供服務而需要使用您的用戶信息的情形;
  • 經您許可的其他用途。

3 如何使用Cookie和同類技術

3.1 為保證QingCloud網站正常運轉及向您提供依賴于Cookie的功能和服務,我們會在您的計算機或移動設備上存儲名為 Cookie 的小數據文件;Cookie 通常包含標識符、站點名稱以及一些號碼和字符;借助于 Cookie,網站能夠存儲您的偏好或購買清單中的商品等數據。

3.2 QingCloud啟用cookie的目的僅為改善用戶體驗;借助于cookie,網站能夠記住用戶的單次訪問或多次訪問,以及網站能夠保存設置,這意味著用戶無需每次訪問時重新配置用戶偏好設置。如果某個網站不使用cookie,那么在用戶每一次打開網頁時,該網站均會將其視為新訪客。

3.3 QingCloud不會將cookie用于本隱私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您可根據自己的偏好管理或刪除Cookie;您可以清除計算機上保存的所有 Cookie;大部分網絡瀏覽器都設有阻止 Cookie 的功能,如需詳細了解如何更改瀏覽器設置,請訪問您使用的瀏覽器的相關設置頁面。您知悉并同意,如果您這么做,則需要在每一次訪問QingCloud網站時更改用戶設置或者可能導致某些依賴于cookie的QingCloud網站的服務或功能不能使用,由此導致的后果及責任由您自行承擔。

3.4 除 Cookie 外,我們還會在網站上使用網站信標和像素標簽等其他同類技術,例如,我們向您發送的電子郵件可能含有鏈接至我們網站內容的地址鏈接,如果您點擊該鏈接,我們則會跟蹤此次點擊,幫助我們了解您的產品或服務偏好以便于我們主動改善客戶服務體驗;網站信標通常是一種嵌入到網站或電子郵件中的透明圖像,借助于電子郵件中的像素標簽,我們能夠獲知電子郵件是否被打開;如果您不希望自己的活動以這種方式被追蹤,則可以隨時從我們的寄信名單中退訂。

4 如何共享、轉讓、公開披露您的用戶信息

4.1 共享

我們不會與任何公司、組織和個人分享您的用戶信息,但以下情況除外:

  • 在獲得您的明確同意后,我們會與其他方共享您的用戶信息;
  • 我們可能會根據適用法律法規規定,訴訟、仲裁等糾紛解決程序,或按相關監管機關依法提出的要求,向行政機構、司法機構、執法機構或其他監管機構或第三方共享您的用戶信息;
  • 為履行我們在《QingCloud服務條款》和/或本隱私政策項下的義務或權利而可能必須要共享您的用戶信息的;
  • 與供應商、服務商等授權合作伙伴共享您的用戶信息:我們可能委托受信賴的合作伙伴來提供服務或支持,因此,我們可能會與該等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用戶信息,以提供更好的客戶服務和優化用戶體驗;這些服務或支持包括提供基礎技術服務、提供咨詢、分析等專業服務;該等合作伙伴無權將共享的用戶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 我們僅會基于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向該等合作伙伴共享您的用戶信息,并僅限于其提供服務所必須的信息。進行該等共享時,就我們與之共享用戶信息的公司、組織和個人,我們會與其簽署嚴格的保密協議或信息保護約定,要求他們按照我們的說明、本隱私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關的保密和安全措施來處理用戶信息。
  • 為了促成交易或協助解決爭議:某些情況下可能共享您的用戶信息,才能促成交易或處理您與他人的糾紛或爭議,例如,在QingCloud網站的AppCenter平臺上創建的某一交易中,如交易任何一方已履行或部分履行了交易義務而因為繼續履行交易或解決交易障礙的必要提出信息分享請求的,QingCloud有權決定向該用戶提供其交易對方的聯絡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促成交易的完成或促使糾紛爭議解決。
4.2 轉讓

我們不會將您的用戶信息轉讓給任何公司、組織和個人,但以下情況除外:

1) 在獲得您的明確同意后,我們會向其他方轉讓您的用戶信息;
2) 在QingCloud發生合并、收購、破產清算或類似性質或程度的情形,如涉及到用戶信息轉讓,我們會要求新的持有您用戶信息的公司、組織繼續受本隱私政策的約束,否則我們將要求該公司、組織重新向您征求授權同意。

4.3 公開披露

我們僅會在以下情況下,公開披露您的用戶信息:

  • 獲得您明確同意或基于您的主動選擇,我們可能會公開披露您的用戶信息;
  • 適用法律法規規定,訴訟、仲裁等糾紛解決程序,或按相關監管機關依法提出的要求的情況下,我們可能會公開披露您的用戶信息;
  • 為保護QingCloud、QingCloud用戶、QingCloud合作伙伴和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或合法權益免遭侵害,我們可能依據適用的法律或QingCloud平臺相關協議、規則公開披露關于您的用戶信息。
4.4 共享、轉讓、公開披露用戶信息時事先征得授權同意的例外

盡管在本隱私政策相應的規定中已分別約定除外情況,我們在本條繼續重審或補充,在以下情形中,共享、轉讓、公開披露您的用戶信息無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權同意:

  • 與國家安全、國防安全直接相關的;
  • 與公共安全、公共衛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關的;
  • 與犯罪偵查、起訴、審判和判決執行等直接相關的;
  • 出于維護您或其他組織、個人的生命、財產等重大合法權益但又很難得到本人同意的;
  • 您自行向社會公眾公開的用戶信息;
  • 從合法公開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用戶信息的,如合法的新聞報道、政府信息公開等渠道。

5 如何保護您的用戶信息

5.1 QingCloud重視您的信息安全。我們采取各種合理的物理、管理和技術方面的安全措施來保護您的用戶信息,以防止您的用戶信息遭到未經授權訪問、公開披露、使用、修改、損壞或丟失。比如,我們會使用加密技術提高您的用戶信息的安全性,我們會使用受信賴的保護機制防止您的用戶信息遭到惡意攻擊,我們會部署訪問控制機制,限制只有授權人員才可訪問您的用戶信息,以及我們會不時舉辦安全和隱私保護培訓,以加強員工對于保護用戶信息重要性的認識。我們會盡力保護您的用戶信息,但提請您注意并理解,任何安全措施都無法做到無懈可擊,在互聯網環境下,即使我們已竭盡全力加強安全保護措施,也不可能保證用戶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

5.2 我們會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盡力避免收集無關的用戶信息。我們只會在達成本隱私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內保留您的用戶信息,除非需要延長保留期或受到法律的允許。超出上述用戶信息保存期限后,我們會對您的用戶信息進行刪除或匿名化處理。

5.3 請您使用復雜密碼,妥善保管您的QingCloud賬戶及密碼,避免您的用戶信息泄露;因您未能保管好QingCloud賬戶和密碼而導致的法律責任將由您全部承擔。如發現您的QingCloud賬號或密碼被他人非法使用或異常的情況的,您應及時通知QingCloud,您可要求我們采取措施暫停您QingCloud賬戶的登錄和使用。

5.4 在不幸發生用戶信息安全事件(泄露、丟失等)后,我們將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況和可能的影響、我們已采取或將要采取的處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風險的建議、對您的補救措施等。我們將及時將事件相關情況以郵件、信函、電話、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難以逐一告知用戶信息主體時,我們會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發布公告。

5.5 同時,我們還將按照監管部門要求,上報用戶信息安全事件的處置情況。

5.6 如超出收集用戶信息時所聲稱的目的或超出具有直接或合理關聯的范圍后使用用戶信息前,我們會再次向您告知并征得您的明示同意。

6 如何訪問、修改您的用戶信息

6.1 按照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及要求,我們保障您對我們持有的您的用戶信息行使以下權利:
(1)有權訪問我們持有的關于您的用戶信息;
(2)要求我們更正關于您的錯誤的或不準確的用戶信息;
(3)依照適用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要求我們刪除您的用戶信息。

6.2 訪問及變更(修改)您的用戶信息

在您使用我們的服務的過程中,若您需要訪問我們所持有的您的用戶信息,或在發現我們收集、存儲的您的用戶信息存在錯誤的,你可以通過如下途徑訪問及更正(修改)您的信息:
如果您希望訪問或更正(修改)您的賬戶中的個人資料信息等,您可以通過QingCloud平臺控制臺“賬戶信息”頁面執行此類操作;如果您希望修改賬戶的安全設置、更改密碼等,您可以通過QingCloud平臺控制臺“賬戶安全”頁面執行此類操作;如果您希望訪問支付信息等,您可以通過QingCloud平臺控制臺“賬戶錢包”頁面執行此類操作;如果您有其他關于您的用戶信息的訪問或變更(修改)的需求,可通過提交工單的方式聯系QingCloud;具體操作以我們在相關頁面提供的操作文檔、指示為準。

6.3 刪除您的用戶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們提出刪除您的用戶信息的請求:

  • 如果我們處理您的用戶信息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
  • 如果我們收集、使用您的用戶信息,卻未征得您的同意;
  • 如果我們處理您的用戶信息的行為嚴重違反了與您的約定。

6.4 響應您的上述請求

請注意,在您行使如上訪問、更正(修改)或刪除的相關權利時:

  • 為保障安全,您可能需要提供書面請求,或以其他方式證明您的身份;我們可能會先要求您驗證自己的身份,然后再處理您的請求;一般情況下,我們將在收到該等請求的三十天內做出答復。
  • 對于您合理的請求,我們原則上不收取費用,但對多次重復、超出合理限度的請求,我們將視情收取一定成本費用。對于那些無端重復、需要過多技術手段(例如,需要開發新系統或從根本上改變現行慣例)、我們有合理依據認為該等請求存在欺騙性或無法執行性、以及可能給他人合法權益帶來風險或者非常不切實際(例如,涉及備份磁帶上存放的信息)的請求,我們可能會予以拒絕。
  • 在以下情形中,按照適用法律法規要求,我們將無法響應您的請求:

①.與國家安全、國防安全直接相關的;
②.與公共安全、公共衛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關的;
③.與犯罪偵查、起訴、審判和判決執行等直接相關的;
④.有充分證據表明您存在主觀惡意或濫用權利的;
⑤.響應您的請求將導致您或其他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損害的;
⑥.涉及商業秘密的。
若囿于上述適用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現有技術限制或信息保護安全等合理理由無法響應您的訪問、變更(修改)或刪除相關信息的請求,您應當予以理解和接受。
6.5 您應當保證您所提供的用戶信息真實、準確及完整,發生用戶信息變更或發現用戶信息錯誤(不準確)時應及時按上述途徑向QingCloud提出變更(修改)或刪除的請求,QingCloud將按照本條約定盡力維護您的用戶信息的準確。

7 如何保存您的用戶信息

7.1 我們收集的有關您的用戶信息將保存在QingCloud在中國大陸的服務器上。

7.2 一般而言,我們保留的您的用戶信息的時間不會長于滿足收集有關信息目的所必須的時間,但在以下情況下,我們有可能需要較長時間保留您的信息:

  • 遵守法院判決、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要求;
  • 遵守相關政府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的要求;
  • 我們有理由確信需遵守適用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
  • 為執行相關服務條款、協議或本隱私政策、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處理投訴/糾紛,保護QingCloud、您及QingCloud其他用戶、QingCloud合作伙伴及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或合法權益所合理必須的用途。

8 本隱私政策的更新

8.1 我們的隱私政策可能會適時修訂,該等修訂于我們在QingCloud網站頁面上發布后生效,并取代修訂前的版本或構成本隱私政策的一部分。

8.2 未經您明確同意,我們不會限制您按照本隱私政策所應享有的權利。

8.3 我們會在QingCloud網站頁面上發布對本隱私政策所做的任何變更。對于重大變更,我們可能會通過電子郵件發送通知,說明本隱私政策的具體變更內容。
本隱私政策所指的重大變更包括但不限于:

  • 我們的服務模式發生重大變化。如處理用戶信息的目的、處理的用戶信息類型、用戶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 我們在所有權結構、組織架構等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如業務調整、破產并購等引起的所有者變更等;
  • 用戶信息共享、轉讓或公開披露的主要對象發生變化;
  • 您參與用戶信息處理方面的權利及其行使方式發生重大變化;
  • 我們負責處理用戶信息安全的責任部門、聯絡方式及投訴渠道發生變化時;
  • 用戶信息安全影響評估報告表明存在高風險時。

8.4 修訂后的隱私政策在QingCloud網站頁面上發布后,若您繼續使用我們的服務,即表示同意受修訂后的隱私政策的約束。

8.5 我們還會將本隱私政策的舊版本存檔,供您查閱。

9 如何聯系我們 如果您對本隱私政策有任何疑問、意見或建議,您可通過QingCloud的工單系統將疑問或意見提交給我們或通過客服電話400-8576-886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盡快審核您提交的疑問、意見或建議,并驗證您的用戶身份后的三十天內予以回復。

CDN?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協議發布/更新日期為:2022年2月22日

本服務等級協議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的容器引擎 CDN服務(以下簡稱“CDN 服務”)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一、定義

CDN(Content Delivery Network)解決方案:即青云平臺軟件內容云分發加速網絡解決方案,指通過在現有的互聯網中增加一層新的網絡架構,將網站的內容發布到最接近用戶的網絡邊緣,使用戶可以就近取得所需的內容,改善網絡的傳輸速度,解決互聯網絡擁擠的狀況,從技術上解決由于網絡帶寬小、用戶訪問量大、網點分布不均等原因所造成的用戶訪問網站響應速度慢的問題。CDN服務:是指利用高速緩存及負載均衡等技術,將互聯網內容發布到各地的網絡節點,以提高網站響應速度的一種服務;包括了網頁加速、下載加速、流媒體直播點播加速、上傳加速、及其他增值服務(如智能采集等)等多個產品。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若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 CDN 服務的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每個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可用性描述:
a) 服務可用:指用戶使用CDN服務網絡平臺服務的域名下的網頁、文件、流媒體內容可以被訪問或被下載或可以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目的;

b) 服務不可用:指總服務時間剔除服務可用時間后,剩余部分時間為服務不可用。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在一個服務周期內服務不可用的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中CDN服務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

二、限制

以下所列情形所導致的不可用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分鐘數: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 QingCloud 管理控制臺、API 等控制方式對CDN實施停止、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客戶未遵循 QingCloud 產品使用文檔或使用建議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 QingCloud 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關聯的 QingCloud 基礎云資源異常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 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若因業務需要,用戶短期內訪問帶寬量預計超過上月計費帶寬50%(稱為“突發帶寬”)時,應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通知本公司,以便進行帶寬冗余。用戶按前述條款提前通知的,針對突發帶寬,雙方以出現突發帶寬當天為周期進行單獨取值,并按照雙方間生效的合同約定價格進行計費。用戶未按前述條款提前通知的,突發帶寬將以出現突發帶寬當天為周期進行單獨取值,并按照雙方間生效的合同約定價格的2倍進行計費。用戶未按前述條款提前通知,因突發帶寬造成的服務不可用,其造成損失由用戶自行承擔,且不計入本服務等級協議約定的“服務不可用分鐘數”。

三、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將以代金券的方式發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QingCloud 賬戶購買CDN 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因本公司自身原因,造成CDN產品或服務當月不可用分鐘數超過5分鐘,超出部分本公司以分鐘為單位,計算出現服務不可用情形當月的每分鐘費用,按平均每分鐘費用的二倍減免用戶相關的服務費用。減免的最高限額為該產品或服務的當月月費且不以任何形式向下月累計。用戶同意除本條款前述約定外,因產品或服務不可用本公司不再對用戶的其他任何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第5個工作日后對上一服務周期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承諾的服務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在 CDN 服務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服務周期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補償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 CDN域名。

四、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 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 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 QingCloud 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共同約束 CDN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若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有權停止使用 CDN 服務,如繼續使用CDN 服務,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服務等級協議。

 

QingCloud OpenSearch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協議發布/更新日期為:2022年3月21日

本服務等級協議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的 OpenSearch服務(包括 OpenSearch、Logstash、Dashboard 軟件服務,以下簡稱 OpenSearch)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一、定義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若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 OpenSearch 服務的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不可用:指依照 OpenSearch 服務系統中日志記錄,因本公司原因 OpenSearch 實例連續超過一分鐘無法訪問(如數據寫入、查詢操作的連續嘗試均失?。?,低于一分鐘(相同分鐘內的不同操作不疊加)的不可用時間不計算在內。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內 OpenSearch 服務不可用的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中就單個 OpenSearch 集群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合約”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月份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以下所列情形所導致的不可用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管理控制臺、API等控制方式對 OpenSearch 實例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未遵循QingCloud產品使用建議或文檔說明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QingCloud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 /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 OpenSearch 服務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5%?。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以代金券的行式發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QingCloud賬戶購買 OpenSearch? 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若 OpenSearch 服務的可用性未能達到上述承諾,本公司將按下表中的標準進行補償:

服務可用性 代金券補償金額
99.00%≤服務可用性<99.95%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99.0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95.00% 月度服務費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第5個工作日后對上一服務周期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承諾的 OpenSearch 實例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在 OpenSearch 實例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服務周期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 OpenSearch 實例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QingCloud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共同約束 QingCloud OpenSearch 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若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有權停止使用ELK服務,若繼續使用,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服務等級協議。

QingCloud Memcached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協議發布/更新日期為:2022年3月21日

本服務等級協議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的Memcached服務(以下簡稱Memcached)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一、定義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若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Redis服務的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不可用:指依照Memcached服務系統中的日志記錄,因本公司原因Redis實例連續超過一分鐘無法訪問,低于一分鐘的不可用時間不計算在內。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內Memcached服務不可用的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中就單個Memcached集群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合約”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月份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以下所列情形所導致的不可用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管理控制臺、API等控制方式對Memcached集群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未遵循 QingCloud 產品使用建議或文檔說明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QingCloud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不可用分鐘數)/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Memcached 服務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5%。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以代金券的形式發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QingCloud賬戶購買Memcached 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以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若 Memcached服務可用性未能達到上述承諾,本公司將按下列標準進行補償:

服務可用性 代金券補償金額
99.00%≤服務可用性<99.95%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99.0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95.00% 月度服務費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第5個工作日后對上一服務周期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的Memcached服務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限于在Memcached服務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服務周期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Memcached實例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QingCloud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共同約束QingCloud Memcached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若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有權停止使用Memcached服務,若繼續使用,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服務等級協議。

QingCloud Etcd 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協議發布/更新日期為:2022年3月21日

本服務等級協議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的 Etcd 服務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一、定義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若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 Etcd 服務的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不可用:指依照 Etcd 服務系統中的日志記錄,因本公司原因 Etcd 實例連續超過一分鐘無法訪問,低于一分鐘的不可用時間不計算在內。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內 Etcd 服務不可用的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中就單個 Etcd 集群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合約”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月份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以下所列情形所導致的不可用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管理控制臺、API 等控制方式對 Etcd 集群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未遵循 QingCloud 產品使用建議或文檔說明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QingCloud 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 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不可用分鐘數)/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 Etcd 服務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5%?。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以代金券的形式發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 QingCloud 賬戶購買 Etcd 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以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若 Etcd 服務可用性未能達到上述承諾,本公司將按下列標準進行補償:

服務可用性 代金券補償金額
99.00%≤服務可用性<99.95%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99.0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95.00% 月度服務費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第5個工作日后對上一服務周期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的 Etcd 服務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限于在 Etcd 服務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服務周期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 Etcd 實例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 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 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 QingCloud 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共同約束 QingCloud Etcd 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若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有權停止使用 Etcd 服務,若繼續使用,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服務等級協議。

QingCloud Kafka 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協議發布/更新日期為:2022年3月21日

本服務等級協議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的消息隊列 Kafka 服務(以下簡稱“Kafka 服務”)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一、定義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若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 Kafka 服務的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不可用:指依照 Kafka 服務系統中的日志記錄,因本公司原因 Kafka 實例連續超過一分鐘無法訪問,低于一分鐘的不可用時間不計算在內。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內 Kafka 服務不可用的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中就單個 Kafka 集群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合約”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月份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以下所列情形所導致的不可用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管理控制臺、API 等控制方式對 Kafka 集群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未遵循 QingCloud 產品使用建議或文檔說明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QingCloud 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 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不可用分鐘數)/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 Kafka 服務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5%?。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以代金券的形式發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 QingCloud 賬戶購買 Kafka 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以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若 Kafka 服務可用性未能達到上述承諾,本公司將按下列標準進行補償:

服務可用性 代金券補償金額
99.00%≤服務可用性<99.95%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99.0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95.00% 月度服務費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第5個工作日后對上一服務周期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的Kafka 服務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限于在 Kafka 服務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服務周期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 Kafka 實例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 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 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 QingCloud 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共同約束 QingCloud Kafka 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若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有權停止使用 Kafka 服務,若繼續使用,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服務等級協議。

QingCloud RocketMQ 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協議發布/更新日期為:2022年3月21日

本服務等級協議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的消息隊列 RocketMQ 服務(以下簡稱“RocketMQ 服務”)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一、定義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若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 RocketMQ 服務的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不可用:指依照 RocketMQ 服務系統中的日志記錄,因本公司原因 RocketMQ 實例連續超過一分鐘無法訪問,低于一分鐘的不可用時間不計算在內。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內 RocketMQ 服務不可用的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中就單個 RocketMQ 集群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合約”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月份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以下所列情形所導致的不可用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管理控制臺、API 等控制方式對 RocketMQ 集群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未遵循 QingCloud 產品文檔或產品使用建議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QingCloud 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 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不可用分鐘數)/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 RocketMQ 服務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5%?。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以代金券的形式發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 QingCloud 賬戶購買 RocketMQ 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以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若 RocketMQ 服務可用性未能達到上述承諾,本公司將按下列標準進行補償:

服務可用性 代金券補償金額
99.00%≤服務可用性<99.95%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99.0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95.00% 月度服務費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第5個工作日后對上一服務周期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的 RocketMQ 服務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限于在 RocketMQ 服務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服務周期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 RocketMQ 實例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 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 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 QingCloud 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共同約束 QingCloud RocketMQ 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若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有權停止使用 RocketMQ 服務,若繼續使用,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服務等級協議。

QingCloud ZooKeeper 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協議發布/更新日期為:2022年3月21日

本服務等級協議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的 ZooKeeper 服務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一、定義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若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 ZooKeeper 服務的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不可用:指依照 ZooKeeper 服務系統中的日志記錄,因本公司原因 ZooKeeper 實例連續超過一分鐘無法訪問,低于一分鐘的不可用時間不計算在內。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內 ZooKeeper 服務不可用的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中就單個 ZooKeeper 集群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合約”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月份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以下所列情形所導致的不可用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管理控制臺、API 等控制方式對 ZooKeeper 集群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未遵循 QingCloud 產品文檔或產品使用建議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QingCloud 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 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不可用分鐘數)/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 ZooKeeper 服務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5%?。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以代金券的形式發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 QingCloud 賬戶購買 ZooKeeper 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以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若 ZooKeeper 服務可用性未能達到上述承諾,本公司將按下列標準進行補償:

服務可用性 代金券補償金額
99.00%≤服務可用性<99.95%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99.0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95.00% 月度服務費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第5個工作日后對上一服務周期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的 ZooKeeper 服務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限于在 ZooKeeper 服務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服務周期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 ZooKeeper 實例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 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 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 QingCloud 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共同約束 QingCloud ZooKeeper 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若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有權停止使用 ZooKeeper 服務,若繼續使用,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服務等級協議。

QingCloud RabbitMQ 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協議發布/更新日期為:2022年3月21日

本服務等級協議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的消息隊列 RabbitMQ 服務(以下簡稱“RabbitMQ 服務”)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一、定義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若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 RabbitMQ 服務的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不可用:指依照 RabbitMQ 服務系統中的日志記錄,因本公司原因 RabbitMQ 實例連續超過一分鐘無法訪問,低于一分鐘的不可用時間不計算在內。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內 RabbitMQ 服務不可用的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中就單個 RabbitMQ 集群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合約”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月份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以下所列情形所導致的不可用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管理控制臺、API 等控制方式對 RabbitMQ 集群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未遵循 QingCloud 產品文檔或產品使用建議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QingCloud 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 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不可用分鐘數)/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 RabbitMQ 服務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5%?。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以代金券的形式發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 QingCloud 賬戶購買 RabbitMQ 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以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若 RabbitMQ 服務可用性未能達到上述承諾,本公司將按下列標準進行補償:

服務可用性 代金券補償金額
99.00%≤服務可用性<99.95%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99.0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95.00% 月度服務費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第5個工作日后對上一服務周期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的 RabbitMQ 服務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限于在 RabbitMQ 服務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服務周期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 RabbitMQ 實例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 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 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 QingCloud 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共同約束 QingCloud RabbitMQ 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若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有權停止使用 RabbitMQ 服務,若繼續使用,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服務等級協議。

QingCloud QingMR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協議發布/更新日期為:2022年3月21日

本數據倉庫 QingMR 服務等級協議(SLA)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 QingMR(下稱“QingMR”)服務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一、定義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如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 QingMR 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分鐘數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不可用:指依照 QingCloud 數據庫服務系統中日志記錄,因本公司原因 QingMR 連續超過一分鐘無法訪問,即為服務不可用。不可用時間低于一分鐘的,不屬于服務不可用。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內 QingMR 服務不可用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自然月中就單個 QingMR 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合約”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月份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針對 QingMR 服務,以下所列情形亦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管理控制臺、API 等控制方式對 QingMR 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業務過載,QingMR 因 CPU 和存儲資源限制導致的業務中斷,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 QingCloud 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 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不可用分鐘數)/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 QingMR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0%。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以本公司發放代金券的形式實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 QingCloud 賬戶購買 QingMR 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以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如 QingMR 未能達到可用性標準,本公司將按下列標準補償:

服務可用性 代金券補償金額
99.00%≤服務可用性<99.90%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99.0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95.00% 月度服務費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5個工作日后對上個月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的 QingMR 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限于在 QingMR 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相關月份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 QingMR 資源實例 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 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 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 QingCloud 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一起共同約束 QingMR 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如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用戶有權停止使用 QingMR 服務,如繼續使用 QingMR 服務,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本服務等級協議。

QingCloud HBase服務等級協議(SLA)

本協議發布/更新日期為:2022年7月26日

本數據存儲 HBase 服務等級協議(SLA)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 HBase(下稱“HBase”)服務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一、定義

服務周期:一個服務周期為一個自然月。如不滿一個自然月,以用戶當月累計使用 HBase 時間作為一個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分鐘數服務周期內的總天數 × 24(小時)× 60(分鐘)。

服務不可用:指依照 HBase 數據庫服務系統中日志記錄,因本公司原因 HBase 連續超過一分鐘無法訪問,即為服務不可用。不可用時間低于一分鐘的,不屬于服務不可用。

服務不可用分鐘數用戶在一個服務周期內 HBase 服務不可用時間總和。

月度服務費用:用戶在一個自然月中就單個 HBase 所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若用戶選擇“合約”計費方式支付了多個月份的服務費用,則將按照所購買的月數均攤計算月度服務費用。

二、限制

針對 HBase 服務,以下所列情形亦不應被計入服務不可用時間: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管理控制臺、API 等控制方式對 HBase?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業務過載,HBase?因?CPU?和存儲資源限制導致的業務中斷,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 QingCloud 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 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服務可用性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計算方式: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服務周期總分鐘數-服務不可用分鐘數)/服務周期總分鐘數 × 100%

服務可用率承諾:本公司通過商業和技術上的合理努力,承諾 HBase 每服務周期服務可用率不低于99.90%。

四、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以本公司發放代金券的形式實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 QingCloud 賬戶購買 HBase?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以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如 HBase 未能達到可用性標準,本公司將按下列標準補償:

服務可用性 代金券補償金額
99.00%≤服務可用性<99.90% 月度服務費的10%
95.00%≤服務可用性<99.00% 月度服務費的25%
服務可用性<95.00% 月度服務費的100%

補償申請:用戶可以在每月第5個工作日后對上個月沒有達到服務可用性的 HBase 提出賠償申請。賠償申請必須限于在 HBase 沒有達到可用性承諾的相關月份結束后2個月內提出。超出申請時限的賠償申請將不被受理。用戶應隨申請,同時提供服務不可用的 HBase 資源實例 ID。

五、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 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 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 QingCloud 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一起共同約束 HBase 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如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用戶有權停止使用 HBase 服務,如繼續使用 HBase 服務,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本服務等級協議。

 

 

QingCloud 協助修改備案信息在線服務條款

在使用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QingCloud”)在線協助修改備案信息服務(下稱“服務”)申請程序之前,請用戶務必仔細閱讀并透徹理解本協議(含協議項下所有文件)。 用戶可以選擇不使用 QingCloud 提供的服務,但如果用戶使用 QingCloud 提供的服務,用戶的使用行為將被視為對本協議全部內容的認可。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共同恪守。

QingCloud 協助修改備案信息在線服務條款

在以下條款中,”用戶”是指使用 QingCloud 提供的協助修改備案信息服務,同時接受相關支持的個人(包括自然人、個人合伙和個體工商戶等)或者單位(包括公司、企業、合伙企業和事業單位等)。用戶同意此服務條款之其效力如同用戶親自簽字、蓋章的書面條款一樣,對用戶具有法律效力。

一、 QingCloud 協助用戶修改備案信息的內容僅限于按照用戶提交的電子版資料內容中存在明顯錯誤的信息進行修改(如:用戶提交的網站備案信息中主辦單位名稱填寫為:ABC有限責任公司;但電子版有效證件上名稱為:ACB有限責任公司),對于其他可能存在的錯誤信息,用戶理解,但 QingCloud 無從判斷的內容, QingCloud 不予修改,但會及時聯系客戶或將用戶備案信息退回。

二、用戶勾選并同意此服務后,在”審核狀態”中將無權限自行添加或修改備案信息。如用戶需要再次修改信息,應及時聯系 QingCloud 退回。

三、用戶勾選并同意此服務后,應及時對所提交的備案信息狀態進行跟進,確認,如因用戶未及時更新而影響了備案效率,由用戶自行承擔責任。

四、用戶理解并同意,本服務不保證當地通信管理局能夠審核通過,因此為節約備案時間, QingCloud 建議用戶在提交備案信息時,應盡力做到信息的真實、準確、有效、完整。

請用戶再次保證已經完全閱讀并理解了上述協助修改備案信息在線服務條款,并自愿正式進入備案流程,接受上述所有條款的約束。

QingCloud 高性能計算專區服務協議

版本生效日期:2023年1月1日

本服務等級協議規定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的高性能計算專區(以下簡稱“計算專區”)的一般性服務等級指標和補償方案。

協議覆蓋高性能計算專區的全部產品。若本計算專區產品有單獨服務等級協議,則以本協議為準。

一、服務內容

本協議中的“計算專區”指:QingCloud針對有大算力需求的客戶單獨開通的計算服務專區,該專區為非公開可用區,單獨申請開通。

二、服務價格

QingCloud根據用戶在計算專區管理控制臺選擇不同的配置,呈現不同的價格,以此價格支付相應的費用。

QingCloud向用戶發放的折扣價格、優惠活動、代金券等非標準定價,最終解釋權歸QingCloud所有。

對于任何價格相關調整,QingCloud有責任與義務提前7個自然日告知客戶,告知形式為短信、郵件、站內信息。若規定時間內未提出異議,則視為同意。

若使用計算專區產品時存在發生欠費,您應及時續費,否則QingCloud有權停止服務,并沒有義務繼續存儲您的數據。

三、權利及義務

QingCloud有義務向您提供計算專區服務,及計算專區內的產品進行使用。

您理解并確認,受技術所限,QingCloud無法保證其所提供的服務毫無瑕疵,但QingCloud承諾將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及服務水平,為您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據此,您同意:如果QingCloud所提供的服務雖然存在瑕疵,但該等瑕疵是當時行業技術水平所無法避免的,其將不被視為QingCloud違約。您同意和QingCloud一同合作解決上述瑕疵問題。

QingCloud將提供7×24電話咨詢服務以及在線工單咨詢服務,解答您在使用中的問題;

QingCloud將為您提供故障支持服務,您應通過在線工單申報故障;QingCloud將及時就您非人為操作所出現的故障提供支持,但因您的人為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非QingCloud控制范圍內的事項除外。

您理解并認可,QingCloud在必要時可能會將您服務所在的底層物理設備進行機房遷移。QingCloud進行上述操作前將提前7個自然日通知您,由于進行上述操作可能需要對您的使用計劃進行調整,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您自行負責。

針對計算專區提供的產品上所運行的商業化軟件,由您自行安裝,提供合法的授權并使用。由于該軟件而引起的任何損失,QingCloud不負任何責任。由于該軟件版權問題存在任何法律糾紛由用戶自行承擔;如果是由于使用未經合法授權的軟件而造成的其它一切后果,由用戶自行承擔,并且QingCloud有權利及義務配合主管部門調查,包括但不限于向主管部門提供用戶信息、使用記錄、操作日志等。

如您選擇GPU系列機型,您應遵守《NVIDIA軟件用戶使用許可》以及CUDA最終用戶許可協議(EULA)

四、限制

以下所列情形所導致的服務不可用由用戶自行承擔:

  • 用戶自行操作(如通過QingCloud管理控制臺、API等控制方式對計算專區產品實施重啟、刪除、恢復等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用戶使用不當或濫用資源引起的不可用;
  • 任何本公司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所引起的不可用;
  • 預先通知用戶后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 由于用戶的應用程序遭受黑客攻擊,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不可用;
  • 客戶未遵循QingCloud產品使用文檔或使用建議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的疏忽或經用戶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 由于用戶違反QingCloud服務條款(如欠費等)導致服務被暫?;蚪K止所引起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不可用;
  • QingCloud服務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服務補償

補償形式:補償將以代金券的方式發放,用戶應當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規則。發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現、不開具發票,僅限您通過您的QingCloud賬戶購買 計算專區?服務,不能購買其他服務,也不可將代金券進行轉讓、贈予等。

補償標準及申請參見用戶和青云科技公司間的銷售合同,若無單獨協商則標準最終解釋權為QingCloud所有。補償最高限額為該產品或服務的當月月費。

六、其他

本服務等級協議構成《QingCloud服務條款》的一部分,與《QingCloud服務條款》、本服務等級協議項下服務適用的QingCloud網站相關頁面上的相應規則、說明共同約束計算專區服務。

本公司有權單方調整、修訂本服務等級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并通過站內信、郵件通知等方式予以公布。若用戶不同意本服務等級協議的修改,有權停止使用計算專區服務,如繼續使用計算專區服務,則視為接受修改后的服務等級協議。

国产精品成人麻豆专区